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雾梦 于 2015-6-13 17:33 编辑
攒钱的命运
近读梁实秋先生的散文《钱》,被文中描写的两个攒钱小人物的发家致富之道所吸引:“我从前认识一位小学教员,别看她月薪只有区区三十余元,她省吃俭用,省俭到午餐常是一碗清汤挂面洒上几滴香油,二十年下来,她拥有两栋小房。我也知道一位人力车夫,劳其筋骨,为人作马牛,苦熬了半辈子,携带一笔小小的资财,回籍买田娶妻生子做了一个自耕的小地主。这些可敬的人,他们的钱是一文一文积攒起来的。”在中国社会,梁先生笔下赞美的可敬之人,只是一个缩影,有这种勤俭持家传统美德的中国人,可谓千千万万。 我下乡那会儿,也听老农讲过,村里那些成分高的人家,早年是如何省吃俭用,攒钱置房置地,日子过得如何红火。言谈话语中不但没有憎恨,反而透着一股钦佩和仰慕。甚至夸赞东家,好“嚼棍儿”(东北方言:好吃的东西)自己舍不得吃,拿出来给帮工做活儿的吃。当时还很费解,贫下中农怎么还褒奖地主富农呢?因为在我们眼里的地主富农,早已是程式化的东西,即应该都像泥塑《收租院》里看到的地主阶级“总代表”刘文彩的形象。究竟谁反映的客观呢?我想通过梁实秋的《钱》的描写,印证了当年老农的叙述比较符合客观实际。 回到梁实秋笔下的“小人物”身上。土改划定成分,肯定地主阶级帽子被戴上,虽说“钱是一文一文积攒起来的”,但你买田置地成了地主,成为剥削阶级,就得分你的田地,把你重新改造成劳动人民。于是,“小人物”演变的逻辑:劳动人民——地主阶级——劳动人民。如果“小人物”一直半辈子、半辈子地苦下去,他出身贫苦,就不会成为剥削阶级,子女也不会受到牵连,或许会有更好的前途。但令我疑惑的是,他能否娶妻生子呢?的确这是个很矛盾的问题。 许多家庭出身不好的人,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都曾抱怨自己的祖辈或父辈,缘何要成为地主富农?我想,作为他们的祖辈或父辈都会无语。即使有理由解释,都会被阶级斗争的观点所驳倒。因为梁先生笔下的“可敬的人”,统统变成了“可恶的人”。 然而,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改革开放政策让“小人物”的后人们有了用武之地。他们继承了祖辈或父辈的衣钵,“钱是一文一文积攒起来的”,重新发家致富,成为先富起来的一分子。虽然农村集体土地性质不能改变,但土地集约化经营、土地的流转政策,同样让一些“小人物”的后人,具有了土地集约化的经营权,成为名副其实的新型“地主”。有的甚至还带领乡亲们共同致富,成为一方的“可敬的人”。由此可见,时代不同,反映的客观世界与攒钱的命运也迥然不同。可谓此一时,彼一时,与时俱进;此一生,彼一生,与生俱来。 历史从来就是这样不客气地捉弄人。难道不是吗? (原创于201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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