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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人权日”有感
12月10日为世界人权日。
就“世界人权日”纪念日来说,这天虽然不是凄凄惨惨切切,也算得上是冷冷清清了。用无声无息来形容,恰如其分。
百度百科名片载:每年4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三,是“国际导盲犬日”。记者调查发现,作为一个拥有1600万视力障碍人士的国家,中国对导盲犬需求十分巨大,但全国却只有屈指可数的几家导盲犬训练基地,每年能够提供给盲人的犬也只有4至5条,而每年导盲犬申请者却超过5万人。
可见,在“国际导盲犬日”这天,还有记者和新闻平台在关注。
而“世界人权日”比起“国际导盲犬日”的待遇,就寒酸多了。
有网友对中国官媒避而不谈国际人权日发表评论说,“记得四月份有个国际盲犬日,主流媒体曾作宣传,今天是人权日,我们反而不开腔了,人与狗看来还是要区别对待的。”
这不能不让人有所感叹。
“世界人权纪念日”是为纪念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世界人权宣言》而设立的纪念日。
《世界人权宣言》是维护人类基本权利的文献,宣言起草的直接原因是对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反省,是第一份在全球范围内表述所有人都应该享有的权利的文件。由1946年成立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负责起草,当时的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的遗孀埃莉诺·罗斯福是该委员会的主席。
值得一提的是,委员会副主席为国民政府的外交家兼哲学家、剧作家张彭春。也就是说,在1946年,国民政府就已经积极参与并致力于维护人权的工作。
《世界人权宣言》要求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人人有权享有言论、表达意见、思想和良心的自由,以及不受酷刑的权利。国际社会在这一天共同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倡导基本自由,积极促进和捍卫这些权利。
《世界人权宣言》虽无法律约束力,但《国际人权宣言》确立的原则,得到国际社会的支持,成为法定惯例,已成为一部习惯法。《国际人权宣言》促使60多项人权文件诞生,包括1976年《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约。这项公约保护个人和国家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自决权。
美国等150多个国家签署了这项公约。
此外,《宣言》阐述的原则已被纳入多达90个国家的宪法。《宣言》已有300种语言的译本。
我们在很多事情上官方号召要与国际社会接轨,窃以为在人权问题上首先应该与国际社会接轨,因为我们的宪法也是保护人权的。
在倡导“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今天,“世界人权”纪念日媒体对此事如此漠视,的确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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