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夕照老牛 于 2015-12-7 15:39 编辑
知青生活点滴(五)
知青生活我已经写了四个部分了,有一段生活一直未提起,那就是1970年至1971年9月期间发生的事。这期间,经历了第一次大招工,同时下乡的同学,走了大半,尤其是我们一中毕业的同学剩下不足三分之一。怅惘、傍徨、极大的失落充斥我的心头,我就像站在十字街头不知去向,而且心里刚刚燃起一点希望的火苗,突然又被一桶冷水浇来,有段时间我苦闷极了,实在有点不堪回首。然而,缺了这一段,生活就不够完整,我必须把它如实记录下来。 参加专案组 1970年初,县委派出工作队进驻我们大队,开展“农业学大寨”和“清理阶级队伍”运动。工作队的彭队长是原农业局的副局长,是学农专业的技术干部,这个时候还未解放,当队长是在考验期间。副队长姓周,原塘田公社的党委书记,是学政法的,不苟言笑满脸严肃,也未解放复职。还有原农业局的刘局长,他爱人是我妈单位的政治部主任,我早就认识。他们两口子都是韶山人,和毛主席照过相,他也未解放,是技术干部,工作队的普通队员,我一直很崇敬他。其他十多个人有公社干部,有其他单位抽调过来的干部,但多数是农业技术干部。一天,我从家里回到生产队,周队长就来找我谈话,告诉我工作队和大队革委会决定,让我参加“清理阶级队伍”专案组,说这是党组织对我的信任,要我愉快的接受任务。我情绪不高的告诉他,我父亲已经关进“学习班”了,我从“红五类子女”变成“可以教育好的子女”了,希望领导认真考虑。周队长听了后,笑了笑说“你爸爸不会有什么问题,相信组织更要相信自己的父亲,不要背包袱,明天就到大队部来,安心工作。”我见周队长说得这么肯定,心里燃起了希望。好在我的性格素来就是“三分钟忧愁”的乐天派,第二天我满怀信心的去大队部报道。 我们大队跟其他大队的运动有所不同。我们县公安局1967年4月破获一起反革命组织“中国人民五一军”的案件,除首领不是这里的以外,几乎所有成员和骨干分子都是这个大队的,且分布各个生产队。当时,文革已经发展到砸烂“公检法”的混乱地步,公安局只是逮捕了三个主要首领,其余的就来不及处理了,因而这个任务就成为此次运动的重点。专案组共七个人,除我和另一个女知青珍秀外,其余五人都是县委工作队干部,周队长在会上分了工,两个人一组,珍秀负责材料保管,小组与小组之间不得私自互通情况,必要时由周队长召集专案组有关人员交换情况,我第一次参加这种事,觉得既神秘又紧张,牢牢记住了周队长交代的工作纪律。我和周队长分在一个小组,我的工作是他在讯问时做笔录。周队长教我笔录的格式、速记方法,还有“讯问”与“询问”的区别,整整一个多月的时间,白天外出调查,晚上找人问话,十分紧张。终于把这个组织的所有情况查了个清楚。随着案情的深入,又逮捕了两个骨干分子。这个案子我还未下乡之前就听说过,但那时我受到“怀疑一切”的影响,认为这是公安局镇压群众组织,此次参加专案组工作后,才搞清楚这的确是个以推翻人民政权为主要目的,秘密串联发动,先夺公安局与武装部的枪,再抢银行上山打游击的武装暴动组织。说来也好笑,指导他们思想的理论基础竟是那本民间流传的《五公经》,这本小册子我随意翻看过,语言晦涩难懂很多话像是难猜的谜语,那里面有一句“龙蛇走马,遍地开红花”,据他们的解释是预示天下大乱,会改天换地。恰逢66年全国搞“红海洋”,到处的房子墙壁上都是红色的大幅标语和毛主席语录,这年冬,红卫兵打着红旗一队一队的步行串联。他们觉得这些现象都印证了《五公经》里的谒语,从64年冬开始秘密联络到66年冬,两年时间发展的成员有五十多人,决定在67年“五一”劳动节举行暴动,所以取名“五一军”。我不理解的是,这个组织的绝大多数成员都是贫雇农出身的青年,有的还是生产队干部、团支部书记,只有一个地主出身的子弟。我问周队长这是为什么?周队长告诉我,绝大数成员是被骗的,他们都是在“文革”中突击发展的,加上那时群众组织风起云涌,这些人又都是贫下中农子弟,蒙蔽性很大,至于他们不问问,为什么不公开旗号,不像其他群众组织那样戴红袖章,这就是文化层次低和愚昧的原因了,你看那个地主分子一直没去参加组织,只是在幕后与首领联系,主要骨干会议都是在他家秘密召开,而且他老是在开会时坐在门外。啊!阶级斗争太复杂了。 这段时间,我抽空读完了前苏联编的《犯罪心理学》和《犯罪对策学》、《刑事痕迹和笔迹鉴定》、《刑侦学》等书籍,虽说生吞活剥,倒也受益不少。特别让我终身受益不浅的是,周队长处理问题的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记得,有一天,我在大队部办公室整理材料时,一个当地女青年叫杏花的走了进来,交给我一份揭发一个大队干部攻击毛主席的检举材料,我不敢懈怠,马上交给周队长。他看过以后把我和专案组的另一位知青找来,让我们负责去调查,我们两人觉得这是组织上对我们的信任,决心圆满完成任务。我和珍秀一连查了四天,找了材料上提到的六个人分别谈话,其中有一个“五一军”成员老是低头沉默不语,我有点火了,学着《列宁在一九一八》电影里的捷尔任斯基的腔调,十分威严地大声嚷:“看着我的眼睛!”我以为这样可以吓得他屁滚尿流,也不知我的眼睛不怎么的,还是他顽固不化,他抬头瞟了我一眼,继续低头沉默,没有任何奇迹发生。我,没辙了。调查来的材料都异口同声的指控,但不是原话不对,就是地点不对,或者是时间不对,怎么办呢?正在我和珍秀一筹莫展的时候,周队长过问情况了,我们如实汇报,周队长认真听完汇报后说:“检举材料不是说,他们在焦坑垄叶家犁田、作田塍时发生的事吗?你们去了叶家吗?听听老叶怎么说。”一句话提醒了我俩,赶忙去叶家。叶家老爹说:“那天我也在一起劳动,我怎么不知道?杏花不是男劳力,她能犁田作田塍吗?”啊,难道是陷害?赶忙回来找杏花谈话,杏花一会说是别人告诉她的,一会说是自己听见的,我们问她,你不会犁田又不会作田塍,怎么参加了那次劳动。这时她才吞吞吐吐地回答是别人要她这样干的。这姑娘外表那么漂亮,心怎么这么坏!把我们累得不亦乐乎。珍秀气得站了起来,恨不得扑上去要在她那秀气的脸上甩两个耳光,我抑制住内心的忿怒,拖了珍秀一把,说“别动手,遵守纪律”。这件事,我不知道周队长是怎么想的,是有意锻炼我们,还是考察我们?是他对结果早有预料,还是根本不相信有这回事?反正我们全部汇报完以后,他只是非常平静的微笑着。 四个月以后,清查工作告一段落,紧接着就是对所有清查人员作定性结论。这是关系被清查人员命运的大事,定性结论由周队长口授,我记录,珍秀负责滕正缮写整理归档,绝大多数都作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只有两个重要成员报捕。周队长口授做的结论言简意赅,恰如其分。我记得,有一个姓吴的,大革命时,是当时县农民纠察队的副队长,负责警卫县农民协会的工作,在和土豪劣绅的斗争中表现积极,大革命失败以后,他在亲戚的担保下向县保安团头子下跪自首。因为此人为人凶暴,当地群众纷纷要求逮捕法办这个叛徒。周队长在口授定性结论时,我现在还记得是这么说的:“吴某,男,48岁,大革命时期……。鉴于吴某自首后没有出卖同志,没有出卖组织,并在以后未参与任何活动,属一般自首变节行为。作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我记录完毕,不解的问“此人民愤很大,这样处理,群众通得过吗?”周队长说“他又不是党员,一个普通农民在党组织被破坏,周围一片“白色恐怖”下,他要保命不自首行吗?只要他没有出卖同志就不能把他当敌人,不能以民愤来做定性依据。”这段经历对我一生的影响很大,后来在工作中,凡是遇到涉及到人的处理,涉及到干部的政治前途问题,我都会特别慎重,一定要尊重事实,不轻易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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