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板
楼主 |
发表于 2014-12-14 10:04: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日暮孤帆 于 2014-12-14 10:07 编辑
从09年起,我就参加了重庆知青文化沙龙活动,后来改名为重庆知青文化研究会,并在《重庆广播电视报》的“重庆知青会刊”上先后发表过五篇文章,随后又参加《重庆知青》杂志编辑工作,从创刊号起直到第五期都在其中。所以,杂志整个创建过程全落在我的眼里。
客观地说,当初的《会刊采编部》也好,后来的《杂志编辑部》也好,是由重庆知青公会和重庆知青文化研究会共同办起来的。如同在一个大家庭里面的两兄弟,一起为这个家付出了劳动和贡献。至于谁先倡导谁具体经办,很重要吗?为这个问题双方一直争论不休,很不和谐!
当然,按其组织架构来说,知青公会应是上级机关,文化研究会是其分支机构。但是,分工可以不同,地位都是平等的。家里的每个成员,当然是兄弟姐妹了,不是说,天下知青是一家吗?如果非要分清谁是主人谁是仆人,谁是老大谁是小弟,谁领导了谁,谁该听谁的,这个纠缠也为日后两兄弟分家埋下了伏笔。
兄弟不和了,要闹分家了,这在中国是非常普通的事儿。我在农村曾经不止一次见过分家过程。在大队干部和长辈的主持下,西厢房归你,东厢房归我,挖锄归你,耙锄归我,毛衣归你,棉裤归我,金钱粮食等可分割的财产就一人一半。偏远山区大字不识的农民尚知道“公平”二字,何况现在的这些搞文化的群众团体呢!
遗憾的是,无论哪一方,分家时都想把在一起时创建的有形和无形的资产独自抱走。于是,同名的组织产生了,同期的杂志出版了,这肯定会让广大知青不明觉厉,也会让全国知青看重庆知青的大笑话,更会让社会各界对知青这个群体产生负面印象。
大家都是知青,坐下来平等地谈谈不可以吗?矛盾实在不能调和,可以谈谈分家的事呀。大家都本着维护“重庆知青”这个名称的声誉,各自退让一步,总会有解决办法的,我始终相信!
重庆知青文化研究会的《重庆知青》第六期已经发行,重庆知青公会的《重庆知青》第六期也即将问世,大家都出杂志肯定是好事,只是同名同姓的未免有点儿稀罕罢了。双方都为知青文化添加了一块砖瓦,本人为此表示喜大普奔!
( 转自《重庆知青网》日暮孤帆于2014-11-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