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寒地冻,该喝一口,老友相聚,该喝一口,遇到烦恼事,碰到喜事,今累了等等都是喝一口的借口,今没事也是要喝上一口的理由,甚至喝一口是不要任何理由的,该喝就喝是最充足的理由。这就是酒的魅力之所在,人对酒的钟爱从悠悠的历史中可处处所见的,诗仙的豪放: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
将进酒,将进酒,今朝有酒今朝醉。我醉我仙。飘飘然也。
插队时的一位朋友来了伙伴之后由于没钱,一着急竟把线缇被面扯了下来去换了酒,后来他就盖着没背面的被子混了将近一年,最后还是被分配的朋友送给他一条军用的棉被。想着这些令人心酸的往事我喝着辛辣的烧酒。
酒后我进入了梦乡。
这山这水这景色我是这样的熟悉,我睁大双眼仔细的看,揉了揉双眼我细细的看,对啊!这就是我的第二故乡啊。这不就是我生活了近十年的富县的山山水水吗。熟悉,亲切,可爱的故乡啊。我抓起一把黄土放在鼻前闻了又闻,松开手掌是看了又看,对着咧,这就是养育我近十个年头黄土地的黄土。这泥土的特有的香味是我最熟悉的味道。我深深地吸了几口淳朴的黄土地的气息,我动情,我激动。
我就像脱缰的野马奔跑在这个我熟悉的河川里,跑到欢快流动的葫芦河边,我精心的捧起一捧水,送到我那焦急的嘴边,咕咚一声我就将甜甜的小河水喝了下去,啊!立时沁我肺腹,沁我心肝,这是最好的清凉的饮料,什么天山矿泉,什么农夫山泉,娃哈哈啦那是远远地比不了我这一捧带着丝丝甜味的葫芦河的水。我就像个久别故乡的游子一样,跑啊,跳啊,喊着叫着。尽情的欢快着。亲吻着我所见到的一切,一切。
跑到了晾满粮食的场院,我躺倒在满是谷香的粮堆上,双手抓起饱满的谷物,向天上撒啊撒啊,直到谷子们把我埋没,我才住了手,这些就是我的生命之源,我就享用它们而延续了我的生命,从一个不知事的娃娃成长成一个祖国的建设者,我回来了,我真是想念你啊,我一定要回来亲吻你啊。因为你是养育过我的大地,大地啊,我的母亲啊。
这里的风,轻柔得像情人呼出的气息,足以令人沉醉,风中的些许小花娇羞地摇着美丽的头,绿叶挥舞着小手好像发出了欢呼的声音:你回来啦,你回来啦。花儿羞答答地说:欢迎欢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