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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连载《京城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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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2 14:31:00 | 只看该作者
     真是吸引人的故事!
 
     很可惜    那么好的非物质遗产   用来做坏事   该杀呀 

         非物质遗产遗失一样少一样啊      中华文明的损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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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2 22:08: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荷塘月色在2014-2-22 14:31:00的发言:
     真是吸引人的故事!
 
     很可惜    那么好的非物质遗产   用来做坏事   该杀呀 

         非物质遗产遗失一样少一样啊      中华文明的损失呀
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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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6 17:39:00 | 只看该作者
俺也来听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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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7 14:31: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秋叶儿在2014-4-6 17:39:00的发言:
俺也来听故事。。。。。。
欢迎秋叶儿来听故事,秋叶儿妹妹也来讲讲浙江、新安江的故事吧,一定渊源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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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8 11:32:00 | 只看该作者
         欢迎叶儿!什么时候回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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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8 11:51:00 | 只看该作者

         

           十八里店“飞毛腿”案

 

    (1)  三百八十起强奸案,均出自一个人.,,.,.

      “‘双桥老流氓’?谁让你找我问这案子的?”老孙瞪了萨足有半分钟,忽然眼睛一翻,厉声问道。

      就这一声,萨差点儿把采访的笔记本儿扔了,让老孙唬得阵脚有点儿乱。还好带我去访老孙的那位老大过来帮忙了:“孙队,你别拿预审那劲儿啊,他没进去过,不适应。是我让他找你的,这案子不是你破的吗?不问你问谁啊?”回头一拍老萨肩膀,“行,兄弟,没给我丟人,孙队破南口枪击案的时候,一瞪眼把嫌疑犯都吓尿裤子了……”

      “我靠,你知道他这毛病不提醒我?!”

      “哦,对不住,职业习惯。”听了那位老大的解释,老孙冲我一乐,努力做出一副很亲和的样子,让人想起微笑的华南虎。他转过头来问老大:“大哥,这……可是咱北京警察走麦城的案子啊……”

      这个时候,我才发现,老孙看人和正常人不大一样。正常人看人就是两只眼睛看,老孙看人,眼睛在看,浑身的肌肉都跟着眼神走走,后来才知道,这是外勤刑警做老了做出的毛病,让他盯上,下一个动作就是随时往上扑!

      “不要紧,你跟他讲吧,不然他老把咱们写得跟悟空似的。你跟他说说这个案子,让他知道知道咱们难受的日子是怎么过的。”那位老大苦笑道。

      也难怪他这个表情,日前老萨写过一个反映刑事侦破的系列《京师四小名捕》,其中情节取自北京警察的案件甚多。结果一位南方警界大佬进京视察,专门找了老萨那文中描述的一位京师捕头相面。双方掰了掰手腕之后,大佬说还好还好,老兄做事总能比他人深一步,果有独到之处……但好在你还是警察,这我心里就踏实了。真照那本书里写法,你肯定不是警察,是妖精太岁!跟妖精太岁做同行,老哥我要抓狂地。

      其实并不是老萨写得不真实,关键问题是专挑了过五关斩六将的买卖开张,让人感觉京城捕头破案跟掰玉米棒子似地手到擒来,难免让内行觉得怪异了。于是,这位老大跟我说,咱北京警察啊,威风八面的时候有,秦琼卖马的时候也有,你得了解这个。

      我说我倒是想了解啊,要不你带我访访,谁有破得特艰难的案子。比如,你吧,你有没有?

      “别,别扯我,我这儿的案子好像还真没有太难的。”

      “那……对了,‘双桥老流氓’那案子你有熟子人吗?那案子最后破了吗?”

      “双桥老流氓?”老大沉思良久,说“我想起来了,那案子最后是破了,破这案子的还是我一哥们儿……”

      就这么着,找到了孙队。老孙是十三处一科出身的,这个处曾经号称“天下第一处”,专破大案要案,“双桥老流氓”的案子正是交由他们经管。

      有老大解释,老孙总算是放了心,他说不是我小心过度,这案子,第一牵涉面太广,不知道你是从哪个路数来的,我怕生事;第二这案子…¨当警察的我们不愿意提,它丟人啊!今天你到双桥地下通道那儿去看看,有一个修车的,那就是我同事,唐山人,非常好的一个刑警。破这个案子破伤了心,一直就没缓过来,后来干脆辞职修车了。对了,你怎么知道这案子的?

      既然人家问了,我就得如实交代:俩天字号的刑警守着,我倒想不如实交代也得成啊!

      “双桥老流氓”,是北京“文革”中开始出现的一个著名流氓团伙。据老人讲,这个团伙专门人室强奸妇女,兼做抢劫,活动于当时的朝阳区、通县、顺义等地。在我刚出生不久就有关于这个作案团伙活动的传说,直到我十来岁,粉碎四人帮已经数年,仍然不断有关于它的传闻。“后海小混蛋,双桥老流氓”,是谈“文革”时期北京治安问题时,民间常常说起的两大话题。“后海小混蛋”的传说毁誉参半,或曰其罪恶累累,或曰其义薄云天,至今在“好人圈”里难以定评。不过,“小混蛋”影响有限,因为他在“文革”还如火如荼的时代就死于一次震动京师的斗殴,而且死得十分惨烈,至今在“坏人圈”里提起“小混蛋”的死,仍然少不了人竖一下大拇指。而“双桥老流氓”则如同不死怪物一样始终隐藏在人们记忆的阴影中,在这个团伙活动最猖獗的时候,通县、朝阳的工人都不肯上夜班,要在家守护媳妇孩子。听说这个团伙先后作下两百多起强奸抢劫案,影响之恶劣不言而喻。既然说到北京警察有秦琼卖马的时候,那,这个案子,应该算吧。

      老孙抽着烟听我说这个案子,最后说,成啊,还有人记得这个案子呢,都快30年了,我以为早就让人给忘了呢。你说的,还真有几分对得上。不过,你说的有两处不正确。

      “哪两处?”我问。

      “第一处,‘双桥老流氓’强奸抢劫连环案,一共三百八十起,每起受害者少则一人,多则五人,并不是两百余起。第二处,‘老流氓’不是一个团伙,其实,这所有的案子,作案者都是一个人……”

      “什么?!一个人做了三百八十起强奸案?这怎么可能?”

      老孙苦笑一声说,你觉得邪吧?我也觉得邪。其实,这案子还有一个代号,叫“十八里店飞毛腿”,因为它最早发案的地方,在朝阳区十八里店,作案的那小子,我们给他起了个绰号,就叫“飞毛腿”。

      一个人,做了三百八十起强奸案。我觉得邪,老刑警孙队也觉得邪。但是没办法,事实如此。对这个曾让京城捕头们困扰了十年的奇特案犯,老孙给了一句评价:“他的想法,从来没跟我们一样过。”这大概也是抓捕“飞毛腿”最让警察们头疼的地方了。

      实际上,因为这个案子前后牵涉太广,除了老孙提供的材料,我特意和其他警界人员进行了核对和交流,以保证其内容的可信。比如,我曾和一位已经退休的老警务人员问起,这三百八十起案子,是否都是他一个人做的,会不会有别人的案子混在里面。那位同样熟悉此案的老警察很坚决地表示,没错,都是他一个人干的。事实上,“飞毛腿”最后被擒,正是因为警方通过技术手段,已经确认这些案件都是一人所为,所以才能够通过作案手法的比对将其归案。

      这位老警察还谈到了一个细节:在预审的时候,“飞毛腿’居然对三百八十起案件(实际上有些案件如果不是他交代,受害人都没有报案)中每一起的细节记忆清晰,补充了大量警方没掌握的线索,甚至多次和警方斗智斗勇的前后经过都能叙述清楚。起初,有些警察对此感到不可思议,后来才逐渐理解“飞毛腿”的作案,酷似吸毒,从最初的偶尔作案,到来则变成不能自拔。每次作案对他来说都是生命中最刺激和最有快感的事情,总要反复回味。甚至到不作案,简直就过不下去的地步。人对自己经历的这种极刺激的事情总会记忆特别深刻。你若问他生活中的其他事情,他也记不住。

      “从哪儿说起呢?”老孙挠挠头。“这案子,最初不是交给我们十三处的,”老孙说。“最开始抓抓‘老流氓’的抓法很不正规,主力极有时代特色,叫做‘首都工人民兵’,那动作简直跟打个战役似的。”

      工人民兵,最初是我国作为预备役部队建立的准军事部队,跟美国的国民警卫队一个性质,只是人数最多的时候高达两千万,这就没一个国家能比了。在特殊的时代,工人民兵很快从单一的预备役部队变成了万能胶和多面手。搞宣传,派民兵;抓特务,派民兵;来外宾,派民兵;开批斗会,派民兵;连教街道老太太认字,都用过民兵在“文革”公检法陷入相对混乱的时期,工人民兵在北京更成了类似今天武警的角色,经常被用来应付突发事件和治安恶性事件,虽然装备和训练远不能和正规人员相比。据说,让民兵抓“老流氓”,是北京市“革委会”主任吴德的招儿。

      “飞毛腿”案第一起,发生在1972年夏天。当时报到“革委会”,情况是有一案犯蒙面裸体夜入十八里店一农村民宅,强奸了一个带孩子的年轻媳妇。受害人半夜惊起,连案犯的身高体态都说不清。

      不久,就发生了第二起,这次地点在靠近今天朝阳区边缘玛钢厂收费站,也是农村,案情几乎相同,唯一区别是案犯自称“老流氓”。此后,这样的案子接连发生,都是强奸,顺便盗窃,作案范围以朝阳区双桥为中心,方圆大约十里,最远的到通县、顺义等地,每一次案犯都自称“老流氓”。面对一系列恶性案件,当地治安部门束手无策,引发了极大震动,“老流氓”的称呼也不胫而走。

      案子很快惊动了当时首都的一把手吴德。

      有人说“文革”时候治安好,其实是中国的老百姓老实,我们的治安一向不错,不是“文革’开始治安变好。“文革”是个复杂的问题,在这儿咱就不讨论了,咱们说这案子。

      因为治安一直不错,吴德听汇报,知道自己辖区竟然还有如此无法无天的人物,大为吃惊。之后就是严加部署,要求务必将其捉拿归案。吴德是在冀东军区当过政委的,指挥部队习惯了干军万马,抓“老流氓”一出动就是三百工人民兵。搁现在,要在双桥这么干,吴德同志自己可能就进去了。要知道,在北京动用三百名武装力量绝对是个大事儿。90年代,北京有一位公安局副局长碰上一起硬茬儿的案子,出动了99名防暴队员(一共100个,他留了一个看家)下手。这99名身穿防弹背心的防暴队员手持“微冲”,训练有素,沿着长安街风驰电掣而去。任务倒是给他们完成了,局长同志的检查也开始写了。写了无数次都不能过关,到底要到么程算深刻呢?

      最后担任审查的老大总算看在同行份儿上给了局长同志一个底:“99个荷枪实弹的防暴队员,中南海都能让你冲进去了,你自己想想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

      有这个底,局长才明白自己捅了多大娄子。

      后来碰上这位局长同志,老萨实在忍不住,问了一个很敏感的问题:“您那99个防暴队员,要是真的冲中南海,能冲进去吗?”

      局长大人属于那种很实诚的人,“嘿嘿”一声苦笑,说:“冲,大概是进得去的,能不能出得来,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文革”的时候,对武装力量一样看得严。不过,抓“老流氓”的时候,双桥还算是北京远郊的地方呢,所以吴主任还能打打擦边球,过一把打战役的瘾。

      抓“老流氓”出动三百民兵,面子实在是够大的,要知道,国民党空军高手叶常棣少校被击中跳伞,抓他才出动了五十人呢。

      在谈“老流氓”这个案子的时候,我曾经问过老孙。说这个案子迟迟不能破获,是不是和当时公检法被砸烂,,治安案件的侦破不正常有关?老孙说这个倒是关系不大,因为当时投入了大量的力量想抓他的。这种投入不亚于今天部督大案的力度。老孙的看法有一定道理,当时下面是乱成一团,但较高层次还有一批骨干顶着,一旦出事,而且上边想解决,还是有专门的力量来解决问题的。比如,这案子后来交给一处,那就是上边下了决心,集中警力办案的情况,至于抓不着…….抓不着这个话怎么说呢?反正你不能说不怪我们太无能,实在是那谁太狡猾什么的吧……

      问题是,出动三百名工人民兵固然声势不小,但抓“老流氓”毕竟不是攻山头,李云龙的招儿,似乎有些文不对题啊。可老孙对吴德主任这一招评价一点儿也不低。所谓蛇有蛇道,狼有狼道,只要用对了,迫击炮也能把鬼子飞机打下来。吴主任的招儿破案固然不正规,但和他的身份很符合,人家是游击队出身的,打这种人民战争有经验。老孙说你可别小看游击队出来的,十三处八科,专门处理跨国案件的,第一任科长张黎明,原来就是房山游击队的队长啊。

      不知道吴主任是不是按照抓鬼子特工队的法儿琢磨的,三百名民兵撒出去,在几个被认为“老流氓”可能作案的村子重点设防。这一设伏还真准,第一天,“老流氓”就撞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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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7:42:00 | 只看该作者

      第一:故事很好。

      第二:故事能看不能听。

      第三:有烟有酒有小菜,坐着听故事更好。

      第四:要有点耐心,好饭不怕晚吗。

      第五:如果能够在月明星稀的葡萄架下,大家围坐在一起,听杏子讲故事,那就是过神仙的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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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9:42: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先乡后城在2014-4-8 17:42:00的发言:

      第一:故事很好。

      第二:故事能看不能听。

      第三:有烟有酒有小菜,坐着听故事更好。

      第四:要有点耐心,好饭不怕晚吗。

      第五:如果能够在月明星稀的葡萄架下,大家围坐在一起,听杏子讲故事,那就是过神仙的日子了。

      

         有同感   尤其是第三条    我举双手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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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22:16:00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能够在月明星稀的葡萄架下,大家围坐在一起,听杏子讲故事,那就是过神仙的日子了。”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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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9 16:43:00 | 只看该作者
       过这样的日子,想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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