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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案最新进展,爷爷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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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9 16:31:08 | 只看该作者
谁知道灾祸何时临到自己头上?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3017-976463.html
……
爱国爱党的雷洋是个好青年,在微信朋友圈晒的都是满满的正能量,他根本没想到灾祸会降临到自己头上,在他的潜意识里,警察不会打人,犹其是不会打他这样的好人,他误以为便衣是一帮绑匪是横行城乡的黑社会,因此他反抗他逃跑他甚至向周边的居民向茫茫的黑夜喊“救命”“救命”!
然而不幸的是,死神己经倏然而至,雷洋逃无可逃!

刚刚成为父亲的雷洋,在去首都机场接人的1小时09分内,迅速完成了嫖娼、被抓、反抗、逃跑、审讯、招供、死亡等全部过程……

有媒体事后叙述,5月7日当晚,有超过20位小区居民目睹了雷洋挣扎反抗的过程。当晚大约九点二十分左右,看到一位身高1米7左右的年轻男子突然从小区门口一辆车上跑下来了。当时那辆车并没有发动。他跑进小区后大呼好几次“救命”,声音充满了惊恐……(见《成都商报》、《新京报》)

雷洋之死给公众带来的冲击与恐惧是前所未有的,谁也不知道灾祸何时临到自己头上,如果说党媒关注雷洋之死是出于正义和良知,倒不如说是出于恐惧!
对公权力的恐惧!
在一个没有尊严、没有人权的社会,每个人的生命都如同草芥!
谁也无法预知自己在嫖娼或没有嫖娼的情况下,会不会被警察塞进通往死亡的面包车。

公权力不受制约是当今最大的腐败也最让人恐惧!
公民的尊严、生命、财产安全在公权力面前如此不堪一击,让任何一个陶醉在“中国梦”里的人都不免心惊胆战!
如果再不改革,我们只能眼睁睁看着这种黑社会横行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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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9 16:34:34 | 只看该作者
老妹曾经在武工大教书,所以提到下案她立即惊呼。

谁知道灾祸何时临到自己头上?
14年前湖北教授与雷洋案几乎神同步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3017-976463.html

《南方日报》社长曰:
2002年,彼时风华正茂的《南方周末》刊发了一则《“教授嫖娼致死案”疑云》的报道,讲述的湖北武汉理工大学教授程树良因嫖娼而最后死亡的案件。
联想到5月7日人大硕士雷洋的案件,社长拜读完此文后发现,两案之间神似之处实在太多:都因嫖娼,跳车死亡,不配合办案……


至于雷洋案是否会以程树良案的模板结尾,我们拭目以待!
不过不管结尾如何,14年来,很多事情并没变,一切都是套路。

以下为2002-05-23 08:39:12的原文:

■教授奔丧,被疑嫖娼在家乡黄梅猝死
■官方调查结论:嫖娼,不服管教跳车身亡
■家属和民间质疑官方结论,认为其中疑点颇多

5月20日,程树良的尸检报告出来了。下午召开的由省市县多方参与的案件通报会称,程树良既嫖了娼,又系自己跳车身亡。这就意味着,除了“监管不严”外,警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果真如此的话,程的死可谓极不体面,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是他的身份:44岁的教授、硕士生导师、九三学社武汉理工大学副主委、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得主。

案情通报会从下午3时开到天擦黑,死者的弟弟程树翔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房间时,他对记者说此事疑点太多。

奔丧者的不归路

5月11日上午,程树良死在了自己的家乡,他多年难得一回的家乡。
程树良死于奔丧途中。5月7日接到舅舅的死讯时,作为武汉理工大学教授及系统仿真与控制中心主任,他正忙于中心一个项目的收尾工作。程树良1958年出生在湖北最东南角的黄梅县农村,家庭贫困,父亲离世后,是舅舅供他与弟弟念完大学。

5月9日,程树良与弟弟程树翔一起驱车回老家。10日下午,二人参加完葬礼,回到黄梅县城住宿,准备次日中午返回武汉。11日早晨7时半,程树良步行到了西街。一位“麻木”(方言:搭客三轮车)司机作证说,他看到程树良走过来,双手摸了摸头,拍了拍手,早晨很清爽的样子。这时大约8时刚过,地点在县交警大队对面。就在这时,一个发廊小姐站在门外朝他使劲招手,程树良很奇怪的样子,走了过去问“干什么”,结果就被小姐拉了进去。

接下去发生的事目前还无法知晓。程树良被众人发现的第二个场景是在大约30分钟后,隔发廊五六个档口、约50米外的地方,这里是一条小巷与西街的路口。按照多位围观者的说法,8时40分左右,一个戴着眼镜的“矮子”(即程树良)与一个“长子”相持不下,“长子”拉着“矮子”身后的皮带不让走,“矮子”显得很生气,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掏出手机,被“长子”一把夺过来。“矮子”说:“你别这样做,我认识你们县委书记。”“长子”说:“县委书记有什么了不起?”就这样相持了大约十几分钟。一人从东边走过来,“长子”埋怨来人道:“电话打了半个小时,怎么现在才来?”有人认识来人是一名姓石的警察,石某掏出警官证给“矮子”看,随后,一辆面包警车从东面驶过来,“矮子”被塞进车子,往东驶去。
程树良被人发现的第三个场景是在几分钟后,在车站街。据一位在街边做生意的目击者描述,大约9时10分左右,他猛地听到前面“嘭”地一响,接着“吱”地一声刹车,只见前方马路边上一个人仰在地上,一辆面包警车停了下来,三个人马上从车上蹿了下来,只见地上的人鼻子流出血,人在抽搐,大家还以为是车祸。不久,地上的人被送到斜对面的县人民医院……

就在这一切发生时,程树翔为联系不上哥哥焦急万分,“手机打了几十个都没人接”。直到11时左右,他才接到县委副书记许振球的电话,“马上到县人民医院二楼”。

程树翔赶过去,发现许振球及县政法委书记柳萍都在。许振球当即说,“你哥哥嫖娼被举报,在警车押往派出所途中,由于承受不了那么大压力,跳车死亡。有老板、妓女的讯问笔录为证。”

听到这里,程树翔“头顿时大了,一片空白”。许振球继续说,“考虑到你哥是大学教授,顾及他的名声,打算按交通事故处理。”

政法委书记柳萍也是这番话,并说,“善后、赔付都好说。”

官方结论及家属质疑

记者在黄梅采访时,“警察打死教授”之说已经传遍黄梅县城,全城都笼罩着一种异常气氛。

5月11日事发后,政府方一直保持缄默,没与死者家属联系。直到14日上午,黄梅县政府有关人士才找到程树翔,协商尸检问题。

14日下午,黄梅县主要领导召集各科局级干部开紧急会议。据知情人士透露,这次会议主要由县检察院检察长通报案情:程于5月11日8时多进美容厅,先洗头,洗完头又上二楼按摩,按摩完后程即问“打不打炮”,打完炮后店老板举报。民警闻讯前来执法,欲将其带往派出所,途中程不服管教,自己跳车,送往医院抢救不治身亡。事发后县里成立专案组调查,警察没有打人,但是确有看管不严的责任。会议要求所有干部不要起哄,不要信谣、传谣。一位县领导强调,“这个案子是铁案”,“要相信黄梅县委县政府有能力把这个事情摆平”。

湖北省、黄冈市司法部门也参与了此案的调查。5月15日上午,市检察院、市法院及武汉同济医科大学的法医联合对程树良进行尸检。

5月20日,由省市县司法部门及当地政府官员向死者亲属通报,尸检结论证明程嫖过娼(“妓女体内残留物经化验与程血型相同”),死亡原因系自己跳车头部着地。这次官方更加细致地通报了当天的细节,包括程不愿用避孕套,事后一共支付190元钱,包括洗头费、按摩费及嫖娼费,如此等等。一个值得一提的变动是,原来黄梅方面称报警者是发廊老板,这次则改为是一个匿名电话报警,此人无法找到。

对这种种说法,死者家属称有诸多疑点:为什么没有目击群众证言?目击群众称,8时40分左右即看见一个“长子”扭住程不放,而这时“长子”已经完成了“抓嫖”,并与程相持了一段时间,按照官方的死者8时20分进发廊的说法,意味着程在十多分钟的时间内要经历洗头、按摩、等待线人叫来妓女(记者注:按官方说法,妓女是发廊从外面叫来的)、付款等等事情,这合理吗?报警者显然是一个重要证人,先说为发廊老板,现在又变成了一个匿名电话,究竟是谁?

据实施抢救的县人民医院医生描述,程在送到医院时,脸色发青,眼眶青紫,左耳出血,鼻口腔淤血,这时呼吸心跳都没有了。做心内注射,心肺复苏,抢救半小时无效,宣布死亡。死亡后随即做CT显示,脑部系广泛性脑挫伤(脑出血)、枕骨骨折、广泛蛛网膜下腔出血。表明头部受到猛烈撞击。

程树良的同事纷纷反映,武汉理工大学少了一名称职的教授,也少了一个能独挡一面的管理人员。程去年刚刚被提为教授,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1998年,他主持研制的远洋船舶轮机仿真训练器获交通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程树良出任系统仿真与控制中心主任后,中心承接各类项目达1800万元,他是项目主要的负责人和技术骨干。

同事对他的评价是“独立工作能力非常强,思维敏捷,富有创造性”。程树良给人的另一个印象
是执着。早在六七年前,计算机还在用DOS操作系统的时候,他就把其内核(汇编程序)读了一遍,“这一方面要相当强的理解能力,另一方面要很强的毅力”,大家电脑遇到病毒,都请他用汇编程序解决。

“性格耿直,发表意见从不拐弯抹角。提起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没意思’是他的口头禅。”另一名经常与程树良一起出差的同事说,在社会事务方面,程可以说是单纯的,虽然他已44岁。“出差在外,从来不去娱乐场所,业余的最大爱好是抽烟、上机。”

程树良死去时穿着一双破袜子。妻子黄华说,也许是从小生活艰难,丈夫一生节俭。去年他们搬了新房,至今不少邻居电表显示5000多度电,自己家只有2000多度。丈夫一般都在校内理发,3元钱一次,发型永远是自然型的,数十年如一日。

程的妻子黄华说,丈夫从来不会恭维人,一般来说男人哄女人是很正常的,但他从来不哄自己。“是他的性格决定了他的死,”黄华泣不成声地说,“这件事只要他稍微转点弯,先承认了,再作计较也不迟……”

民间的猜测

在黄梅,坊间的猜测大多倾向于“程不会嫖娼”。“堂堂一个大学教授,怎么会瞧得起不入流的野鸡?”也有人分析道:“找小姐只有在高兴时才有心情,程此行是奔丧,怎会有心情?”如此等等。

不过,这些仅仅是猜测。

5月14日,黄梅官方在案情通报中提到,“5·11”事件中警察前去执法是因为发廊老板的举报(后又改为匿名电话举报),一个明显的问题是,发廊小姐卖淫,老板当对警察避之惟恐不及,又何故主动邀请警察?

黄梅县城百姓向记者反映,肇事发廊周边百米内还有两家“黑”发廊。一位开小店的吕姓大爷说,他的小店地处发廊后门的必经之路,派出所经常到这里抓嫖,隔三岔五就有一次,嫖客有服服帖帖跟着走的,也有不服气挨打的。

另外一位王姓大妈说,到发廊抓程树良的那个“长子”,经常到这里来抓嫖,有一次她看到有一个嫖客被打得下跪。不过,这些“嫖客”是不是真的嫖了很难说,有的人路过发廊看见小姐站在门口招手,稍微犹豫一下就可能被拉进去。“你们外地人最好连边都别沾。”一位的士司机对记者说。

一位政府官员说,在黄梅,每抓到一个嫖客罚款3000-5000元,甚至更多,罚款就放人。

记者通过多种关系,联系上黄梅县公安局的一位民警,“我们确实有创收任务”。他说,但他表示不能说具体数字,并说,“制定目标的初衷是好的,是为了提高工作的积极性。”黄梅县公安局行政科一位朱姓科长则否认局里制定了创收任务,但他透露70%的罚没收入财政会返还给公安局。

对于当地的群众来说,程树良的死远没到水落石出的地步,他是否陷入“抓嫖生财”的圈套?到底谁报的案?死前情景如何?都等待着有关部门一一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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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9 19:00:30 | 只看该作者
雷洋案最新进展:家属决定放弃全部诉讼活动
http://qoofan.com/read/LlojW5rEnR.html
2016-12-29 10:33

北京时间今天上午5:46,雷洋家属委托的代理律师陈有西在自己的微博中发布了一条消息,标题为【雷洋家属决定放弃诉讼】,全文如下:

昨天下午,雷洋家属来讯告知,放弃全部诉讼行动,撤回并解除对原委托律师的委托,收回准备新委托的律师的全部委托书。对全体代理律师半年多来的无私帮助和工作,真诚表示感谢。
家属与责任方的协调和解,我们没有参加,不知内情,对协议内容亦不了解。
雷洋案就此了结。
我们律师充分理解家属的处境,并尊重其所有决定。
即日起停止所有相关本案的代理工作。

家属来讯:
陈律师,您好,下午您的电话我没有接到,刚才,又收到了龚律师给我转发的信息,谢谢您在现在,还毫无保留地为我们提供宝贵的意见。
对我们一家人来说,您是在我们最无助的时候扶我们起来的恩人,对我自己,您几乎是我见过的最正直勇敢、富有智慧、专注于工作的一个偶像。
很抱歉,由于我们自己的原因,压力太大,漫长的诉讼耗费的心力,超出我们尤其是两位老人的承受范围,所以我们已经商议协调,放弃所有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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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9 19:07:30 | 只看该作者
压力太大,漫长诉讼耗费心力超出承受,所以商议协调放弃诉讼。很好理解。

所以,此案让我们更清楚法律能做什么,钱能做什么。
不管怎么说,舆论已发挥很大作用,震恶警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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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9 19:44:59 | 只看该作者
常看 发表于 2016-12-29 19:07
压力太大,漫长诉讼耗费心力超出承受,所以商议协调放弃诉讼。很好理解。

所以,此案让我们更清楚法律能做 ...

  还有时间,时间可以检验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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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30 14:49:1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上继续关注!

传雷洋家属接受1200万巨额赔偿 不起诉警方
http://cfcnews.com/111605?variant=zh-hans


北京检察院近日宣布,对涉及雷洋案的派出所副所长邢永瑞等5名警务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一时惊起千层浪,由人大校友组织的签名质疑活动,得到各界诸多响应。
但随即坊间又传出消息,雷洋的家属决定接受1,200万元的赔偿金,不起诉警方。

综合媒体12月29日报道,包括清华北大在内的历届校友签名表达“不接受、不认可、不同意”态度者超过千人,在社会上引起反响。
截止目前,官方没有任何雷洋案的任何进一步报道。
坊间传言,雷洋的家属决定接受1,200万元的赔偿金,但这一消息未经证实。

基于雷洋家属就雷洋被害身亡一事与有关方面达成和解,中国人民大学部分校友北京时间29日凌晨发表声明:

一、对雷洋家属的决定,我们表示充分理解与尊重。

二、本案在法律上的终结,并不意味着丰台检察院“不予起诉决定书”是正确的,我们仍坚持对该决定书不接受、不认可、不同意的观点。
我们坚信,该决定书必将作为中国法治耻辱的一页而载入中国法制史。

三、丰台检察院对本案的处理,受到社会各界广泛的质疑和批判,包括清华、北大、中政大等所高校的历届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人签名,表示对该处理结果的不接受、不认可、不同意态度。
在此,我们对这些不畏强权,面对不公勇敢发声的各界人士深表钦佩与感谢。我们深信,我们的努力不会白费,一个民主法治的中国必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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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30 15:24:54 | 只看该作者
下面是我在四月杂谈该贴上点评:

常看  京城正在大扫黄,路上劫人太荒唐,给你上个扫黄课,重点老鸨鸡店非雷洋!

常看  一些人看到邢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而愤愤不平,俺却非常高兴,哈哈哈!党纪重于大于国法,中国有希望!

常看  澳纽网http://www.ausnznet.com/news_sql ... asp?articleID=36426,新华侨网http://cfcnews.com/111605?variant=zh-hans,该文尚在。

常看  谢谢介绍!转了!!!  发表于 2016-12-30 14:52

2oo8e  又开始造谣了。  发表于 2016-12-30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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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30 17:57:52 | 只看该作者
    我看那小子死的太值了。
    一个警察,如果因为他人的利益儿牺牲自己,国家能够给多少?一个当兵的,保家卫国牺牲了,国家能够给多少?因公牺牲的人很多,国家能够给多少?
    因为嫖娼,抗法,自己噎死了,国家还给那么多,太值了。谁再为他喊冤枉,一定是脑子进水了。
   当然,没有那么多人为他喊冤,国家可能不会给一分钱。
   国家的钱是谁的钱?当然是纳税人的钱,转了一圈,纳税人出钱
   。纳税人包括不包括那些为他喊冤的人,一定包括。弄了半天,为人家喊冤就是为了自己出钱平事。
    理解和尊重不等于原谅。做人做事要有底线,也就是原则。更多的话,不能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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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31 09:23:48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上评论!

怎么赔钱,还没有确切的消息,以上消息即使属实也是初议。
但是可以肯定不是全部国家出,很可能包括对被告各方的处罚、公安、国家代表法院等各方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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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31 22:25:49 | 只看该作者
常看 发表于 2016-12-31 09:23
谢谢楼上评论!

怎么赔钱,还没有确切的消息,以上消息即使属实也是初议。

   不敢同意您的说法。
   警察个人再不对,他也是公务行为。即便对他有罚款,也应该上交国库,不可能给受害人。这是两笔账。除非走民事诉讼。
   这个案子走成今天的样子,就因为它不是警察个人的问题,因为警察代表的是国家,政府,法律,所以不能成为:犯罪嫌疑人。他造成的后果,国家负责处理。
   在说明中,特别强调了警察是按照上级的布置,执行任务,是正常的执法。为什么强调?当然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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