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谢鸣明 于 2018-6-27 15:10 编辑
插队知青被盗记 当过8年“插队知青”的我前后经历过三次被盗的事。 第一次被盗是正月十五,我回了荣县的家。主要是我自留地里的蒜苗长得太好了,每根都有大拇指粗,一尺多高,引起个别农民眼红,于是就被消灭得干干净净。还有长势特别良好的教头也一齐被歼灭了,两样菜有好几十斤吧。我回队后心痛惨了,尽管骂不出什么脏话,还是大骂一通以求发泄……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这叫“偷青”。 如果说第一次被盗“偷青”是一种民风民俗的话,那么第二次被盗就是不折不扣的被盗窃了。
那年国庆节后,返回生产队的我发现家中被盗,马上报告生产队。大队治安员来了,我们一起清查被盗物品。生产生活用品一样没少,被盗的全是关于“吃”的东西。计有:我自留地刚挖回晒干和生产队分的干花生约100斤、黄谷约300斤(那是我全年的口粮)、大米、小麦、玉米等几十斤。那盗贼还有点良心,给我留下了几十斤谷子。后来干部们分析来分析去,怀疑是离我知青房七、八根田塍子约一百米的刘氏兄弟所为。当年我住在生产队号称“哨棚山”顶的保管室旁边,保管室却没有被盗。平时那山顶上只有年轻的他俩和我。白天有生产队晒粮食的保管员和喂猪喂牛的饲养员,晚上就没其他人了。那刘氏兄弟独门独院,一直手脚不干净。再后来也不知是查无实据还是其他原因,总之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你说那盗贼可恶不?保管室那么多粮食他不盗,他偷我穷知青的干吗?
后来又经历了一次被盗,这次被盗更稀奇:我回家只住了一夜,返生产队发现被盗后,立即报告管治安的领导。经清理,被盗了一个心形闹钟、一件腈纶毛背心、一顶黄军帽、一个黄帆布挎包,更离奇的是还有一床草席子。 干部们走访生产队的农民。一老农反映:他看见我们生产队另一个重庆来的知青,头天晚上引几个其他公社的知青来玩。今晨有一个李堰公社的重庆知青肩上扛着一床席子,回李堰去了。
这个线索太重要了! 公社知青办主任责成生产队长找那个重庆知青谈话,队长狠狠批评那个重庆知青,让他出面解决此事。重庆知青陈国民是干部子弟,在知青中很有威信,是附近八、九个公社知青中的头儿。他拍胸口保证摆平此事。他说他确实不知道那李堰知青偷了我的东西。
当天晚上收工后,我俩一同到李堰知青那里去找他还。到李堰知青的屋后堰塘边,我等他进去找那个知青。20多分钟后,陈国民将那个知青押出来了,果然我的被盗物品一样不少全在这儿。陈国民十分愤怒,打骂那知青:“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你偷到我身边来了。老子一脚把你踹到堰塘头去!”我连忙劝阻:“算了算了,东西拿回来就算了。我们回去吧。”回到我们队里,已经12点多了,前后用了近4个小时。
回来路上,陈国民给我说,对不起,他真不知道这事。他真想自己赔偿我,因为他马上就要调回重庆了……后来不久他果然被调回了重庆棉纺厂。从此我们断了音讯,不知他现在还好吗? 四十多年后,忆起这些往事,不仅让人感慨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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