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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凌乱的"双胞胎"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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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3 21:48:3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日暮孤帆 于 2014-12-14 10:02 编辑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样美丽的句子,出自唐代诗人王勃的《滕王阁序》。落霞、孤鹜、秋水、长天,大自然诸多元素有机地柔和在一起,同生共存,齐飞共色,组成一幅和谐壮丽的风景图画。
      反过来想,如果“落霞”觉得有我在这儿美丽就够了,你“孤鹜”飞来凑什么热闹?“长天”认为我才是代表宇宙,谁乐意跟你“秋水”共一色呀,这世界就变单纯,变统一了,多样性没了,还会有摄人心魄的魅力吗?
      别说,这样看法的人还真有!本来都是知青,都是有一段深藏记忆的相同经历,可是就有人认为自己的组织才是正宗知青队伍,其他的都是杂牌,要么接受我的收编,要么千方百计进行排斥。于是山头林立,“齐飞共色”了。
      “齐飞”就“齐飞”吧,还偏要飞同一条的航线,也不怕撞机,这不,笔者手边就有这样两本杂志,刊名相同,都叫《重庆知青》,期号相同,都是“2014.2总第六期”,地地道道的“共一色”了。(俗话说有图有真相,请见图一)。

      中国从来就不缺少长的几乎一模一样的产品,高仿的赝品古董更是比比皆是,让人真假难辨。连最新的苹果六,国内也出现了模仿外观的手机。没想到的是,重庆知青杂志也出现了“双胞胎”,让人大跌眼镜!于是,果断翻出先前出版的五期《重庆知青》进行比较。(图二):

      首先比较的当然是刊名的字体,很容易看出,虽然都叫《重庆知青》,显然图一的左边那本与原来出版的五本杂志,字体是相同的。据说是选择了中国四位著名书法家的书法字迹。右边这本与前五期字体截然不同,是新的。
      封面上,两本都采用了知青个人形象照片,左边那本与前五期一样上方有一红色条,右边这本把红色条移到中间,成为分割线。
      还有重要的区别,左边那本与前五期一样都有书号条形码,右边这本没有。
      由此是不是可以得出结论:图一的左边那本“第六期”,继承了前五期的风格。右边这本“第六期”,应该是新出的,与前五期杂志没有瓜葛呢?
      问题来了,右边的杂志明明是新出的,为什么也要叫一模一样的名称,也要称自己是“第六期”呢?期待双方的解释。
      知青们编杂志弘扬知青文化是好事,但是落霞硬要跟孤鹜“齐飞”、秋水偏要与长天“共色”,没有和谐,只有凌乱!(转自《重庆知青文化网》人间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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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2-14 07:51:14 | 只看该作者
多出杂志本好事,
相互争抢不贴实,
还是互谅互让好,
更多欢乐才得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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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4 10:01:3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日暮孤帆 于 2014-12-14 22:45 编辑



       从前,重庆山城有这样的两兄弟,老大和老二,老大有一天提议说,“我们起栋房子吧”。老二说:“好呀”。老大又说“这房子就由你来起吧”。老二说:“行!”。
       于是,老二就四方筹钱,八方找人,开始建房。修建过程中,老大虽然没有出钱,倒也常来看看,有时也帮帮忙什么的,于是,房子建起来了。老大兴奋地向外界宣称,这是我们家庭的房子。
       房子修好了,老大坚持要在正厅居住,要老二住偏屋。老二心里不舒服,我花钱出力建的房子,凭什么让你住正屋呢?但是,看在“天下兄弟是一家”的面子上,最终让了。
      这样一住就是五年。
      两兄弟住在一起,磕磕碰碰的事情免不了,话说有一天,兄弟俩又争吵起来,吵架总是伤感情的。双方都感到无法居住在一个屋檐下了,老大于是在门前贴了一张“红头通告”,解除老二居住房子的权利,立刻给我搬出去!
      老二不服气,“房是我建的,钱是我出的,凭什么要我走?应该你搬出去才是”。
      老大见老二如此强硬,更生气了:“是我最先提倡修房子的,是我让你负责起的,所以房子主权归我!”,并再次贴出“红头通告”强调说,老二不服从老大的领导,立刻解除老二与我家庭的关系,房子留下,人给我离开!
      老二于是也在门前贴了一张 “兄弟之间的一场大地震”的帖子,声称:老大强行将我从家庭中赶走,并霸占我出钱修建的房子,是侵权行为,我绝不放弃房子的权利!
     一场兄弟阋墙的争斗,于是轰轰烈烈地开始了…!故事还没有结束,静等下文!
(转自《重庆知青网》走遍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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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4 10:04: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日暮孤帆 于 2014-12-14 10:07 编辑

      从09年起,我就参加了重庆知青文化沙龙活动,后来改名为重庆知青文化研究会,并在《重庆广播电视报》的“重庆知青会刊”上先后发表过五篇文章,随后又参加《重庆知青》杂志编辑工作,从创刊号起直到第五期都在其中。所以,杂志整个创建过程全落在我的眼里。
      
客观地说,当初的《会刊采编部》也好,后来的《杂志编辑部》也好,是由重庆知青公会和重庆知青文化研究会共同办起来的。如同在一个大家庭里面的两兄弟,一起为这个家付出了劳动和贡献。至于谁先倡导谁具体经办,很重要吗?为这个问题双方一直争论不休,很不和谐!
      当然,按其组织架构来说,知青公会应是上级机关,文化研究会是其分支机构。但是,分工可以不同,地位都是平等的。家里的每个成员,当然是兄弟姐妹了,不是说,天下知青是一家吗?如果非要分清谁是主人谁是仆人,谁是老大谁是小弟,谁领导了谁,谁该听谁的,这个纠缠也为日后两兄弟分家埋下了伏笔。
      兄弟不和了,要闹分家了,这在中国是非常普通的事儿。我在农村曾经不止一次见过分家过程。在大队干部和长辈的主持下,西厢房归你,东厢房归我,挖锄归你,耙锄归我,毛衣归你,棉裤归我,金钱粮食等可分割的财产就一人一半。偏远山区大字不识的农民尚知道“公平”二字,何况现在的这些搞文化的群众团体呢!
      遗憾的是,无论哪一方,分家时都想把在一起时创建的有形和无形的资产独自抱走。于是,同名的组织产生了,同期的杂志出版了,这肯定会让广大知青不明觉厉,也会让全国知青看重庆知青的大笑话,更会让社会各界对知青这个群体产生负面印象。
      大家都是知青,坐下来平等地谈谈不可以吗?矛盾实在不能调和,可以谈谈分家的事呀。大家都本着维护“重庆知青”这个名称的声誉,各自退让一步,总会有解决办法的,我始终相信!
      重庆知青文化研究会的《重庆知青》第六期已经发行,重庆知青公会的《重庆知青》第六期也即将问世,大家都出杂志肯定是好事,只是同名同姓的未免有点儿稀罕罢了。双方都为知青文化添加了一块砖瓦,本人为此表示喜大普奔!

                         ( 转自《重庆知青网》日暮孤帆于201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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