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缘
人生在世,不论阅历深浅,都会经历很多事情,很多事历尽沧海难复水,很多事如过眼烟云,转眼即忘了。但是每个人必定会有一些事难以忘怀,或记忆深刻,或终身难忘。四十年多前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就使我常常想起,那件事小的不能再小,却又如此之巧,使我每每想起就兴奋起来。
1969年是我刚刚下乡到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的第二个年头,也是我从农业连调到营部砖场的头一年,当时连队的知青还不多,刚刚组建的砖场条件也相当的简陋和艰苦。每当收工以后,不是坐在还没通电的宿舍火炕上与几个单身老职工和知青神聊,就是站在宿舍外边遥望天边地头出神。还不满18周岁的我对那一年的很多事都记忆模糊了,但这件事却终身难忘。那年春天,砖场领导为了解决连队职工吃菜的问题,在宿舍前的大地里开辟了一块菜地。有一天好像是种茄子,在点籽的时候,我不小心把身上的一支钢笔掉在了垄沟里,等我发现时,发动大家在菜地里来回找了几遍也没找到,我估计是埋在土里了,又被我们点籽时踩实了,所以光搜寻地表面是找不到了,但要挨个垄沟垄台都翻一遍是做不到的。唉!太可惜了,那可是我下乡时带的唯一的一支笔阿!金星釔金笔,是下乡时父亲送我的。当然,现在看来那笔是太普通不过了,可在四十年前它却是我一件值钱的“家当”。
虽然也心疼了两天,但毕竟少年不言愁,这件事就很快被我忘记了。转眼又是一年初春时节,但北大荒此时的大地里仍然覆盖着皑皑的白雪。一天傍晚收工后,吃饭前,我和几个知青在宿舍前闲聊,我老远看见有一人从团部方向骑马朝我们跑来,几个知青战友都说这个人马骑的真不错,渐渐地那人越来越近了,我发现那人竟是我同校同年级的同学,他是11连的通讯员,他们连在砖场西边的大西山,去他们连必定路经我们砖场。我看清他骑的是一匹带斑点的灰白马,头戴一顶绿军帽,肩背一黄书包,显得十分英俊。当时我和几个知青都很羡慕他,我使劲向他挥手致意,他也看清了我,微笑着向我挥手,骑马向我奔来,就在他的坐骑停在我面前的一霎那,我看见那马蹄子从白雪覆盖的大地里踢出一件东西,巧的是那物被踢倒距我仅半步之间,我定睛一看是支笔,连忙走过去捡起来仔细看,惊得立刻大笑起来,那笔正是一年前我丢在茄子地里的金星笔,原来当时它就掉在了地头,我却差点把茄子地翻了个遍。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这就是“天下无巧不成书”啊!。我一生还真遇到了几件巧事,这是第一件,后来我经常想这几件巧事,悟出了人生一个道理,“凡是皆缘”缘去物散,缘来物聚,不论人情物理,此理皆通阿!
更让我没想到的是在以后四十多年的工作里,我与笔结下了不解之缘,四十多年中有一半的时间我是靠笔来搞文字工作,我喜欢笔,也喜欢写字,到如今虽然能用电脑写作,但仍不丢用笔写作的习惯,因为我有笔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10-16 9:57:5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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