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古民 于 2017-2-24 10:32 编辑
任毅是文革期间由南京市五中下放的高中学生,他是一位有音乐才华的知青。在乡下,有一天,其知青朋友说:“工人有工人的歌,农民有农民的歌,任毅,你就写一首我们知青的歌吧”;那晚,他便在朋友的鼓动下,依据自己思念故乡的深情,编写了一首歌曲《我的家乡》。 这首歌,由于强烈的思乡之情,加上其失落忧伤的词曲,受到感同身受的广大知青的热烈关爱,他们不但将其改名为《(南京)知识青年之歌》,还抄录热唱,在全国各地迅速传播;其流行热度,盖过了当年歌颂韶帅的“红歌”;与此同时,这首歌,被当年视为敌台的莫斯科广播电台持续地播放,反复地宣传。这还了得?结果,其作者大难临头。 闻此,当年大权在握的江青亲自下达了“要对黑歌进行批判”的文示。70年元宵节,此歌作者在下放之地被开来的警车抓捕归案;之后,游街批斗,受尽磨难。同年5月20日,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以反革命罪判处任毅等25人死刑;那年,身为知青的任毅年仅22岁。 这,就是当年无意之中冒犯了禁令的一个实例!那年月啊,别说文娱生活,处在那个年代,所有的人,不管是说话,写字,还是唱歌,日常生活中,处处都得小心谨慎;稍不注意,犯了禁,就会大祸临头。 写到这里,想起来了,下乡之前,我自己也曾无缘无故地犯了禁忌,结果大祸临头。那是1968年的上半年,当时文革停课,为了不虚度年华,求取上进,有段时间,我在家里练写毛笔字。 有一天下午,邻居校友彭励行匆匆来访,他告诉我:刚才胜利三村厕所发生一起反革命案件,有人将“毛泽东思想万岁”的字幅标语贴在厕所里;据说张贴之人当场被逮,是去厕所拉屎的两个小孩;现正在查找书写人;我知你在练毛笔字,那标语莫不是你写的? 听此一说,我呆了!跟他去看,果真是我所写,现正贴在厕所墙上。昨天,我练完字后,把这些字纸揉成一团,用废报纸反复包住,才随废物一起丢去厕所旁的垃圾箱,没想到会出这等事。躲不过去,当即我便承认并谢谢他,同时请他代我去向侦查方自首。但是,他不干。他说将此事告诉我,已尽心了。说声保重,他便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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