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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21年(1932年)3月19日,厦门成立妇女救国会。妇女救国会是中共组织公开发动群众进行斗争的妇女组织。救国会中有党、团员4人,互济会员7人(互济会是专门救济被敌人逮捕或有特殊困难同志的革命群众组织)。妇救会设4个分会,主要由学校女师生、家庭妇女和女工组成。她们广泛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疾苦,还创办刊物,举办训练班,培养骨干分子,吸收她们加入互济会或党团组织,扩大妇救会组织。妇救会发动难民抢米,要求住房,要求把没收的日货发给难民。组织募捐300多元支持上海十九路军将士和罢工失业的工人,利用“三八”节到街道、工厂发动女工参加斗争。厦门“三五”惨案发生后,妇救会组织“三五”惨案后援会,发动群众同反动派作斗争。 民国24年3月19日,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通过决议,批准设立厦门市,其地域管辖范围以原有厦门警区为限,撤销思明县。原警区以外的禾山成立省直辖的禾山特别区,不属厦门市管辖。厦门市政府于4月1日正式成立,原任厦门特种公安局局长兼代理思明县县长王固盘为市长兼公安局局长。市政府下设秘书处、公安局、财政局、工务局和第一、第二两科。 民国36年(1947年)3月19日 救世医院复办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美国归正教会将设在漳州平和县小溪的一所医院迁来厦门鼓浪屿河仔下(现鼓新路55号),改名厦门救世医院,首任院长郁约翰。初分男女两馆,设有6间门诊室,30间病房。民国15年附设护士学校,为闽南首创。民国19年诊治1275人次,由胡天赐代院长。民国30年底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停办。民国36年3月19日,救世医院复办,夏礼文任院长。1950年之后黄桢德任院长。1951年由人民政府接办,与鼓浪屿医院合并为市立第二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