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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子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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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张湾子插队的岁月里,卫新还救过我一次命。认真地说,如果没有卫新,那么我的人生也许就在六九年夏季终结了。 我们住的农舍,前后各有一座水塘。房子后面的水塘比较大,挨着队里稻场,地势高,水质也更清澈些。天热的时候,特别是中午收工后,男生们喜欢穿着短裤,直接跳进水塘里,洗个透彻的凉水澡。 这水塘原是一口“锅底子塘”,就是说塘底的地势像锅底一样,没有渐进的缓冲坡度,一下去就直入深水。我不会游泳,通常只是人多的时候,带上拖拉机内胎做的救生圈,在塘里泡一泡。 那天正午时节,天气炎热,社员们都在家里做饭,水塘边上没有人。我一个人来到塘边,也没有带救生圈,脱了上衣,试着下水,才走了几步,忽然脚底一滑,人就像秤砣一样,坠落下去。塘水很快漫过头顶,脚下就够不着底了。 我心里一慌,拼命向岸边扒叉,谁知越扒离岸越远。脚下无根,沉浮之间,已经喝了几口水。一个可怕的念头在脑子里闪过:完了,这回要淹死了。这时,我感到后背被人有力地托住,向岸边靠去,我伸手抓住岸边的小树,就势爬了上来。回头一看,救我的人正是卫新。 卫新端了一碗饭,到房后想找个凉快的地方歇息,看见我在塘里泡澡,当时并没有在意,忽然间他发现我被水没过头顶,两手在不停地乱扒,显然是溺水了。他道声不好,扔下饭碗,穿着衣服跳进塘里,帮我捡回了一条命。 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卫新当年救我的场景,还不时在眼前浮现。我那时也不知道感恩,只是学着《沙家浜》里胡传奎那样抱了抱拳,来了句“似这样救命之恩终身不忘,俺胡某讲义气终当报偿。” 再后来,我离开生产队,到水库工地做民工,一去就是一年零八个月,这也是我在农村生活的最后一站。人不在队里,队友们接触也就少了。所以直到卫新离开张湾子,我们都没有太多的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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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新见义勇为的故事很多。关田冲有一位女知青,也是我们一个学校出来的同学。她被抽到大队当赤脚医生,一时糊涂,和当地的一位农村青年产生了暧昧关系,日久珠胎暗结,而这位农村青年早已有家室。 女青年进退失据,孤立无助,时间一长,总是隐匿不住的,于是她想到了卫新。她知道卫新是个至情至性的人,绝不会袖手旁观。 这种事当时在人们眼中,是伤风败俗的事体。特别对于女方,更以为是淫邪之源,对一些未及谈婚论嫁的“正经人”来说,若进鲍鱼之肆,避之唯恐不远。在这种情况下,能不避嫌疑,无论得失,出手相助的,也只有卫新。 卫新看上去胸无城府,其实是那种古道热肠,对什么人都可以坦诚相待的人。他不像我们对人或多或少保持一分矜持和防范心理,只要你肯向他敞开肺腑,他就不会无动于衷,甚至可以不计前嫌。平时与女知青和社员们的交往,他比我们都放得开,看似油嘴滑舌,少皮没脸,吃个没趣也满不在乎。整天嘻嘻哈哈,没有正形,其实心底满满的纯正善良。 这一切我们都蒙在鼓里,毫不知情,只看到卫新经常往大队合作医疗站跑,(女青年在大队当“赤脚医生”,晚上住在合作医疗站)还以为他对人家有了什么想法,我们已经步入社会,渐省人事,对这种交往,早就不少见多怪了。 几天没见卫新的影子,我也没有在意。反正那时候正赶农闲,人来人往,随心所欲,除了特别亲密的关系,彼此间都没有过多的关注。一天,大江忽然告诉我,卫新和那女青年跑了,听说女青年已经有了身孕。 我平时不大留心周边事情,听说后不禁大吃一惊,超乎想象。但是即便如此,也犯不着跑啊,反正都是成年人了,大不了结婚算了,我还是想不明白。 这事很快在知青中传开了,关田冲的男生表现特别气愤,摩拳擦掌,非要等卫新回来狠狠修理他。个别社员也跟着制造舆论,把事情归于卫新所为。 “好事不出门,糗事传千里”很快两个生产队的社员都知道了。我当时在男生中还算有点人缘,因为卫新救过我的命,我不能眼看着他挨打,所以竭力劝阻,多方维护。又过了几天,卫新终于露面了,还是那副没事找抽的样子。我紧紧跟着他,不让他乱跑,实际上是怕他出去挨打。 卫新做出心情沉重的样子对我说,他准备要离开生产队,迁回自己老家了。他的老家在中原农村,本来可以回乡,听说是不愿意接受家里说下的媳妇,才跟我们来到这偏远山区插队。 他的话更证实了我心中的疑惑,我想:这也不能说不是个办法。我说:“噢,我已经知道了。只是这几天你不要一个人往关田冲去,他们准备打你呢!” 卫新脸上改换了一副奇怪的神情,盯着我的眼睛说:“难道你也相信这事是我干的么?”“连队里的老社员都这样认为呢!”我看上去是一脸的无辜。卫新一屁股坐在地上,拍着腿说:“完了,完了,我算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我好奇地追问:“什么情况?”卫新沮丧地说:“啊呀,这事其实和我一点关系也没有呀!我真冤死了!我比窦娥还冤哪!”我说:“那你为什么要趟这浑水呢?”卫新说:“出了那样的事,我要不帮她,她就要寻短见。人家既然跟我说了,你说我能见死不救吗?”想想倒也是。 当女青年把事情的原委向卫新和盘托出后,卫新经过短暂的犹豫,决定出手相助。孟子说过:“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我相信卫新没有读过孟子,但是见义勇为,是符合圣人教诲的。 卫新首先安抚了当事女青年,稳定她的情绪,然后马上把这事向公社主管知青的干部作了汇报并谈了个人想法,取得认可和支持。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步,有了这一步,以后的一切,都是在领导掌握基本事实情况下展开的。 然后,卫新陪同女青年,回到郑州,见了女青年父母,把事情向家长说清楚。家长很生气,但是事已如此,也只能考虑善后的办法。 女青年的父母当时不便出面,在确认卫新与此事无关的前提下,他们完全相信了这个看上去说话不着四六的毛头小伙子。 在那个特定时代,人流手术不是随便就可以做的,医院需要单位出具证明。卫新建议家长,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女青年赶快回公社,在县里解决后续问题。 于是卫新又带着女青年回到公社,在公社派出妇女干部陪同下,到县医院做了手术。出院后,公社在后院安排一间僻静的房子,让女青年安心调养,又动员全大队的男女知青,前去看望她,以解除她的心理负担。当时公社领导能做到这种程度,我觉得也算仁至义尽了。 为了防止这事发酵引起的意外伤害,公社把涉事的农村男青年传唤到公社隔离起来,要他写交代材料,在当时情况下,既是对他的管控,也是对他的保护。后来这个男青年被以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罪名逮捕,判了徒刑。 除了法制问题,这件事的整个处理过程都是出于卫新的策划,谁要是以为卫新只是个胸无城府的“二货”,那就大错特错了。卫新胆大心细,思维缜密,这事做的领导认可,家长知情,既显仁心,又有智慧。全过程处理合情、合理、合法,滴水不漏,无懈可击。如果卫新只是逞匹夫之勇,凭一时冲动,出于同情,大包大揽,选择私下操作此事,那么由此引起的后遗症,就没人能说得清楚了。 这下关田冲男生们又要打卫新了,这回打他的理由是“出了这么大的事,都不给弟兄们透个信儿,把我们当成什么人了?”还是由我出面挡横,我学着《沙家浜》里土匪胡传奎的口气说道“人家救过我的命,咱们大面儿上得亮得过去,你们当真要非打不可,就打我好了。” 其实我也明白,他们绝对不至于把火烧到我身上,不过是摆个POSE,做个姿态罢了。对方看我态度坚决,方才作罢。 当地风俗,出了这种事,恼羞成怒的女方家人就会纠集亲族,冲到男方家里,砸掉对方的锅灶。如果谁家的“小锅子”被人砸了,名声坏了,一家人在外都抬不起头,甚至适龄男子在附近连媳妇都找不到。 关田冲这帮憨大,又想去打涉事的农村青年,他当时被关在公社,如果强行去打,肯定会犯错误的。我劝阻道:“当事人一不是你们的对象女友,二不是自家嫡亲姊妹,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事情出了,自有公社处理,你们凭什么打人家?你们又以什么身份去打人家?”一席话说得众人嘿然无语。 七0年底,卫新被郑州一家大厂招工,离开了张湾子,我也于一年后参加了工作,回到郑州。我和卫新性格上有些差异,接人待物的风格也不一样,长期以来,我对他虽心存感激,但言谈话语,并不太合拍,在很多问题上,我比他“稳”,他比我“楞”,我思维缜密,他勇于任事,我趋于传统守旧,而他更随心所欲。 卫新率性,喜欢做些另类的事情。所以离开张湾子以后,我们交集不多。几十年间也只是在同学聚会场合匆忙见过几面,客套寒暄,连一顿像样的饭,都没有请他吃过,每想及此,心里总觉得有所愧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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