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芈月:寡妇改嫁是是非非
《芈月传》72集,芈月与义渠君私通怀孕,闹得沸沸扬扬满城风雨,引来朝堂之上文武百官非议。臣工以此向芈月施压,要么芈月彻底断绝与义渠君的关系,要么退居后宫淡出政坛。出人意料的是,芈月知难而上,不仅编出“与先王梦里受孕”貌似合理的说辞,表示要坚决生下腹中胎儿。而且亲自前往义渠草原,在长生天下,按照当地民族习俗歃血盟誓,与义渠君举行了一场隆重的婚礼。芈月“奉子成婚”的大戏,被演绎的淋漓至尽。观众看到这样一幕,不禁会产生诸多疑问。 在许多人印象中,中国古代是不允许妇女再婚,尤其是不允许寡妇改嫁的。主要缘于古代封建礼制,严格的礼教束缚了妇女的再婚改嫁自由。早在《周易》中就有主张妇女顺从专一、恒久事夫的卦辞,后来要求妇女殉夫守节,限制寡妇改嫁等。《仪礼·丧服子·夏传》“三从四德”的“三从”:“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其中“二从”都制约妇女再婚改嫁。如“既嫁从夫”不仅要求嫁为人妻的妇女随从、服从、跟从丈夫,还包括对丈夫忠诚不贰,保持贞操,丈夫死后不事二夫,甚至殉夫。“夫死从子”即对于死去丈夫的寡妇,“从子”就是“从夫”的延伸,不但要守节不嫁,还要抚养儿子长大,并听命遵从于儿子。《礼记·效特性》:“一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应该说,这些都是古代伦理道德上反对寡妇再嫁的最早论据。此外,历代官方通过表彰弘扬贞节精神,竭力维护和巩固这种封建礼制。春秋时期息国国君夫人息夫人,在丈夫被楚国俘获后,楚王逼她为夫人,她以死相拒,成为史书表彰贞节的模范。孔子的婶母敬姜也是模范寡妇,事事依礼行事,丈夫、儿子前后死了,她上午哭丈夫,傍晚哭儿子,被孔子赞扬为“知礼”。 当然这些作为道德标准仅是按礼制要求,主张提倡妇女应“从一而终”,视寡妇改嫁是一种非礼的行为。但在实际生活中,这一道德戒律的约束力并不强。春秋战国时期,寡妇改嫁现象并不少见,而且社会对此是允许的。从古代文献记载看,春秋时期,上到诸侯之家,下到平民百姓,妇女再婚是很平常的事情。齐国的管仲,还制定过“合独”的政策。老而无妻叫做“鳏”,老而无夫叫做“寡”。都是独身。当时的齐国赋予“掌媒”这个机构一项任务,就是撮合寡妇和鳏夫结婚。《礼记·檀弓上》郑玄注:“伯鱼(孔子之子)卒,其妻嫁于卫。”则谈到了孔子的儿子伯鱼死,其妻再嫁于卫国之人。重耳奔到他国时,对他第一个妻子季隗说:“待我二十五年不来而后嫁。”可见,当时女子在丈夫死后可以改嫁,就是丈夫久别不归也可以改嫁。从社会习俗到社会舆论,对寡妇再嫁都是赞同的。显然,古代先秦时期就存在礼制归礼制、规制归规制现象。 如此看来,芈月改嫁虽不合礼制,却也符合规制,即“法无禁止即可为”。只不过,芈月贵为太后,身为秦惠文王赢驷遗孀,并非普通寡妇,所以她的改嫁再婚,才引起轩然大波。当然,作为古代统治阶级贵族阶层,尊崇封建礼教恪守礼制,克己复礼应该是本分,更须率先垂范。而恰恰相反,那些被“愚民”阶层,才往往是既守规制又守礼制的模范。春秋时鲁国一位寡妇,有九个儿子,岁末祭祀完毕,她想回娘家探望,根据“夫死从子”的礼规,需经儿子们的同意;召集儿子来得到许诺后,她又嘱咐九个儿媳看好门户,说自己晚上一定回来;结果她回家天还没黑,就在门外等到天黑下来,被鲁国大夫看见,表扬她守礼。 其实,历史上的宣太后并没有直接改嫁一说。但根据《史记卷百一十·匈奴列传第五十》记载:秦昭王时,义渠戎王与宣后乱,有二子。也就是说,历史上,宣太后与义渠王确有私通淫乱,还为义渠王生下两个孩子,完全是一种事实婚姻。故芈月寡妇改嫁的实质成立。 (原创于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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