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党项人 于 2017-6-18 15:05 编辑
过去谈了自己参与评选他人先进的趣事。今天再谈谈自己被评选先进的趣事。 严格说,自己被评选的那档子事还不能算先进。因为这个先进是国家林业局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名义设立的。那是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办法》,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名义,对连续从事森林防火工作20年以上的人员颁发森林防火纪念奖章!这是党和政府对从事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的关怀,也是“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森林防火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奋力拼搏,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森林防火事业,推动森林防火工作再上新台阶“的举措。 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只要连续从事森林防火工作二十年尚未退休的人员都可以获得此枚名称为森林防火工作纪念奖章,没有所谓的名额限制。 当国家林业局(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就设在此局里)开展第一次纪念奖章评选时,我从事森林防火工作已经满二十年了。但单位没有向上级申报,获奖人员自然就没有我啦。我找时任单位负责人谈及此事,恰好承办人员也在场。我说了后特地加了一句“我在延安从事森林防火就二十年啦,应该不是给国民党干的吧!”。负责人闻听沉默了好一阵,答复我“我也快退休了,这次没有就算了吧。下次再吧”。 过了几年第二次评选结束了,竟然还没我。我逐找到承办人员问个究竟。谁想承办人员来了个雷人答“按照规定,获得一次纪念奖章的就不能再评选了。你上次已经获得了,这次当然没有了。”我当即责问他,上次我找时任负责人问此事“你就在场,你今天竟然还能出此言。”他忙不迭的找出以前的文件看了半天,再也不说啥了。以后我曾找到国家局承办此项工作的领导,她与我熟悉,也知道我从事森林防火工作的历史。当即表态下次她注意一下,如果还没我的材料,她负责督促“不能冒评但也不能漏评”!当然,虽说国家局领导有此话,但我却不敢当真,毕竟领导日理万机,这点小事人家哪能挂在心上呢! 等第三次评选工作结束,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大红文件下发后,那时我也享受轮流阅读文件的待遇啦。故不像上两次都是从其他部门才得知评选事宜的。我看了文件,发现还没有我的大名。没有我的大名还好说,反腐败这多年,得罪人不少。没有就没有吧。 但是我看了整个获奖名单,才发现问题不是那么简单,因为这次获奖的人当中,不仅有第二次获得奖章的,还有人刚调到森林公安工作(上级规定,森林公安民警经历等同从事森林防火工作经历)就获得了奖章。更有连工龄都不足二十年的,也获得了奖章。我看了后觉得这就不是我个人的事了。而是给北京抹了些色啦。说不好听的话,不仅是对此项纪念工作的亵渎,更是败坏党的光辉形象! 我当即找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谈了此事。两人虽然都在我之前看过此文但都声称没有细看。主管负责人连连自责这是他的责任他的责任“上报时把关不严”。 我退休后,国家局又一次组织评选,当然我退休了就再没有获得奖章的资格了。在国家局的微信公众号上看到此条信息后,逐留言谈及此事当然只限于我个人没获得奖章一事。其他的事我在职就无权解决退休啦就更不能涉及啦。君不见有同志向某主管负责人举报官长腐败问题,官长答复“发展中的问题发展中解决”发展到迄今为止还在发展中呢。 此留言发出后不久,国家局一位与我熟悉的领导我自认为也是朋友的,给我来了个电话劝我“算了,这玩意也不值钱(网上售价也就七八十元)”。听人劝吃饱饭。我当然得听朋友的善意。 不过此事引起了另一件趣事。那是原单位一位大名鼎鼎的也是老熟人建了个微信群,承蒙群主瞧的起我,主动拉我入了群。由于群主人脉好,这个群威武,连国家局不少领导都成为群友,这也符合当前中央政府官员上网接地气的要求,好事。凑巧的是,国家局承办纪念章的那位领导也入了群。我看到后逐生逗意,就艾特她“哈哈,您还欠我一个公道”。也许是人家不满意了,也许是群主敏感怕得罪官长,逐果断把我移除掉了。 不过这事还引出了一件趣事。那天我到原单位,巧逢群主夫人,也都是老熟人啦,好久不见自然得开开玩笑。 当时夫人正忙于收拾卧车呢,我逐逗了开来“啊,某夫人,几年没见,发财大大的,豪车也坐上呢”,夫人说“没有没有,也就是换了个车”。我逐正色的说“回去拿出虎威威之风,好好管教管教群主,主动邀我入群又开除了我,不尊重老朋友老同志嘛。” 夫人闻听当即收住了满面笑容。哈哈哈哈,我心里这乐,群主呀群主,你小子,又的练练搓板功咧! 也许有人说你一个快死的人,如今提及这些事有何用?我知道没用!只是我认为,一个人的征程,没有遭遇这些丰富多彩的笑料,那多不完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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