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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文革一年,乱象丛生 五一六通知后,刘少奇权威尚在,毛泽东一边冷笑。 一九六六年八月五日,毛泽东突然借聂元梓的大字报发难,发表《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在这张毛泽东颠倒黑白的大字报中,他明确地提出:党中央有一个资产阶级司令部。 这不就是在明显地胡说八道吗? 接着,他老人家不辞辛劳,八次在天安门城楼接见全国到北京串联朝圣的红卫兵。鼓励他们造反、武斗。 有心计的人都在暗自自问:毛泽东积极发展了一年的“文化大革命”,到底给我们中华大地带来了什么呢? 历历在目的是:大规模毁坏文物古迹、文化艺术,广泛迫害知识分子、艺术家、领导干部,全面愚弄、残害无辜群众。 不计其数的艺术家、专家、学者、著名民主人士和党政领导干部,被逼自杀,被迫害致死。 学校停课,厂矿停产,交通停运,更兼传统的道德礼仪被彻底毁坏。 一九六七年一月五日,张春桥、姚文元从北京回到上海,伙同王洪文等策划在上海全面夺市委的权。 他们相继夺了《文汇报》社、《解放日报》社的权,并策划以王洪文为首的上海造反派组织,召开“打倒市委大会”,公然篡夺了上海市的党政大权,刮起了“一月革命”风暴。 一月八日,上海建立了由他们控制的“上海市抓革命促生产火线指挥部”,发表《告上海人民书》和《紧急通告》,夺取了中共上海市委和市人民政府的领导权。 十一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联名给上海各“造反团体”发出贺电。肯定这种违法行为,是革命行动。 《红旗》杂志、《人民日报》相继发表社论,推波助澜,肯定和支持上海“造反派”的夺权。 夺权之风从此刮遍全国,加剧了全国混乱的局面。 一九六七年二月五日,上海人民公社宣告成立。 张春桥任主任、姚文元、王洪文任副主任。张春桥、姚文元夺得上海领导权后,即筹划建立新领导机构,并声称:“上海人民公社的建立,标志着上海夺权的完成。” 毛泽东将上海人民公社,定名为上海“革命委员会”,并题词“革命委员会好”,肯定这种胡作非为是革命行动。 一九六七年二月十一日,至十六日,周恩来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碰头会议,因这次会议在中南海怀仁堂召开,又称“怀仁堂碰头会”。 在这次会议上,中央军委副主席和国务院副总理谭震林、陈毅、叶剑英、李富春、李先念、徐向前、聂荣臻等开国元勋,对这场“文化大革命”表示了强烈不满。老帅们对与会的江青、陈伯达、康生、张春桥一伙人,进行了针锋相对的面对面斗争。 这次“怀仁堂碰头会”,后来被称为“二月逆流”。 两天后的二月十八日晚,毛泽东召集部分政治局委员开会,严厉批评了在怀仁堂会议上提意见的老同志,指责他们是搞复辟,搞翻案。 毛泽东旗帜分明,立场坚定。 从从二月二十六日至三月十八日,中央在怀仁堂召开了七次“政治生活会”,批判这些共和国功勋。 继而,江青、康生、陈伯达、谢富治等乘机在全国掀起“反击复辟逆流”的恶浪,更大规模打击迫害党和国家各级领导干部。 至此,中央政治局停止活动,中央文革小组完全取代了中央政治局。 试问:没有毛泽东撑腰,就江青、康生、陈伯达、谢富治、张春桥、姚文元等人,能有这个能量吗? 故文革结束后,民间有人说:“四人帮实为五人帮,叫四人帮,是没将大的那个人算上。” 六七年春,国家主席刘少奇开始被公开揪斗,堂堂正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受到残酷的人身迫害。 刘少奇手持宪法参加批斗大会,希图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自己。 不知道这个时候,他有没有想过,这个宪法保护过中国的老百姓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赋予公民的选举权,你国家主席自己向人民兑现过没有? 这是何等荒谬? 奸佞康生,要求对刘少奇设立专案审查,得到毛泽东批准。 他们丝毫也不觉得这是违法。 毛泽东的“和尚打伞,无法(发)无天”,有了最直观的凸显。 接着,《人民日报》发表戚本禹的《爱国主义还是卖国主义?》的影评,评影片《清宫秘史》。该文明目张胆,矛头直指刘少奇。 该文将刘少奇定为“党内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明确了刘少奇的“问题”是敌我矛盾,说他是“睡在我们身边的赫鲁晓夫”。 从此,在报刊上以“中国赫鲁晓夫”代替刘少奇的名字,在全国掀起批判“中国赫鲁晓夫”的高潮。 四月八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号召“把党内头号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把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批倒、批深、批臭”。 四月十二日至十八日,在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上,林彪、江青、陈伯达、康生、张春 桥等人先后讲话,罗织和批判所谓刘少奇、邓小平的“罪行”。然后不顾党纪国法,随意捕人,严刑逼供,制造伪证,诬陷刘少奇是“叛徒”、“内奸”、“工贼”。 五月十一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进一步深入地开展对党内最大的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大批判运动“。 乌云翻滚,浊浪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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