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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四十五载“申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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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1 15:35: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6.四十五载“申烈”路
俗语说,人死不能复生。无论人们多么悲痛,多么惋惜,牺牲了的36位风华正茂的朋友再也不能回到现实中来了。他们牺牲后,被集中安葬在白藤山上。农场为他们举行了较为隆重的追悼会,他们的家人参加了,佛山地
区革命委员会也很重视,派常委罗章友同志来了并且在追悼会上讲了话;佛山军分区姜政委和佛山地区革委会政工组负责人张力耕来到农场慰问。至于对牺牲者及其家属的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处理呢,1980812日广东省国营华侨红旗农场《关于为1972年炕台风暴潮及殉职职工建碑纪念事由》记载,“鉴于当时‘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对这三十六位殉职职工、民兵,没有批准为烈士待遇。佛山地区革命委员会派罗章友和张力耕同志前来我场进行处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六章‘关于死亡待遇规定’的第22条实施,即按因公死亡待遇处理,至今未变。”具体来说,就是没有被尊为烈士,给家属的抚恤费是当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倍,即150元。
经济抚恤并非小事,名誉称号尤为重要。事件发生后,红旗农场员工中即有给予为公牺牲的战友们以烈士称号的要求,当时分场的领导些在抗灾中牺牲的知青是烈士。但是,光是他们说的话,当然是不能作准的。
客观地说,红旗农场的领导对这事也远非无动于衷。事件发生后不足一个月,1972121日,中共红旗农场委员会、农场革命委员会就联合发出《关于学习英勇抗击第二十号强台风大海潮中光荣牺牲的朱灿容等三十五位同志的事迹的决定》,文末一句是:“为社会主义革命事业而光荣牺牲的同志永垂不朽!”
永垂不朽,很高的评价;可是,不敢称呼他们为烈士,因为未经批准。
上述的《建碑纪念事由》对他们高度赞扬:“在这次抗击强台风暴潮而壮烈牺牲的朱灿容等三十六位职工、民兵,为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们的生命安全,舍生忘死的革命精神一直在鼓舞着激励着我们发展国营农场事业......”文末这样提出建立纪念碑的申请:“广大干部、职工、民兵认为这些抗灾斗争殉职的同志,应视同前在白藤堵海、守岛、抗灾而牺牲的解放军战士和殉职的民工一样名垂千古,多年来要求建一纪念碑,纪念我们为建设海边防抗击自然灾害的斗争史,纪念农场的发展史,纪念为农场发展和边防建设而牺牲的同志们。在广大干部职工民兵的热切要求下,我场党委于一九八〇年一月召开了全体党委委员会议,一致通过在我场大礼堂门前建一纪念碑,——名为‘抗击台风暴潮殉职同志纪念碑’,让后人瞻仰学习,激励后人把农场建设得更好,把边防建设得更好。”
虽然这份实际上的申请书及其申请结果即纪念碑上面都没有出现“烈士”一词,但说到了“名垂千古”,说到了“让后人瞻仰学习”,评价很高了。申请书很快被批准,纪念碑迅速建立起来了。高高的纪念碑中间深灰色大理石上竖写着红色的“抗台风暴潮殉职同志纪念碑”大字,据说是由时任佛山专区地方国营红旗农场党委书记关礼卓亲笔题写的。碑座正面的精磨石板上刻着“抗台风暴潮殉职同志名单”和我们尊敬的三十六位殉职场友的芳名,旁边的精磨石板上还刻有碑文,是由时任红旗农场办公室主任覃景良书写的。碑文较长,这里只摘录其中一个大句子:“这些同志为了建设祖国海边防,为发展国营农场事业,贡献了自己的一生,为护堤抢救战友,舍生忘死,虽死犹生、万古长青,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最后是以立碑者自己即民间的口吻,避开官方形式而喊出碑体上不能写的一个关键成语:“殉职的同志们啊,你们永垂不朽!”。
不过,这还未符合广大场友们要求批准他们为烈士的心愿。
开放改革后,尽管大多数场友陆续离场返回城镇了,是他们仍然忘不了为牺牲的战友们“申烈”的心愿。
按照上文所提到的农场领导初时的表态,红旗农场领导层是曾经做过“申烈”工作的,但是不成功。究竟哪一级的“有关部门”才能批准呢?究竟什么原因一直没有批下来呢?
返回城镇的农场知青各奔前程,但大都具有“知青情怀”,虽然分散,但经常局部联络,后来联络范围扩大,进而组织聚会。1988年青年农场场友就在石岐举办了一次大型聚会,随后在小榄镇也举办过,近年在三乡镇、佛山市等地也举办过。聚会时人们兴高采烈,但是也不忘牺牲了的伙伴,也曾在聚会正式开始时就首先缅怀他们并向他们的英魂奠酒致敬。获知牺牲战友的纪念碑落成之后,知青们先后多次自发组队前往祭奠致意,大规模的至少三次了。2012年春节前夕,小榄的场友蔡建明倡议并大力出资,其他一些场友配合和筹款,上门到原籍小榄镇的四位牺牲场友的家中向其亲属送上慰问款。边两张图片就是知青代表慰问袁建新的父亲袁光汉老伯和何锦云的父亲何佳老师时拍摄的。进入新千年之后,为他们“申烈”的心愿越来越强烈,谈论也较多。2008年,彭汉初、封少珍、陈志中等几位斗门知青到红旗农场要了有关材料,并约请小榄知青麦中智一起整理和补充材料,于2011年向珠海市人民政府寄发了《关于请求为在1972.11.8抗击台风海潮殉难的36位知青追认为革命烈士的意见书》和相关附件,正式请求追认于1972年抗台风暴潮牺牲的场友们为烈士。《意见书》中摘要叙述了那36位兄弟姐妹的英雄事迹,予以高度的赞扬:“朱灿容等36位同志,没有任何豪言壮语,时间也容不得他们多想,但他们却用自己年轻宝贵的生命,诠释了什么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公民义不容辞的、应有的责任,用他们年轻的生命谱写了一曲时代的凯歌。他们的事迹是十分动人的,可歌可泣的。党和国家以及人民群众永远不会忘记他们!他们的英勇行为是人民群众学习的好榜样,也是我们知识青年的楷模,是同一时代的‘金训华’!他们的高尚品质值得后人永远学习和发扬。”除此之外,还列出有力的申请依据,态度鲜明坚决地阐明观点:“根据《革命烈士褒奖条例》中的第三条第五款规定:‘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批为烈士。’同时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革命烈士褒奖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对壮烈牺牲的解释是:‘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勇于献身,给人民群众树立了堪为榜样的。’对照上述规定,我们意见认为:1972年11月8日在抗击台风海潮战斗中英勇献身的朱灿容、鲁德庄等36位知识青年,完全符合上述条件,应评为革命烈士。今天,他们完全有资格被追认为革命烈士!对36位殉难者追认为革命烈士,是应该的,也是历史的必然!革命烈士的光荣称号,对于他们来说,当之无愧!”
申请材料寄出了,可是,没有接到有效答复。麦中智于2012年跑遍中山有关镇区,到33位牺牲了的中山场友的家中找其亲人登记相关资料并请家属在申请书上签名压指模,然后他们又组织了七百多名原军建分场的场员签名,于2013年将重新组织的材料分别挂号邮寄给广东省委、广东省民政厅和珠海市政府。可惜迄今未有获得答复。
可能斗门区甚至珠海市政府都未必有权批准申请。不过,他们乐意大力支持帮助就行了。
2016年,彭汉初、封少珍、麦中智等为“申烈”事到红旗镇政府上访,镇党委纪委书记和一位党委委员接待了他们。当然,镇级干部对这事也实在难以表态,他们只能强调(也可能就以此算满足了)“我们每年清明都组织干部群众去扫墓,去向他们致敬呀。”
应该说,他们说的是事实,请看下边当地群众到纪念碑前默哀和致敬的图片。不仅如此,他们先是把知青们在其上奋斗过甚至献出生命的南堤改名为“湖东南堤”,再又改名为“湖东知青堤”,定为市级文物保护财产,后来又予以修复、加高、加固,改名为“军建知青堤”,并且竖立牌子简要介绍其历史,提到1972年红旗农场“全体职工为保护军建知青堤的安全,英勇奋斗,在抗击台风和暴潮过程中,36位同志不幸壮烈殉职。”请参看这两张照片。
最近(201711),红旗镇还在纪念碑前增加了一块黑底金字的“珠海市金湾区文物保护单位”的牌子,牌子背面也有介绍文字。
不过,无论如何,从目前的结果来看,“申烈”的请求还未有被批准,“申烈”的路子可能还很漫长,光荣献身的场友还要再等待,有心人还要坚持走下去!
怎样才能被批准呢?什么时候才能被批准呢?难道以后都不会被批准吗?为什么呢?......
疑问很多。问镇、市、省各级官员,犹如石沉大海渺无音讯,令到彭汉初、麦中智、封少珍他们以及所有有关知青都如俗语所说的丈二和尚,即使想五指搔首细思量,也摸不着头脑。
那么,实在没有办法啦!我们就试试问苍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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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8-2-2 08:02:55 | 只看该作者
申烈四十五载居然始终不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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