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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6 10: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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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我很膨胀。
我是母亲年近四十岁生的唯一健康的小女儿。我的童年,母亲忙得从来不管我。我在六七岁时,学会了自己看小说。这也不是值得夸耀的事,我的小姐姐和大表姐都能看一本本砖头厚的书。童年唯一让我感到自豪的事,就是我八岁时看懂一本竖版繁体字的《西游记》,没有一个人发现过,也没有一个人表扬过我。我自己为自己自豪。
我那个年龄,很容易骄傲。我的成绩一直是班上最好的。我上课时,从来没听过课,脑子里把看过的小说自编自导一遍。一本叫《梅腊月》的小说,在我脑子里导过一千遍。
我上小学的年代,文学刊物刊登得最多的是知青文学,里面全是教人逃火车票,偷老乡青菜,摘老乡果子、打农户看门的狗,炖狗肉吃的伎俩。
看这些小说,我感到一餐啃两个红薯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呀。不用偷,不用抢,也没有人打我,还有两个红薯吃,还能看闲书。少年的我,据此得出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如果感受不到生活的满足和幸福,那就是小说看得太少了。
我不光看知青文学,还看《鲁宾逊漂流记》、《神秘岛》、《孤星血泪》、《雾都孤儿》、《在人间》、《雷锋叔叔的故事》、《欧阳海之歌》、《金光大道》。通过看小说,我对中国地理、世界地理、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了如指掌。只要报一个地名出来,我就知道在世界上哪个大洲。说一条河流出来,我能知道它流向地球上的哪一个大洋。
我十二岁了,我膨胀得要炸裂了。我在屋里有空白的纸上,都写上了“赤脚走天涯”。在十二岁那年的暑假,我不辞而别,南下去看大世界了。
选择南下,是因为我在1982年的一本杂志上,看见一个故事。北京有一个善人,专门收养流浪儿。她在冬天收养了一个流浪儿,那个孩子冬天睡在水泥管道里,把腿冻坏,截肢了。我对这个故事印象深刻,知道如果去北京流浪,会把腿冻没了。
我按照知青小说教我的七十二道伎俩,逃票去了海南岛。那里一年四季,鲜花盛开。马路上有木瓜树、椰子树。躺在树下面,可以吃木瓜,喝椰汁。我吃水果吃腻了,就上垃圾桶里找吃的。小说里的主人公都是这样生活的。头发很短,脏兮兮没洗脸的我,看着像一个没人理睬的流浪男孩。人贩子辨认不出我的性别,也没盯上我。
可这种日子会过腻的。没有学校读书,没有小说看,也没有母亲。我在海南岛上浪荡了三个月,决定打道回府。一路逃票,回到了家乡,回到了母亲身旁。
一回到家,只有母亲还用慈祥的眼神爱着我,父亲和大哥哥对我恨之入骨,说我丢了他们的人。村里,年长的族兄找到了母亲,说我丢了整个范家的脸面,让母亲把我打一顿,赶出去。
这时候,十二岁的我清醒过来。在我们襄阳农村,儿娃子(男孩)离家出走几天,再回来,是稀松平常的事。而一个娘娃子(女孩)只要离家出走,就相当于古典小说的私奔罪。在我们村里,从来没有女孩这么做,我离家出走,成了德有伤、贻亲羞的人。
我没脸见人,也没脸上学了。最关键的是,我也没勇气流浪了。怎么活下去?活下去是硬道理。
母亲并没有抛弃我。这个时候,我的神童小哥哥已读完大专,成了智商、情商双高的人才,当了官。母亲支使神童哥哥为十二岁的我谋了一份民办老师的工作,让我在一个偏远的小学教书,安顿了我。
荏苒岁月颓。转眼间,母亲的孩子们全成了成年人了。母亲为我的大姐姐求医问药了二十年,还是没治好大姐姐的病。大姐姐在二十岁那一年,发了一次高烧,医治无效,死了。
小姐姐长大后,成了乡下中学教语文的老师。在学校教书时,小姐姐的才子男朋友去上海另觅前程了。脑子里有一万首古诗词内存卡的小姐姐恨恨地说:“一字不识的人才有诗意。”小姐姐找了一个没上过一天学的男文盲,草草地打发了自己。
大哥哥还在村里种地,锄头、镢头、铁锨,把大哥哥要当文学家的理想打碎了。大哥哥现在只种地了,过着苦巴巴的日子。再也不搔首问天,感叹命运多舛。
少年得志的小哥哥,在40岁那年,迷上了赌博。可能因为官场运气太好,小哥哥在赌场上只一个字,输。输钱的小哥哥借了高利贷。很快,还不起债了,他每天都在腾、挪、躲、闪着追债人。官也被撤了。
世态炎凉,小哥哥没有朋友了,没有亲戚了。小哥哥在深夜里,在汉江二桥上一遍遍徘徊。
这时候,母亲站了出来,她一遍遍劝慰小哥哥。母亲说四十岁的儿子,是个好娃子。这不是小哥哥的错,是小哥哥当官的朋友把小哥哥教坏了。
母亲说,对不起小哥哥,那时没有让年幼的小哥哥复读一年。如果复读了,考上了大城市里的大学,到大城市当官,大城市的官员素质高,不会教坏小哥哥,小哥哥就成不了赌鬼了。母亲说,人不死,债不烂,没什么好怕的,好好地活下去。有母亲的爱,小哥哥坚强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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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开对我家暴、酗酒的男人,带着两个女儿回到襄阳,母亲没有异样,只是沉着地说,不怕。但大哥哥马上像躲瘟疫一样,让我赶紧走,别给他添麻烦了。
按照襄阳农村的传统,成年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母亲没有帮助我的权力。母亲是政治强者,但她不敢和中国五千年的三纲五常对抗。爱我的母亲对我说,我的大娃子不上学了,不要紧,母亲每天会求告老天爷,祈求老天爷给她一条生路。
这个时候,我已明白,我没有家了。我们农村穷苦人家,糊口尚属不易,亲情当然淡薄。我并不怨恨大哥哥,但我已明白,我是生我养我的村庄的过客。我的两个孩子更是无根的水中飘萍。这个世界上只有母亲爱着我们了。
我带着两个孩子来到京城,做了育儿嫂,看护别人的孩子,每星期休一天。大女儿在东五环外的皮村,在出租屋里看护小妹妹。
我运气真好,我做育儿嫂的人家是上了胡润富豪排行榜的土豪。男雇主的夫人生的两个孩子,已是成年人了。我是给男雇主的如夫人看护婴儿的。
男雇主的如夫人生了一儿一女,大儿子在国际学校上学前班,小女儿是刚三个月的小婴儿。男雇主给大儿子雇了一个少林武校毕业的武术教练,在自己家盖的写字楼里辟出了一块三百个平方的场地,装上了梅花桩,沙袋,单双杠...... 给庶子一个人使用。除了学武,又找了一个中国人民大学毕业的学霸,做家庭教师,包吃住,负责接送孩子,指导孩子写作业,领着孩子去习武,还教六岁的孩子编程序。
我只负责三个月的小女婴。小婴儿睡觉不踏实,经常半夜三更醒来。我跟着起来给孩子喂奶粉,哄她入睡。这时,我就想起我在皮村的两个女儿。晚上,没有妈妈陪着睡觉,她俩会做噩梦吗?会哭?想着想着,潸然泪下。还好是半夜三更,没人看见。
女雇主比男雇主小25岁。有时我半夜起来哄小婴儿,会碰到女雇主画好了精致的妆容,坐在沙发上等她的老公回来。女雇主的身材比模特曼妙,脸比那个叫范冰冰的影星漂亮。可她仍像宫斗剧里的娘娘一样,刻意地奉承男雇主,不要尊严,伏地求食。可能是她的前生已受够了苦,不作无用的奋斗。
每每这时,我就会恍惚,不知道自己是活在大唐盛世,还是大清帝国,还是社会主义新中国。可我没有特异功能,我也没有穿越过呀!
大女儿交了两个同龄的不上学的朋友。一个叫丁建平,一个叫李京妮。丁建平来自甘肃天水,丁建平不上学是因为妈妈抛弃了爸爸,爸爸生气。爸爸还说,公立学校不让农民工的孩子上,上学只能到打工学校上,这样的学校一学期换好几个老师,教学质量差。反正上不成个器,就省点钱不上。
李京妮不上学,是因为她的爸爸在老家有老婆孩子,可还去骗李京妮的妈妈,生了李京妮。李京妮的妈妈发现受骗后,气走了。也不要李京妮了,爸爸是个善良的人,没有抛弃李京妮。可爸爸说,李京妮是个户口也没有的黑孩子,城里的打工学校,都是没办学资格的黑学校,娃子们在里面上,没有教育部的学籍,回老家也不能上高中考大学。李京妮是黑人,没必要再上这黑学籍的学校,来个双料黑。
我心想,这倒霉催的教育部,谁定的这摧残农民工娃子的政策呢?报纸上说,教育部这样做,是为了不让下面的学校虚报人数,冒领孩子的义务教学拨款。可教育部为什么不弹劾吏治,非要折磨农民工的娃子?
有母亲在求告老天爷,我的两个孩子健康快乐地生长。三个大孩子一起看护一个小孩子,很轻松,孩子们每天都好得很。三个孩子,每天对着小女儿唱“我们的祖国像花园,花园的花朵真鲜艳”,唱得眉飞色舞,玩得欢天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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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居住的北京皮村是一个很有趣味的村子。中国人都知道,京郊农民户户都是千万富翁,他们的房产老值钱了。土豪炫富都是炫车炫表,炫皮包,炫衣食。这些炫法,我们皮村都不屑。我们皮村群众炫的是狗,比谁家养的狗多。我在皮村认识的工友郭福来是河北吴桥人,在皮村做建筑工,住在工棚里。皮村的一位村民,每天领着一支由十二只狗组成的狗军队,去工棚巡视,羞辱住在工棚里的农民工。郭福来冷冷地写了一篇《皮村记狗》,发表在《北京文学》,表达农民工的心声。
我的房东是皮村的前村委书记,相当于皮村下野的总统。房东是政治家,不屑养狗部队,只养了两条狗。一只苏格兰牧羊犬,一只藏獒。房东告诉我,苏格兰牧羊犬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狗,藏獒是世界上最勇猛的狗。最聪明的狗和最勇猛的狗组成联盟,他们是天下无敌。我的孩子,住在皮村下野总统的府邸,享受着天下无敌手的安保,我和孩子都感到生活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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