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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传奇-------海外创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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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00:45:57 | 只看该作者
龙行天下 发表于 2015-11-8 07:43
一定要继续更新下去!
发照片是会偶然遇到这种情况的,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对不起了! ...

           第六节  法不容情

世界著名的华人海商法专家,香港的杨良明先生在出版的书中举了一个非常奇特的案例。一家一船公司的万吨货轮,在欧州装满货物后,驶向局势动荡的波斯湾。接着,船东收到电报,货轮被海盗劫持了。船东立刻报告船东协会,以便在需要的时候,出具保函,营救被扣押的货轮。
但是,消息很快传来,货轮并非被某个国家的港口扣押,而是彻底消失了。
这个情景,特别像十八世纪法国科幻故事作家儒勒,凡尔纳笔下小说中神奇的故事。一艘上万吨的货轮,在载满货物。如此庞然大物,怎么可能人间蒸发。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呢?
几个月后,外形几乎一模一样的一艘货轮从中东某港口出发,前往亚洲某国卸货。船上,船长,船员,规矩礼貌。船舶文件,航海日志,记载齐全。但是,这条刚刚出现的货轮,就是那艘人间蒸发的同一条货轮。只是,这条货轮改头换面,身份毋庸置疑。
一船船公司的风险,使得很多租船人望而却步。因为,一旦遇到困境,船东很有可能在轮船经过中东时,把货物廉价出售,然后,找人从新办理船舶文件,同时,货轮的名字,被重新粉刷,变成另外一个崭新的名字。一艘证件齐全,注册可查的货轮,又出现在国际运输市场上。
不要以为做出这种决策的船东,就可以规避风险,高枕无忧了。确实,保险公司已经对失踪货轮进行了赔偿,表面上看,船东因祸得福,从此可以高枕无忧。
其实不然。
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船东做这种犯罪的鬼把戏,就必须勾结船长和全体船员。今后的岁月里,狡猾的船东就再也睡不好觉了。因为,如果船长或船员,在分到充足的好处并疯狂挥霍后,有一天,穷途潦倒。他们很可能回过头来,向船东借钱,如果不给,船长或船员就会以曾经的秘密相要挟。船东这一辈子,永远逃脱不掉这个可怕的梦魇。
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社会生活和商业运作的真正保障,是坚实的法律。
这是我第一次面对商业纠葛的复杂局面,第一次被事主逼向严厉的德国法律。
德国是一个严格的法制国家,上到国家政治,下到升斗百姓,法律,是他们生存的依赖,公义的保证。晚上唱歌声音太大了,马路上违反交规了,甚至乘坐公交车,逃票超过三次了,都必须面对严格的德国法律。尤其是经营一家商业公司,风险无处不在,时时在检验你的商业能力和法律意识。
而开展国际贸易,更需要充足的法律知识。看来,我在国内公司时,刻苦钻研业务,同时,学习相关法律,确实是太有用处了。就像我当年在汉中,深山沟内学习英文,很多当时的朋友不理解,觉得我吃饱了撑的。但前几年,一位当年的朋友感慨道,神仙都想不到,如果不是当年你在永远见不到外国人毛儿的大山沟里坚持学习英文,怎么能获得今天的机遇和成功。
是的,与鼠目寸光告别。成功永远属于有准备的人。

刚刚收到最新的银行单据,发现早就应该到账的一笔海运费,依然不见踪影。而这笔数万美元的海运费,我们早已按时支付给班轮公司了。如果客户拒绝支付运费,我们这一笔生意不但白干,而且,造成的损失也很难弥补。
查看订单,原来,生意是上海一个可靠的朋友私人介绍的。货主是深圳一家国营大公司,跟我们素不相识。这种朋友介绍的生意,本来并不想接手。但这位朋友,我们相识多年,互相知根知底,一片热心。还在访问德国时,他就对我们拍着胸脯保证,他的朋友是这家深圳国营大公司的部门主管,人品可靠,关系扎实。果然,货物发运,装船,深圳方面配合都很默契。但到了该付运费了,他们却如同人间蒸发,百问不答,杳无音讯。
怎么办?
碍于有朋友面子,货方甚至没给我们发过订舱单。现在如果急赤白脸讨账,不但关系破裂,而且,肯定更加被动。此时,这位给我们介绍关系的朋友一看闯祸了,竟也销声匿迹。
早就听国内朋友讲过。这年头,只有朋友吭朋友。靠对朋友的信任做生意,简直是自寻死路。现在,我们无从下手,束手无策。即使告到法庭,旷日持久不说,最后的胜算也几乎为零。
难道只能吃哑巴亏,就这样算啦?
我们决定采取特殊的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手中没有货主订单,我们处于劣势。但我们是发运代理,得到过客户的书面发货确认。再次研读汉堡法则。我们终于找到一个取胜的机会。
从可靠的渠道,我们得知这家深圳公司最近有另外一单机械类货物,已经装在另一家班轮公司的船舱里,准备发运。该班轮起航后,我们知道了船名,船期,甚至很快拿到了这笔货物的提单副本。
第二天一早,我们向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海事法庭提出申请,要求扣留同一货主的这批货。在法律申请中,我们要求,在我们获得全额海运费之前,货主不得提货。同时,我们把申请副本和法庭申请号,通过传真发给深圳的这家货主公司。
信息发出,我们的心也提到嗓子眼儿。如果这家公司熟悉汉堡规则,知道我们的法庭申请未必能够获得立即执行,他们仍可以继续沉默。而我们的扣货申请,未必会获得船公司的认同。纠缠下去,我们必须首先起诉班轮公司。但船已起航,我们失去了提前要求扣货的机会。船公司可以干脆拒绝。这样,眼前根本没有可以抓住的机会,案子必然会蔓延到中国的到货码头。如果船东在港代理不配合,客户强行提货,扣货成功的机会极其渺茫。
说到底,这只是一场心理战,考较法律知识的战争。
但出奇制胜,效果立显。深圳公司毕竟理亏。国家企业,除了客大欺生的臭毛病,也未必愿意为本来就理亏的几万美元欠款,甘冒吃法律官司的风险。始终沉默的深圳公司终于有了回音。一位姓郭的经理给我们拨来电话。告知,全部运费已经在当天上午全数付出了。郭经理请求我们撤诉。并且,他下个月正好出访欧洲,希望届时见面,大家认识一下。
一场心理战,以全胜收场。第二个月月初,郭经理出现在我们办公室。双方不打不相识,郭经理金融专业硕士毕业,对我们海运业务的专业能力赞不绝口。声称,今后欧洲遇到问题,还需向我们请教。并且,他随身携带这一笔很大的订单。全部俏货,运费宽裕,只要求优质服务。郭经理的惺惺相惜,使得我们成了聊得来的好朋友。而且,几年以后,当该公司遇到一次大的危机时,是我们出面,迅速摸清情况,帮助他们解决了一个非常大的贸易危局。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国为了迅速发展,大量向世界出口能源产品。这些产品大部分是初级原料,以很低的价格出售。很多出口企业,已经不是为了获取赢利,而是为完成外贸出口创汇任务。这种倾销式的出口,往往破坏了世界贸易规则,同时,严重损害了国内的地质水文,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污染。
有一次,我在国内某省考察供货方的生产质量。汽车在烟雾弥漫的道路上行驶,我皱着眉头问陪伴的客户,现在贵省的空气质量怎么会如此恶劣?
客户显然对这种环境状况,早已习以为常了。他不动声色地说,这几年省里抓炉型改造,强迫厂家必须改用低污染的新炉型,情况已经好转多了。如果在早几年,烟雾弥漫,白天在马路上开车,也得开大灯。有时快碰到鼻子了,才看到对面开来的汽车。
客户的几句话,令我心惊。好在中国政府已经意识到环保问题的严重,正在努力改进。想想我们公司的租船上,经常装满的几万几十万吨的这种大批量原料产品。再看看眼前的环境污染,真的不想再承运这种原材料货物了。
但是,眼前的现实,我们无法左右。即使我们放弃,立刻会有无数中国的外国的船公司疯狂抢进来,打得头破血流。怎么才能提醒国人警惕呢?
作为我们这一代人,我们还保留着祖先承传下来的天理良心。但回国接触到更年轻的一辈人。他们生机勃勃,机灵大胆。他们根本没意识到,做生意可不能仅仅为了赚钱,世道人心,善恶天良,往往逼人做出另外的选择。
经济的飞速发展,使得很多人无暇关心社会的道德,自己的良心。在生意场上,各种陷阱,圈套,阴谋诡计,让人防不胜防。除了规避自身的风险,你又必须在明明知道真相的情况下,出于生意需要和骨肉同胞的无奈,而与德国的受害方进行交涉。在国内做业务时,我经常阅读香港租船业法律大师杨良谊的文章。把他阐述的理论,与正在勤奋翻阅的英国海运法律案例对比。我自认为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可以应付一般的法律纠纷。这个能力,为我们公司的生意,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
国内供货方计谋百出,使得欧洲买家不得不谨慎小心步步设防。比如,出口的某矿产品吧。欧洲买家已经完全不信任中国商检公司了。每笔生意,在签署合同和开具信用证时,上面都明确规定,商品质量检验必须在装船港口与装船同时进行。而且,必须交由他们信任的瑞士商检公司SGS进行抽样检验。
但既然在中国的土地上取样,供货商们的招法儿就会花样百出。SGS工作人员把货样采好了,放在汽车上运往实验室。半路上某处约定地点,司机停车,立刻有人把取样袋搬下来。样品袋已经被严密铅封了。不过没关系,袋口密封,但袋底的缝线被人拆开。SGS现场取样的样品被倒空,一些优质货物的样品狸猫换太子。袋底缝好,汽车继续前行。很快,实验室化验结果出来,满满一船烂货,竟然获得一级优质的商检报告。这样还不算,有些出口商,索性直接花钱收买SGS的中方工作人员,在商品化验前,把采样全部倒掉,换成质量优良的假样品。
管理的疏忽,法律的漏洞,被这些奸商利用得淋漓尽致。欧洲人一方面贪图中国大量原材料产品价廉物美,另一方面对于这种花样百出的欺骗无可奈何。我们中国的奸商赚饱了外国冤大头的金钱,但同时,也毁坏了中国的环境,败坏了中国人的名声。
作为站在中间位置上,我们这些海洋运输公司,心中一杆天平无法平衡。一面是自身经济利益,生存危机。另一方面是社会道德天良,社会公德。面对现实,我们如立危崖,很难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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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3 00:49:04 | 只看该作者
一次,我们的船到达西班牙港口卸焦炭。装港商检报告上,货物各项指标均符合合同和信用证条款。但卸货港商检报告一出,德国买家傻眼了。同样一船货,两份商检证书有着天壤之别。德国方面扣下了合同规定货到后才支付的百分之十的货款。租船人,是国内某大公司出口商,也是合作过很多年的老朋友,请我们帮忙。心里清楚他们肯定是欺骗装船。我们作为承运方,不应负责双方的商业纠纷。但那位老总朋友一天十几二十个电话,好话说尽,请求帮忙。同时,扣住海运费不予支付,逼迫我们代为出头。为了今后长久的生意,也为了这笔海运费,我们不得不妥协,并且终于在买卖双方的商业合同条款中,找到一个突破口,帮货方索回了全部合同货款。气急败坏的德国公司上当受骗,却有口难辩。把无名怒火发泄在我们身上。那位德国总经理在我们乔迁之喜,搬往新家的那天,在电话里愤愤地冲我咆哮,咱们法庭上见!
更有一次,我们的一条期租船在天津新港码头装货。快要装毕的时候,我们获知,国内这家出口公司因为经济原因,不得不弄来整整一船烂货,以次充好装船。明知如此,但货物已经装在我们的船上,我们却不能通知买货方。因为,如果买方拒绝收货,我们的船就会处于麻烦之中。向租船人方面索赔,费时费力不说,而且机会微小。为了保我们的租船平安,我们只好闭起眼睛,假装不知。直到租船到达意大利港口卸货了,买方才发现有诈。后来,买家虽然提出仲裁,但整个官司旷日持久,听说,最后的结果,是不了了之。
这种商业的道德败坏,不但严重影响了各出口公司的商业信誉和长期合作的可能,也严重污染了国内的人文环境。
过去,人们愤怒。都是因为外商购买我们的原始资源产品,赚了我们的钱,却破坏了我们的环境,他们是罪魁祸首。
究竟是谁之罪,能够在此做出评价吗?
但商业诈骗,带来的道德沦丧,却给今天的人们带来恶果。这些年,国内人们饱受环境污染带来的灾难苦果。而且,由于道德败坏,市场上充斥着地沟油,毒奶粉,毒酒毒烟毒大米毒白酒。百姓生活必须的各种商品都变得危险了,不可靠了,致命了。深受其害的今天,反省经济飞速发展时,对道德的放任,害人之虫反噬自身。这个教训,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牢记的。
刚刚从国内方面听到一个消息。当年在港口作假,但获得我们帮忙而转危为安的那位某省公司副总经理因为经济问题被法院判决。这个结果,是他当年靠欺骗手段,坑骗外商开始的,最后发展为在国内无法无天。终于东窗事发,锒铛入狱。
想想当年,气急败坏,不顾身份地在电话里冲我咆哮的那家德国大集团公司总经理,我真不知道是应该向他说声对不起,还是激发起伟大的爱国情怀,展露出胜利的微笑?
直到今天,我尚未得出答案。
依靠当年通过刻苦学习获得的充分法律知识和经验,我们在商业活动中,不但自保,而且无往而不胜。但在几年以后,当我遇到在德国日常生活中的法律纠纷后,才忽然猛醒。原来,我的法律知识和见识阅历,应付生意方面的法律纠葛的大官司虽然绰绰有余,但遇到简单得多的德国私人法律纠纷,却显得远远不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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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3 07:55:52 | 只看该作者
高宜 发表于 2015-11-13 00:44
第六节  法不容情

世界著名的华人海商法专家,香港的杨良明先生在出版的书中举了一个非常奇 ...

时遇狸猫换太子,
看似得益却险实,
一旦有人索财富,
倾家荡产罪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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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3 07:59:12 | 只看该作者
高宜 发表于 2015-11-13 00:49
一次,我们的船到达西班牙港口卸焦炭。装港商检报告上,货物各项指标均符合合同和信用证条款。但卸货港商检 ...

经常遇到大风波,
镇定对待求所得,
善恶到头终有报,
冷眼旁观见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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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5 16:55:40 | 只看该作者
最致命的原因,一是因为尚未摆脱在国内时的固定思维模式,二是因为对德国的基本法律观念仍不够谙熟,第三,是因为专业的德国法律语言模式。
当年,到达德国后,我认为,这并不是我选择的国家,不是今后会一直生活下去的国度。因为,我的英文水平,早已应付裕如,加上,我对加拿大的人文地理兴趣浓厚。早在到达德国后,我就计划有着一日移民到加拿大。
我喜欢德国,但对于德国人中很普遍存在的强烈自尊和排外,充满了反感。只是因为太太偏偏喜欢德国,时间会慢慢培养人的惰性,十几年过去,我才慢慢习惯了德国,并且,安心舒适地在德国生活了。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对学习德语,从一开始就不太认真,尤其是从来没上过心。
到了今天,经历过无数的事情之后,我深切理解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每个国家每个民族的人们之中,都有好人和坏人。除了普遍的教养之外,好人和坏人人数的比例和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和代表性,是一个民族整体素质的最重要因素。
德国人普遍比较有教养,这种常常被我们的人讥讽为虚伪的教养,是经过祖辈多少代不断积累形成的,是存在于骨子里面的。但同时,德国的好人比例很高,这些好人,不但教养好,而且彬彬有礼,乐于助人。同时,不可避免的是,德国也存在很多坏人和质量低下者。他们缺少教养,缺少礼貌,自己无能,还强烈排外。他们会无缘无故地仇视外国人。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这种情况。陌上人在路上相遇,德国人往往面带微笑,互相问候。并且,如果道路狭窄,双方会友好地互相给对方让道。我们也养成问候陌生人并友好让道的习惯。但有时候,你会遇到一个混蛋的德国人,他们对你的热情问候给予无礼的冷漠脸孔。狭窄的道路上,他们根本不避让,对你的让道,他们大摇大摆,根本不给予礼貌的道谢。
这让人很纠结。维持礼貌问候和道路礼让,碰到这种人,一股怒气和咒骂会不由自主发出来。心说,对于这种王八蛋,以后再也不主动理他,不给他让道了。但是,当你遇到下一个德国人时,刚板起生硬的脸孔,却看到对方非常文雅非常友好的问候和礼让。无法分辨好人坏人,让我们内心经常发生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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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5 18:12:2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高宜 于 2018-11-12 22:34 编辑

在公司之间发生法律纠纷,我们可以很轻易通过法律交涉,获得胜利。但对于日常生活的私人之间的法律纠纷,我们却大伤脑筋,大感头疼。
一个德国工人报价后,为我们重装一个卫生间。整个工程完成后,虽然从墙面到浴缸和淋浴的质量均为上乘,但我们发现其中一个脸盆有裂纹,需要更换,另外,淋浴的拉门价格太贵,远远超出我们双方在现场达成的口头承诺。拒绝支付账单后不久,对方来地方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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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6 07:50:23 | 只看该作者
各国都有好坏人,
确实不好一言存,
打起官司好麻烦,
关键不识律法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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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7 23:17:47 | 只看该作者
日子过得飞快,几经催促,消费者协会的律师终于在对方律师函指定的最后期限之后数天,寄出了她言辞犀利的律师函。收到她信函副本的那几天,我们同时也收到了哈根法庭的警告函。
这位博士律师难道看不懂对方律师函吗?她难道忘记我们当场和时候电话中多次提醒她的时间限制吗?她为什么拖延了几个星期,才迟缓地寄出她的律师函?事后回想,我们很怀疑她是故意拖延时间,把本该通过协商谈判解决的简单问题推上法庭。这样,她的一封律师函后,问题再继续,我们就必须脱开消费者协会,到她的律师行去,被她痛快淋漓地痛宰一顿了。
也许,这就是德国消费者协会的一大弊端。律师像志愿者一般地几乎免费在消协为你服务,然后,利用这个机会,处心积虑地把你逼向她的律师事务所。
众所周知的是,德文本身很复杂,但我们基本还是能够读懂普通的德文信件。但德国的律师信函,却是用一种非常独特的,与日常用语相距遥远的法律术语构成。能够正确理解一封简单的律师函,都需要非常充分的专业德语知识。
几封律师函,我们自己翻译后,总觉得文法不通,理解不透彻。而上法庭打官司,如果吃不透文件内容,会是件极其危险的事。为此,我们把无法彻底理解的段落专门发到网上,请教行家。结果,几个平时非常内行的人提供了行家的翻译。但找到德国律师询问,发现这些华人翻译的,都存在严重误读。
在我们被德文律师函焦头烂额的时候,哈根法院的警告信时效已过,案子被转到杜塞的初级法院。法院来函,要求我们按期上庭。
法律文字已经让我们无法招架,上庭会面临法律辩护和申述。如果不能当成理解对方律师的讼词,便无法迅速作出反应,我方的辩护就会陷入被动,官司必输无疑。为此,我们专门找了一位在德国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中国律师。这家律师事务所,我刚刚给他们介绍了一位中国公司的大客户。本想有这层关系,我们就会享受一定的价格优惠。万没想到的是,这位中国律师一开口,就报出一个远高于普通德国律师的价格。
看来,海外中国人的通病照样存在于律师这个行业。宰自己同袍远比宰德国人容易多了。
而这位中国律师,不知是水平有限还是漠不关心,把一封法院的罕见,居然翻译得似是而非。
再回头找消费者协会的那位女博士。女博士过去声称英语不好,无法给我们提供律师函的英文译本。这时,忽然变得极其爽快,并立即寄来了一封语言非常规范的英文律师函。这封律师函并未涉及案件本身,而是提出,这个案子必须由她的律师事务所继续操作,否则,一旦上庭,我们会输得很惨。并且,最重要的是,接手官司之前,我们必须预先支付给她500多欧元的账单。这个账单,是她在消费者协会接过我几个咨询电话的费用。因为,除了她那封严重误期的律师函,她在消费者协会对我做出的服务已经结束。既然继续委托她,我们就必须支付过去我们在电话中咨询的费用。而其后的费用,乃至法庭的费用,将按照实报实销向我们收费。
这时,我们不得不怀疑,她在消费者协会为我们撰写的那封价格优惠的律师信被严重耽搁,应该是故意为之?从而把我们逼到她的律师行去,支付高出几十,几百倍的费用。
但是,请教行家以后,我们得知。同一件法律案件,最好从头到尾都由同一个律师进行。如果中途换将,我们就有可能会面临更加难以掌控的结果。
德国的律师函件使用的语言是如此的特殊,我们的德国邻居,一位电脑工程师甚至都看不太懂,眼下的道路只有一条,迅速找到合适的律师,除了现在必须紧急答复的法律传票外,还要代表我们上法庭进行辩论。
但,好律师在哪里呢?
时钟滴答行走,答复法庭传票的期限正在急速接近。而我们却不知如何行动。
我满肚子的法律知识,这时候已经被复杂的德国法律术语大打折损。明明有理,我们却有口难辨,明明可以轻易取胜的一件小小民事纠纷,现在却一筹莫展。
德国的律师并非青面獠牙,却轻易把你推进火坑。然后,抓着滴血的尖刀,逼你掏空身上所有的口袋。
多少有些悔意,当初,其实真没必要非去跟德国工人较真。老老实实把那一千多欧元付给他,破财免灾,有何不可?为什么非要丁丁卯卯较这个理儿不可?现在好了,被德国律师逼到死角,往下可怎么办才好呢?
还有一个机会,我们是本市德国房东协会的会员。
德国各个城市的房东协会,也有几个给会员提供优惠价格的律师。但房东协会的律师大都不讲英文,只有一个年轻的小律师,可以跟我们进行英语沟通。
我们是房东协会的常年会员,由于这个身份,加上跟那位小律师有过几次交往,虽然每次她都鲜少灼见,只是一味对我们言听计从,似乎我们是律师,她是客户一般。但我们基本有把握,她不会明目张胆的敲诈我们。
因此,第二天,我们约见了这位律师。
房东协会的这位律师虽然能力一般,但能够为我们准确翻译律师信函。
读懂了几封律师信,我们心里终于有了底儿。当场口述,律师奋笔疾书,把我们的要点记录下来。我们拒绝了庭外调解,准备届时出庭。
转机接着出现了。几天以后,再次接到对方律师的来函,口气突然大变。再也没有当初的气势汹汹,盛气凌人,也没有官司结束后,他会按照自己的服务,向我们开出巨额账单的狂妄。对方律师告诉我们说,他的客户在阅读我们的来函后,愿意主动和解,答应按照最初双方协定的报价来了结这场官司。而且,他自己承担这个期间提起诉讼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申请哈根法院以及申请杜塞尔多夫初级法院出庭的全部费用。其中,当然也包括原告方面的全部律师费。
真是兵不刃血,不战而屈人之兵啊。
对方本来就理亏,大老粗工人,很可能按照欺负外国人的逻辑,让律师恐吓恫吓。眼看我们据理力争,有力有理有节,立刻见风使舵,主动妥协。
仅仅两三天,从走投无路到云开见日。一切都是语言复杂的德文律师函在发难,一切都是不熟悉德国社会的运作程序在添乱。
当你了解了德国社会的基本生活常识,知道进行各项事务的运作方式后,尤其是当你摆脱在国内时固有的思维定式和处理问题的手法后。很多事情,其实并非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复杂,那么令人万般无奈,那么让人一筹莫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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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因语言不过关,
一时感到千般难,
一旦有了真准备,
对方立刻不再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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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9 17:30:05 | 只看该作者
第七节   开创新商机

自从互联网开始发达,民间的商业奇才大显身手,其思维的精妙,手段的高超,往往令商界成功人士们大跌眼镜。加拿大一个大学生,在网上用一个大号别针换来一栋别墅。中国一个女孩依法炮制,用一个普通戒指,换来给贫困山区孩子们修建一栋教学楼。
什么叫商业利润?其实所谓商业利益,就是在市场上货物在正常或非正常交唤过程中,在货物本身价值之上添加的,人类运营智慧的附加值。
    出国十年,接触来往的大多是老一代留学生,他们出国闯荡,是在上个世纪80或90年代。那个时候,国内经济尙不发达,人民生活,尚且贫困。刚刚起步的经济,还在左右摇摆。社会上弥漫的,是艰苦创业,寻找商机的创业精神。
那个时候,如果你不想在国内的商圈厮混,也不甘贫困的生活。如果能找到机会,走出国门,你就会成为时代的宠儿和佼佼者了。
但出国留学,除了少数获得奖学金外,绝大部分留学生不得不自寻担保,出国后还要自谋生路。生活的压力,日子的艰辛,成为这一代留学生心头不可磨灭的烙印。
公元1990年代初,有一位在国内某名校毕业,在德国攻读博士的中国留学生,在周末闲暇时,骑自行车外出。不知为什么,他竟然把自行车骑到高速公路上。经过的汽车惊慌失措,向他鸣笛示警。博士生赶紧下车,躲在路边。这时,他的心里升起无限的悲哀。来自一个强大的祖国,而且是一名属于人尖子的博士。到了德国,居然像傻瓜乡巴佬似的把自行车骑上高速公路。这种无知和愚蠢,使得他无地自容,当时差一点把自行车扔进公路外面的万丈深渊。
这位博士跟我们讲起这段经历,羞愧,感慨之情,溢于言表。
为了扩展业务,我们开始接触国际贸易的机会。
一天,我和一个哥们儿一起,为了一项前景光明的新生意,拜访一家德国大型能源集团企业。这家上市公司,由八位富翁股东组成,每位股东兼任一个部门的董事总经理。而我们见到的这位德国总经理,多年来一直从中国购买大量货物。他对中国市场非常熟悉,生产环节,厂家,国内各家供货商的名字和实力,都耳熟能详。相比之下,我们这两个拜访者,不但对该商品一无所知,甚至对国内有实力的供货商,也仅仅是略知名字而已。坐在总经理办公室那张巨大的办公桌的对面,聆听总经理侃侃而谈,详细介绍。当时的情景,就如同教师正在给刚刚入学的小学生讲课。被耳提面命的我们,那种狼狈不堪的心情,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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