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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方冻骨 [打印本页]
作者: 棋中王 时间: 2015-11-2 12:29
标题: 南方冻骨
本帖最后由 棋中王 于 2015-11-2 12:31 编辑
南方冻骨
这个冬天注定要在南方度过了。坊间素有“北方冻皮,南方冻骨”之说,我觉得如此形容南北方冬天寒冷的差异,再贴切不过了。
我从小在北方长大,尽管也有南方人的血统,但对在南方过冬,还真的不适应。没有了北方家中暖气的温暖如春,置身南方湿寒阴冷天气环境中,不禁让我浑身颤栗。房间没有取暖设备,整天手捧着“暖宝宝”(电热水袋),凉了充,充了凉,周而复始,反反复复,虽然很烦,但还算能有点热乎气,否则在电脑前根本就伸不出手来。两只手紧倒腾着,一会儿左手冰凉了,马上捂一会儿左手,须臾右手又冰凉了,再赶紧捂一会儿右手……
如果说,北方冻皮是外在的冷,尽管是滴水成冰寒风刺脸的三九天,只要你衣服穿得厚一些,足以保暖。而南方冻骨的感受,则是内在的冷,是让人由里向外地发冷,用范伟的小品台词形容,就是心里“拔凉、拔凉”的。无论你穿多少衣服,总感到“冷势势”(南方方言意冷得缩头缩脑),抖抖嗖嗖一副“偎灶猫”样子。几十年从未得过冻疮,居然也让我尝到了啥滋味。更让人不适应的是,在房间里“全副武装”棉衣棉裤地穿着,出去还要“卸装”,与北方恰恰相反。开始,我不知道,穿着厚厚的冬装出门,结果室外反倒比室内感觉暖和,又让你大汗淋漓。回到室内,冷下来,汗湿立马让你来个透心凉。如此折腾,感冒袭来,上呼吸道感染,咳嗽一月有余,遭了不少罪。我想,即使南方人早已习惯这种气候,但实则也是不舒服。谈起南方冻骨的冬日,也是感同身受。
最近,呼吁南方冬季集中供热的社会舆论,不绝于耳,让人闻过则喜。细想不无道理。同一个太阳照,同一个党领导,何以让南北方享受公益集中供暖有差别?按照政府的要求,冬季北方城市居民家庭室内温度须达到摄氏16°以上。而在南方城市,冬季居民无采暖家庭室温,根据最近人民日报披露的部分城市调查显示:上海6C°、南京5C°、杭州7C°、合肥5C°、南昌4C°、武汉2C°、长沙8C°、重庆12C°、成都8C°、贵阳9C°,远远低于室内环境15-18C°的冬季人体舒适度标准。由于我国采暖地区,一般是累年月平均温度低于或等于5C°的天气超过90天的华北、东北、西北地区,南方供暖的分界线是秦岭—陇海线,所以在此之外的地区,自然划分为“中国南方”。且不说这种划分是否科学,仅就建国初期的国情而言,至少经济发展水平欠发达,国家制定秦岭淮河供暖线也相对算是合理。如今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改革开放也三十多年了,经济发展水平已位居世界第二,中国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还在沿用划分采暖地区的“老黄历”,未免缺乏与时俱进。我想,与其高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百姓幸福指数,不如务实干事,譬如至少应该让那些室内环境低于“冬季人体舒适度标准”的南方老百姓,也能享受集中供热的温暖。由此可见,南方部分城市提出集中供热,是完全正当符合民生利益。不过,尽管社会舆论强烈呼吁,但相关的南方城市的地方政府,却反应不一。有的积极支持,甚至着手调研规划;有的则反应迟钝,甚至无动于衷;还有的搬出御用专家鼓噪应付媒体舆论,甚至罗列出种种难度大、能耗大的不可操作性,予以否定。
笔者以为,这个球不能踢给地方。既然当年是国家规定,还得由国家加以修改规定,让其更科学、更合理、更符合国情民意。其实解决起来也并不难,无非是这项公益事业和居民福利待遇,如何依照实际供暖的天数,将政府财政补贴到位。对于部分南方城市,因为供暖期相对较短,对新建住宅可采取电供暖或中央空调供热,居民可以计量购热。至于老小区也无需一刀切地改造,可因地制宜,能改则改,不能改的,居民亦可用政府采暖费补贴,自行采用燃气或电供暖方式。总之,只要将城乡居民供暖补贴纳入财政预算,无论北方南方城市供暖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期待着有关南方集中供暖的改革提案,能够在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有所给力,别再让南方集中供暖的呼声“雷声大,雨点小”。
(原创于2013年1月14日)
作者: 麻沙老农 时间: 2015-11-2 19:39
实际上,民国时期上海有的住宅就有暖气,解放后这些房子的暖气片就成了摆设。
作者: 雾梦 时间: 2015-11-2 21:41
南方的冬天真的很不好过。记得,80年代一个冬天在杭州过秋冬,真是头一次品尝了霉湿寒冷的痛苦。棋中王楼主贴文中真实的反映了南方冬季的实际,真是希望能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并给与解决~ 不过,好在现在有空调取暖,还能好过一点点~
作者: 龙行天下 时间: 2015-11-3 07:59
国家发展形势好,
南方供暖终提到,
百姓期盼早解决,
不知何时落实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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