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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我的理论:如果我爱她,她不爱我了,我就让她爱她所爱的去,我绝不能拖住她的后腿,我虽然喜欢她,也许有感情,但我宁可到没人的地方用眼泪去抹脚后跟,我也绝不表现、表示我的软弱!如果我不爱她了,她高兴爱谁就爱谁去,那怕她把自己交给“上帝”或“撒旦”,我也管不着。昨天碰到一位老朋友,他说:“那时候我们认为你是条汉子!”就是说是条好汉喽!(众笑)我可以说是一个离婚的“典型”(众笑)。所以,我对我儿女们的婚姻问题概不参预,你高兴爱谁爱谁,你问到我的意见,我可以告诉你,听与不听在你,高兴也好,倒霉也好,我绝不管。为什么?你的爱人不是我给你决定的,你当然赖不到我喽。我的女儿在这里,他们都是自己选择的爱人,现在看来还不错(众大笑)。至于内部小矛盾,总是存在的,连我和我的老伴四十几年了,还是矛盾着的呢!这就是说,人,尤其是关于爱情的问题,你不能勉强,“强扭的瓜不甜哪!”这是我的理论及做人的态度,并不等于可以应用旁人。交朋友,也是如此。今天,我可以割肉给你吃,明天,你可以杀掉我!那是你的事情,我割肉是我的事情,并不能因此而“翻小肠儿”,说:我曾经对你如何如何……,那是太不“艺术”了。做人如此,做文章,也是如此。和萧红的分开,就是这样分开的。关键在哪里?当时,国内抗日战争开始了,我要去打游击,因为我是当兵的出身,写文章既不是我当初的心愿,也不是我的本行,可是被挤到这条路上来了,已经写了,也只好如此。这时刻,已经没有心思再写文章了,在山西临汾的时候,我们就谈崩了。萧红说:“你是个作家,你应当写文章……”我说:“谁该去死啊?!”这样实在谈不拢,我们便你走你的路,我走我的路了……。我们是偶然地遇合,偶然地分开,可以说谁也不欠谁的,情况简单地说就是如此。“你是不是一点错处也没有呢?”——我有错啊,过去我曾经和旁人发生过一段感情的关系,但是为了和萧红的关系,我斩断了这种感情。虽然如此,但这件事情对萧红的感情可能是受到了很大的刺激。人总不能只说“道理”是自己的啊,也该给旁人想一想嘛。
198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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