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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8月的一个星期天上午,我和爱人答应2岁4个月大女儿的要求,带她去人民公园玩。在公园的儿童游乐场,女儿玩的很开心,流连忘返,久久不愿意离开,直到临近中午,我们才带着女儿出了公园。我们在公园大门口的一个小饭店吃了饭,然后骑上自行来到塔南路新华书店看书。
书店里很闷热,我买了一本书就出来了。出了书店门,我看到书店旁边一个摆小人书地摊老人和一个看小人书的孩子父亲因为5分钱的阅读费争吵不休,我们就站在一旁观看,女儿在我们身后两米多远的一辆军用卡车旁玩耍。大约一分多钟的时间,这俩人由吵架升级为互相推搡,我对爱人说:“你看好女儿,我去劝劝架,不行我就给他们垫5分钱”。当我们俩扭头看女儿时,突然发现女儿不见了。开始我还以为是熟人开玩笑把女儿藏起来了,环顾四周没看到熟人,我又绕着军车找了一圈,仍不见女儿的身影,我俩全慌了,急忙到书店和旁边的一栋楼里找,仍然没有找到。这时我已意识到女儿可能是被人偷走了,我和爱人急忙跑到在附近住的同学和亲戚家求援,让他们在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的候车厅及其周围寻找,我和爱人骑着自行车分头在周边的几条大街上找。那时候的通讯设施非常落后,一般单位只有一两部电话,街上也没有公用电话,我和爱人约好,我在和平街和解放路找,她在建设路和工业路找,每隔一个小时我们在塔南路新华书店门前碰一次面,互相了解一下寻找情况。
下午五点多钟,丢失女儿已经过去了四个多小时,我和爱人再一次碰面后决定扩大寻找线路,没找到女儿不再碰面,以免耽误时间。我爱人觉得站前路是火车站前的一条繁华大街,虽然已有亲戚在火车站周围寻找,但她不放心,决定到那条街看看。当她骑车过塔南路铁路道口时,无意识地向路西的一个小饭馆里瞟了一眼,就急匆匆过去了,忽然她像有神灵指点一样,感觉到饭店里站着的一个小女孩身上穿的粉色连衣裙很像女儿穿的,就调转回头进了小饭馆。一进饭馆,我爱人就看到站在一男一女两个人贩子身边的正是丢失的女儿,她一下子冲过去紧紧抱住女儿,失声痛哭起来。两个人贩子假装吃饭,低头不语。女儿找到了,我爱人也顾不得那么多,只是怒斥人贩子几句,急忙把女儿抱上自行车找我报信。当时我已进了一个大型企业的家属院寻找,我和爱人半个小时以后才相见。她向我叙述了找到女儿的经过,我顾不上听完她的叙述,骑上自行车飞奔小饭馆,要找人贩子算账,但还是晚了一步,两个人贩子早已无影无踪。
我向饭馆的服务员了解情况,服务员说:“这两个人中午一点多钟带个小女孩来饭馆吃饭,小女孩没吃饭,一直躺在两条凳子上睡觉,你爱人来的时候小女孩刚醒。(可能是女儿玩累了睡觉,也可能是人贩子用了镇静剂)这俩人吃过饭后说,他们是外地人,带个小孩不方便,想在饭馆里歇歇脚,等天凉快了就坐过路长途车回去。老板出于同情让他们留下来休息。你爱人来的真巧,他们已经吃过晚饭,正准备离开,这孩子真不该丢啊。”
感谢上苍,女儿找到了。如果人贩子不是坐在迎门的桌子吃饭,我爱人也不会隐约发现女儿粉色连衣裙的迹象。如果女儿还是躺在凳子上睡觉,我爱人也不可能发现女儿。如果我爱人过了铁路没有转回头进小饭馆查看,人贩子的目的就会得逞。太多的如果,太多的偶然,我们虽然动员了所有的亲朋好友在全市各个交通要道找孩子,人贩子却躲藏在新华书店南三百多米远的小饭馆里,我爱人多次路过这个小饭馆,但从没想过人贩子会躲在里面,如果没有她的偶然一瞟,我的家庭可能会家破人亡。(她每次碰面都说,找不到孩子她就不活了)
没能抓到人贩子是一大遗憾,但能在五个小时内找到女儿也是不幸中的万幸。现在,女儿也是两个孩子的母亲,我们常常用这个教训告诫女儿,出门带孩子要格外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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