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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过得飞快,几经催促,消费者协会的律师终于在对方律师函指定的最后期限之后数天,寄出了她言辞犀利的律师函。收到她信函副本的那几天,我们同时也收到了哈根法庭的警告函。
这位博士律师难道看不懂对方律师函吗?她难道忘记我们当场和时候电话中多次提醒她的时间限制吗?她为什么拖延了几个星期,才迟缓地寄出她的律师函?事后回想,我们很怀疑她是故意拖延时间,把本该通过协商谈判解决的简单问题推上法庭。这样,她的一封律师函后,问题再继续,我们就必须脱开消费者协会,到她的律师行去,被她痛快淋漓地痛宰一顿了。
也许,这就是德国消费者协会的一大弊端。律师像志愿者一般地几乎免费在消协为你服务,然后,利用这个机会,处心积虑地把你逼向她的律师事务所。
众所周知的是,德文本身很复杂,但我们基本还是能够读懂普通的德文信件。但德国的律师信函,却是用一种非常独特的,与日常用语相距遥远的法律术语构成。能够正确理解一封简单的律师函,都需要非常充分的专业德语知识。
几封律师函,我们自己翻译后,总觉得文法不通,理解不透彻。而上法庭打官司,如果吃不透文件内容,会是件极其危险的事。为此,我们把无法彻底理解的段落专门发到网上,请教行家。结果,几个平时非常内行的人提供了行家的翻译。但找到德国律师询问,发现这些华人翻译的,都存在严重误读。
在我们被德文律师函焦头烂额的时候,哈根法院的警告信时效已过,案子被转到杜塞的初级法院。法院来函,要求我们按期上庭。
法律文字已经让我们无法招架,上庭会面临法律辩护和申述。如果不能当成理解对方律师的讼词,便无法迅速作出反应,我方的辩护就会陷入被动,官司必输无疑。为此,我们专门找了一位在德国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中国律师。这家律师事务所,我刚刚给他们介绍了一位中国公司的大客户。本想有这层关系,我们就会享受一定的价格优惠。万没想到的是,这位中国律师一开口,就报出一个远高于普通德国律师的价格。
看来,海外中国人的通病照样存在于律师这个行业。宰自己同袍远比宰德国人容易多了。
而这位中国律师,不知是水平有限还是漠不关心,把一封法院的罕见,居然翻译得似是而非。
再回头找消费者协会的那位女博士。女博士过去声称英语不好,无法给我们提供律师函的英文译本。这时,忽然变得极其爽快,并立即寄来了一封语言非常规范的英文律师函。这封律师函并未涉及案件本身,而是提出,这个案子必须由她的律师事务所继续操作,否则,一旦上庭,我们会输得很惨。并且,最重要的是,接手官司之前,我们必须预先支付给她500多欧元的账单。这个账单,是她在消费者协会接过我几个咨询电话的费用。因为,除了她那封严重误期的律师函,她在消费者协会对我做出的服务已经结束。既然继续委托她,我们就必须支付过去我们在电话中咨询的费用。而其后的费用,乃至法庭的费用,将按照实报实销向我们收费。
这时,我们不得不怀疑,她在消费者协会为我们撰写的那封价格优惠的律师信被严重耽搁,应该是故意为之?从而把我们逼到她的律师行去,支付高出几十,几百倍的费用。
但是,请教行家以后,我们得知。同一件法律案件,最好从头到尾都由同一个律师进行。如果中途换将,我们就有可能会面临更加难以掌控的结果。
德国的律师函件使用的语言是如此的特殊,我们的德国邻居,一位电脑工程师甚至都看不太懂,眼下的道路只有一条,迅速找到合适的律师,除了现在必须紧急答复的法律传票外,还要代表我们上法庭进行辩论。
但,好律师在哪里呢?
时钟滴答行走,答复法庭传票的期限正在急速接近。而我们却不知如何行动。
我满肚子的法律知识,这时候已经被复杂的德国法律术语大打折损。明明有理,我们却有口难辨,明明可以轻易取胜的一件小小民事纠纷,现在却一筹莫展。
德国的律师并非青面獠牙,却轻易把你推进火坑。然后,抓着滴血的尖刀,逼你掏空身上所有的口袋。
多少有些悔意,当初,其实真没必要非去跟德国工人较真。老老实实把那一千多欧元付给他,破财免灾,有何不可?为什么非要丁丁卯卯较这个理儿不可?现在好了,被德国律师逼到死角,往下可怎么办才好呢?
还有一个机会,我们是本市德国房东协会的会员。
德国各个城市的房东协会,也有几个给会员提供优惠价格的律师。但房东协会的律师大都不讲英文,只有一个年轻的小律师,可以跟我们进行英语沟通。
我们是房东协会的常年会员,由于这个身份,加上跟那位小律师有过几次交往,虽然每次她都鲜少灼见,只是一味对我们言听计从,似乎我们是律师,她是客户一般。但我们基本有把握,她不会明目张胆的敲诈我们。
因此,第二天,我们约见了这位律师。
房东协会的这位律师虽然能力一般,但能够为我们准确翻译律师信函。
读懂了几封律师信,我们心里终于有了底儿。当场口述,律师奋笔疾书,把我们的要点记录下来。我们拒绝了庭外调解,准备届时出庭。
转机接着出现了。几天以后,再次接到对方律师的来函,口气突然大变。再也没有当初的气势汹汹,盛气凌人,也没有官司结束后,他会按照自己的服务,向我们开出巨额账单的狂妄。对方律师告诉我们说,他的客户在阅读我们的来函后,愿意主动和解,答应按照最初双方协定的报价来了结这场官司。而且,他自己承担这个期间提起诉讼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申请哈根法院以及申请杜塞尔多夫初级法院出庭的全部费用。其中,当然也包括原告方面的全部律师费。
真是兵不刃血,不战而屈人之兵啊。
对方本来就理亏,大老粗工人,很可能按照欺负外国人的逻辑,让律师恐吓恫吓。眼看我们据理力争,有力有理有节,立刻见风使舵,主动妥协。
仅仅两三天,从走投无路到云开见日。一切都是语言复杂的德文律师函在发难,一切都是不熟悉德国社会的运作程序在添乱。
当你了解了德国社会的基本生活常识,知道进行各项事务的运作方式后,尤其是当你摆脱在国内时固有的思维定式和处理问题的手法后。很多事情,其实并非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复杂,那么令人万般无奈,那么让人一筹莫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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