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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
母亲——王娟陪着李珍居住在豆制社土楼期间的休息日,陪着李珍,母女俩回过李珍的婆家。黄淑英还是热情有礼貌的招待了儿媳妇与亲家,可是吴明阳对妻子与丈母娘的到来,不热情,不理不睬,十分冷淡,让王娟心中感到非常不舒服。王娟居然怪罪黄淑英没有教育好儿子,甚至于认为这是作为母亲的黄淑英唆使儿子吴明阳这样对待自己的女儿,自己的丈母娘。她把责任一股脑儿归结在女亲家的头上,她认为自己的女儿没有错,错处在于男方,她坚决站在女儿的立场上,庇护她的一切错误。她根本没有认识到李珍在很多地方,是存在着非常不好的缺点与错误。
黄淑英是这样想的,自己的儿子,之前放弃了很好的小胖姑娘,选择了上海知青——李珍,但是他们的姻缘并不美好。李珍曾经与男光棍有过暧昧行为,如今又与豆制社头头有染。不管他们是否劈腿,外面的风言风语早已传言得沸沸扬扬满城风雨。尽管儿子没有抓到现行,但是李珍的表现已经说明问题。李珍长期居住在豆制社的土楼上,她把家安在了单位,她不管不顾儿子、丈夫、公婆、家庭。她长期不回家,所赚的工资收入一个人好吃好喝,好穿好花,从不带回家,养家糊口。儿子一个人赚钱养家,孙子是自己好不容易一手带大。按理,年轻少妇,性欲旺盛,没有不想回家做爱的欲望,但是李珍就是不想回到夫家,与这个武大郎般的男人表演龙吟虎啸的行为艺术。
李珍在外勾引男人,没了与吴明阳做爱的欲望,吴明阳对李珍的痛恨,不无道理。按理吴明阳要与李珍离婚,黄淑英应该支持他。但是黄淑英没有这样做,她一直这样规劝儿子“尽管你的妻子,很多地方确实做得不很好,有损于男人的面子。但是我的儿啊,你要知道成家不易,况且你们已经有了一个儿子。如果你离婚了,今后再要找个好妻子恐怕也是难事。倒不如安于现状,调节好自己的心理、状态,好好与李珍过日子吧。再说了,李珍的出轨,毕竟只是外面的传言,你也没有抓到现行。有道是捉贼捉赃捉奸捉双,你还是原谅你的女人吧。”
李珍非但没有认识自己的出轨错误,同样把罪过推在婆母黄淑英的身上,认为是黄淑英怂恿儿子与自己过不去。尽管母女俩这样怪罪黄淑英,但是这名人黄八妹的侄女,小巧玲珑的女人不但善良,而且为人大度,顾全大局。她居然再三劝解儿子与妻子和解,好好过日子。
虽然王娟偏听偏信,护着自己的女儿,她自以为很明清。其实她并不明清,她并不认识到自己的女儿走到如今地步,尽管有党母亲上山下乡的罪恶结局,但其中也有她身母亲的罪过在内。即便上山下乡,也不能让自己的女儿与农民结婚,尽管腿生在她自己身上。上山下乡是罪魁祸首,农婚更是走向死无葬身之地的毁灭之路。作为母亲的王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李珍那时毕竟年轻,沉浸在爱的漩涡之中,不能自拔。自己没有很好的引导女儿绕开危险的道路,女儿不至于在之后的人生路上,屡遭苦难、心酸,这是最主要的命运之步,一旦迈错,必将后悔莫及。如再要重找归宿,那将是困难重重,难言之痛。在这个体制的框定下,归结为最重要的一点是经济成为限制人们重新组成家庭的首要关键问题。
其实农村农民与上海知青原本就存在着习惯上,志趣上,经济上,文化上,思想上、观念上(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很大的差别,这两种类型的人走在一起,那是这个社会的畸形得以全面暴露,滑天大稽的可笑现实。
一直以来,统治阶级将农民阶级压在冰山最底层,令人感到不幸的是,这些上海女知青被一头雾水蒙混了双眼,居然听党话,跟党走,一头扑进了农民的怀抱,从此以后,一连串的打击将伴随着岁月的累积,而进入这些坎坷、心酸的经历之中。生身母亲此时起到了与党母亲同样重要的作用,让她们的女儿酱在可怕的酱缸中,直至被酱成紫黑色为止。这些生身母亲哪有这样的认识与先知先觉,虽然她们都爱自己的女儿,但是恰恰是她们自己的行动害了自己的女儿。因为在中国的现行的体制下,一直以来都是人为将人分成三六九等不同的等级。毋容置疑,中国是一个等级社会。这些误导自己的女儿与农民结婚的母亲,都是做了天大的傻事,致死不悔悟,这是很存问题的根结所在。
当然农民中那些有权、有势的人,他们的妻子没有遭致灭顶之灾。只要是一般无权无势的农民,他们的上海知青妻子,人不管是好是坏,全都被压在冰山最底层,忍受暗无天日,无穷无尽的煎熬与折磨。
冯娜,那时也居住在农机厂的宿舍中。好在农机厂的两个老厂长是好人,他们很照顾冯娜,于是冯娜安身立命的环境不错。尽管她居住在工厂宿舍,因为那时她不会骑自行车,但是她经常徒步往返于工厂与家庭之间。她回到乡下,照顾丈夫、家庭。冯娜的女儿是自己的母亲带到上海去抚养了,但是冯娜还是顾着丈夫乡下的家,经常回家安排家务,做这做那,并把经济、家庭生活计划、调控得有条有理,妥当贴切。
上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一穷二白的面貌还是十分突出,农村很少有像样的楼房。冯娜的农民夫家是属于那时代农民中经济条件最差的那种状况,之前他们居住的房子由低矮的茅草房改换成五路头的房子,之后由于冯娜的努力由五路头的芦莲房改造成七路头的芦莲房,他们家只占其中一间房,再然后由七路头的芦莲房改建成二上二下的小土楼;杨莹的农民夫家也是五路头旳芦莲房,但是他们家占有整幢房的四间房;李珍的农民夫家是属于那时代农民中经济条件稍好,殷实户的那种状况,他们家居住的房子是七路头大瓦房。因为吴明阳是独生儿子,他们家占有整幢房的五间房。
在82年的春天冯娜为家中撑起了十帖头平房五间,他们家只占其中一间房。因为冯娜是个善良的好女人,她真为公婆的大家着想了。84年,冯娜又为农民丈夫撑起了一幢二层小土楼。那时代杨莹与李珍家都保持着原状,没有改善居住条件。因为他们的夫家原有的居住条件并不太寒酸。
冯娜与杨莹比较,尽管也勤俭持家,勤奋劳动,但是冯娜的身体远没有杨莹结实、健康。可想而知在那时代,冯娜便有此强悍表现,真不愧是女人中的佼佼者。冯娜不但能干,而且聪明漂亮,在冯娜所在的工厂,也有男人向她示好,但都被冯娜一一拒绝。冯娜利用在工厂下班后的业余时间,为丈夫做布鞋,打毛线衫,做衣裤。她还时不时回农民丈夫的家,打理家务。尽管她与农民丈夫也有着聪慧程度,文化程度,生活习惯上的天囊之别,尤其是三观上的差别。但冯娜的表现与李珍的表现实在是不能相提并论,大相径庭,她们是两种不同素质、性质,好、坏明显不同的女人。
那时候,冯娜与李珍认识、接触的时间不长,彼此之间不甚了解。用冯娜善良的心理来理解问题,冯娜总认为,大家都是同乡人,互相之间有相同的语言与观点。有道是“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便是在异乡碰见同乡人的激动心情。然而李珍那种趾高气扬,自以为了不起的行派总让冯娜感到心寒。
那时李珍母亲王娟,有很长一段时间居住在豆制社的二层土楼上,冯娜利用午休时间,有时去到如一截兔子尾巴般,牛桥镇豆制社的营业点,与同乡人攀谈聊天。那时间段杨莹早去长安桥营业分点,销售完当天的豆制品,并骑着黄鱼车下班回家;冯娜在牛桥镇豆制社的营业点碰到李珍,李珍那神情总是像煞有介事,爱理不理,高人一等般小瞧人那种神态。殊不知,她还不是与冯娜同一类型的上海农婚知青嘛!
此时她的母亲王娟便告诉冯娜,吴明阳家的诸多不是,并用难听的语言说亲家黄淑英的坏话,指责黄淑英的种种不是、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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