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公安干警准备当一次“鲁智深”
说起民兵抓“老流氓”,公安干警的看法是一半佩服一半惋惜。
佩服,在选择设伏地点出色,应该说,对“老流氓”下一步可能在哪儿作案,当时的推测是很准确的。此时的“老流氓”还没有后来那么狡猾,工人民兵设伏的几个点,其中一个,他当晚就去作案了——说他撞网就是这么回事儿。后来警察再设伏,这小子可就没有这么痛快来的了。惋惜,是民兵毕竟没有受过公安训练,抓捕失败。用现在电子游戏的说法形容,这等于给对方增加经验值呢。干警对案犯,如同猎人对野兽,这属于天敌。问题是如果你老给他送经验值,那野兽久练成精,变成《西游记》里头那种怪物,人会的他都会,人不会的他也会,那猎人可就麻烦了。
那一次,工人民兵奉命设伏,但是中间出了一点问题。因为指挥行动的是军人出身,注重保密观念,所以,第一,设伏人员不进村,在村外设伏;第二,设伏的村子里,只通知到村干部,一般老百姓并不知道民兵要在他们村儿抓“老流氓”(此后设伏,都通知到每个村民)。结果,“老流氓”到某村作案,他黄昏进村,民兵还没到位,半夜作案,民兵在村外的野地里,仿佛给他站岗,直到他作案完毕,跑了,受害人惊魂甫定,喊叫起来,民兵们才恍然大悟村里出事儿了。
不过,到底是准军事部队,发现出事儿了,民兵们马上打开手电筒,点亮火把,在村子四周开始追击搜捕。指挥部也立即调动其他几个村设伏的民兵跑步向该村前进,封锁其四面通道,抓捕“老流氓”。
从他作案完毕逃走到受害人喊叫,也就几分钟的时间,“老流氓”能跑多远呢?民兵们在周围的田野中开始拉网搜索。黑夜中,不断有人发现目标,尽管调动人员围追堵截,始终没有抓到。外面抓得热火朝天,指挥部里的人员却渐渐皱起了眉,只见代表犯人的小旗一会儿插在村东,一会儿插在村西,一会儿在村南,一会儿在村北,一会儿过了河,一会儿又回到村边,范围不断扩大,甚至有同时在两三处发现目标的。
听到这个叙述,我的感觉是足球场上同时出现了三四个梅西,个个走位飘忽。
指挥部明显感到已经对抓捕失去了控制,只怕今夜难有收获。不出所料,一直忙碌到天亮,一无所获。负责行动的指挥员站在村口四面一看,不禁倒吸一口冷气:只见这个小村子四面阡陌纵横,一马平川,连个碾盘之类的藏身之处都没有,就这么个地方,几百名民兵搜了一夜,可说即便一只兔子也给搜出来了,可“老流氓”愣是踪影皆无。
指挥部得出结论:此人或是在民兵尚未合围之前,已经从拉网的缝隙中逃脱,或是在夜间和民兵接触后每次都跑过了围追堵截,最终突围而去。这小子跑得也太快了。失败之余指挥员深感沮丧。
万般无奈,民兵们只好向上报告抓捕失败,恼火的上级这才想到破案毕竟应该是公安部门的事情。十三处被委以重任。民兵撤离两个小时之后,十三处组长常占魁带几名侦察员,乘一辆拉嘎69吉普车赶到了案发现场。
从这个情况来看,我推测十三处早已经在关注这个案子(按“文革”前的正常程序,所有凶杀、强奸、爆炸这类大案,都是十三处的),并悄悄做了准备。只是上级不发话,自己也不好插手,所以他们才能一得到命令在极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或许,也有想来一个专业的“闪电战”、给公检法系统争口气的意思。
别说,专业人员就是不一样,到达现场仅仅几分钟,十三处就弄明白了昨夜“老流氓”的行踪。
他怎么跑出民兵们的包围的?
答案是:他根本就没跑。
受害人房后有几堆秫秸秆,侦察员们很快在那里发现了案犯曾经隐匿过的痕迹。
“飞毛腿”被捕后供述:那一次,他作案完毕刚离开现场,受害人就叫起来,周围立刻人声鼎沸,自己根本就没法跑。没法跑的情况下,此人回头就撞进了受害人家的秫秸秆堆,在里面睡了一觉。第二天早上醒来,看看周围已经无人,还方便了一下,才悠悠然赶去上班。
民兵缺乏刑事办案经验,没有搜索现场,只是向外拉网追赶,出现了“灯下黑”的问题。令人扼腕的是,根据对案犯留下的排泄物内部温度进行测定,此人直到侦察员到达之前一个多小时,还藏在秸秆堆中!
只差了一步!
至于民兵在夜间发现和追踪的目标,也基本弄清:指挥部当时下令其他各村民兵赶来支援,不相统属的大量人员集中于同一块搜索地域,夜暗中很容易出现把“友军”当成目标的情况。这种误会引发的人员调动又造成新的误会。人多反而增加混乱,这就是世界各国古代军队的优秀统帅在组织夜战时都十分谨慎的原因,民兵们整夜都在自己和自己捉迷藏。
对当日情况形成报告后,这个案子正式交给十三处进行侦破。
当时十三处业务能力很强,不久就总结出了“老流氓”的作案特点:从发案情况来看,“老流氓”作案的区域主要集中于当地农村地区。当地农村的住宅大多为单独院落,彼此之间略有距离,案犯作案时有较大的空间。侦察员们还发现,当地住宅的一种建筑特点,给案犯提供了方便。当地习俗,房屋的窗户上半部糊纸,下半部为玻璃,没有挂窗帘和锁门的习惯。因此,案犯很容易踩点和观察目标的活动,确认其家中有无男子。当地虽然是农村,但男性青壮年大多在京郊工厂,如朝阳焦化厂等地上班,很多人需要上夜,家中只有妇孺。案犯袭击的,主要是带孩子的单身少妇。当地人一般都住东屋,案犯从西边无人居住的房间拨开窗户进去,到灶间脱衣服,只用黑纱蒙面,进入女性住屋实施犯罪。作案时通常先把刀放在孩子脖子上,说“我是老流氓,让我玩会儿,不然我杀了你孩子。”
此人作案颇为疯狂,有受害人一连被他侵犯三四次的情况(据说当时有位参与侦破的痕迹专家称其有“返祖现象”)。作案结束后,他退到堂屋,穿好衣物后逃离。有时,他也袭击单身女性或多名女知青宿舍等,兼盗窃财物。
然而,警察们也发现这个案子颇有令人挠头之处,那就是案犯作案的时间间隔毫无规律可言。有的时候,警方集中警力进行侦破的时候,他顶风作案,有的时候,却又长久沉寂。这和有的惯犯一段时间不作案就会难以忍受而去犯罪,或者一次犯罪后满足而较长时间不去犯罪的情况完全不同。
这孙子作案怎么一点规律也没有啊?侦破经验丰富的十三处老手们,对此也感到茫然。
这个古怪的规律直到案犯被抓捕归案,才算弄清。
原来,此人作案的前提竟然是——和老婆吵架。
所谓的“老流氓”和妻子在性生活方面不太和谐,但并不是每个有这种问题的男人都会弄到要出门作案的地步。关键是每次他和妻子吵架之后,就会变得十分冲动。而他冲动的方式并不是满院子举着菜刀乱转,而是出去作案。于是,就会发生他下午和老婆吵架,晚上去作案,半夜回家老婆怒气未消,又吵起来,结果他又出去作案一次这样的事情。
知道他作案的诱因居然是这个,警察们估计要上吊的心都有。对苦苦搜寻其作案规律的警察来说,第一个感觉就是这小子在挑衅专政机关。
其实,他倒还真没这个意思,只是夫妻打架这种事儿,哪有规律可言!事实上,办案中警方确曾把他列入犯罪嫌疑人之中,有便衣警察在他住宅附近监视过,曾亲眼目睹他们两口子打架。但是谁会想到两口子为了袜子没洗干净这样的事儿吵架,会引发一起强奸案呢?!
说起来,既然已经把他列入嫌疑人了,怎么还没能把他抓起来呢?实际上警方曾经非常靠近案犯了,但从逻辑上的不合理之处,又使警方一直没有走出最后一步。这和他给警方产生的误导有关。首先要说明一点,在警方进行侦破过程中,被列入嫌疑名单的人远不止他一人。警方在工作中不断排除,不断寻找新的嫌疑人,总的方向是试图逐步缩小嫌疑对象范围。这个过程中,他就被放到外围了。
当时“老流氓”作案,有一个特点是经常顺手盗窃。但是,当时的农民颇为贫困,在今天的贼看来,并没有什么贵重得值得一偷的东西。“老流氓”盗窃属于不管不顾、有什么偷什么的类型,有一次竟然作案后把人家一口袋70斤大米偷走了。因为已经确定案犯每次作案都是步行,不使用交通工具。所以,扛着70斤大米能走多远?警方分析了一下,画了个三公里的圈,认为这个圈里面的嫌疑人显然作案可能更大。
不幸的是这个案犯的家,是在案发现场十几里外,也就是说距离超过十公里。谁会背着70斤大米走十公里呢?那还不得累死?开句玩笑说,扛70斤大米走十公里,费这个劲还不够车票钱呢。
偏偏此人就是这么干的!一是体力,一是思维,此人都很是与众不同。
这样,虽然没把他从嫌疑名单上排除,可是也没有把疑点向他身上聚焦(还有一个原因,后面也会讲到)。
“老流氓”的思维与众不同,这一点让警方万分头痛。比如,十三处接手案件之后,曾提醒当地居民做好自我防范。但是,几个月下来,此人却一直没有作案(这段时间他家庭和睦,没有吵架)。老百姓毕竟不是军队,还要过日子生活,略一放松,他又来了。再比如,他到某村作案,警察随即赶至!调查案情,查看线索,分析下一次他可能到哪里。不料警察刚走没两天,他又来到了上次作案的这个村子,袭击的还是同一个受害人。警察们再来,这次分析,感觉这小子胆子太大了,竟然敢于回头,所以,必须对以前受害的人员加强保护。
的确,强奸案敢吃回头草的太少了。可是,他竟然敢!结果,警察们还在忙着查找所有以前受害人地址的时候,又有报案的来了——还是同一个受害者,他第三回又去了。
这件事把警察们气得暴跳如雷:我们刚走啊,他还敢去第三回?!这也让警察们对受害者感到极大的歉意,真有一种“老百姓养你是干什么吃的”的慨叹。
难怪警察们认为他是在挑衅专政机关。
就在这时候,发生了一起特别的案件:某村一个妇女主任遭到“老流氓”的袭击,但是在他进门的一瞬间,她发觉惊起,并果断把门推上顶死,结果“老流氓”作案未成。这也是警方记载中他第一次作案未遂。
警方当即上门调查。这个妇女主任的家所住的地方与其他邻居间隔较远,丈夫上夜班,罪犯从房屋一侧拨窗而入,在乡下堂屋常用的大灶旁脱了衣服,而后试图进入卧室作案。一切都和“老流氓”作案的手段符合。被挡在门外之后,他试图从窗户进入,再次被挡住,于是站在窗外,用言语调戏,并声称这次不成,自己还要再来。尽管是当妇女主任的,但受害人也被吓到几乎精神崩溃。
调查完之后,警察们开了一个会。会上有人提出一个看法,认为“老流氓”说还要来,并不是说说而已,他很可能真的会再来。考虑到案犯猖狂的作案习惯,这个看法受到了常占魁组长的支持。于是,警察们决定,就在这个妇女主任家里设下埋伏,守株待兔。
《水浒传》中有一节“小霸王大闹桃花庄”,山大王周通要强娶桃花庄老庄主的女儿,花和尚鲁智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结果,喜滋滋入洞房的周通被藏在里面的鲁智深痛打一顿,几乎丧命。
这次,公安干警们准备当一次鲁智深。
问题是,那个妇女主任已经被吓到几乎崩溃,无论如何不肯在这里再呆下去,一个劲儿要回娘家,更不要说配合破案了。但是,从以前的作案现律看,案犯作案前,对目标周围的情况都要进行仔细地观察,直到确认安全才出手。假如没有目标,设伏根本就没有意义。
常占魁有的是办法,他让一名相貌清秀的侦察员冒充这个妇女主任。这个侦察员穿上和妇女主任相同的服装,预先藏在村外的树林里。妇女主任假作出村抱柴禾,回来的时候,实际上已经掉包。这名侦察员甚是机警,装得天衣无缝。事后审问“老流氓”时,他表示当天几次窥视,都没有看绽。
深夜,村庄已经进入睡梦之中,妇女主任家也熄了灯,看来一切如常。实际上,那名侦察员就提着枪等侯在屋中,而常占魁等人,也在村子的各个角落埋伏了下来。就在午夜刚过的时候,老侦察员常占魁凭借一双夜眼忽然发现,村外一个土坡的后面,慢慢地冒出一个人来,借着地形地物开始向村边移动……
警方第一次和“老流氓”发生了接触。
依靠长期从事侦破工作的经验,常组长一眼就判定:此人有重大嫌疑。这是因为,在警察眼里,犯罪分子和普通人的行为举止之不同,就像我们分辨男的跟女的一样明显简单(当然现在有时候也不那么好说)。当年,北京反扒老手王大队到刚建市的深圳介绍经验,为了说明问题,老王来了个实战表演。深圳警方跟随老王到车站抓贼,过程和从水桶里捞鱼一样,有当地警察惊呼就跟那贼是他养的似的——当时那里养“二奶”成风,故深圳警察有此感叹。
老王一句话道破天机:车来了,别人都看车,就他看人,他不是贼,谁是贼啊?这就是所谓的“挂相”。
从黑影隐秘的行动来看,此人符合警察对罪犯行为模式的推测。那么……是上去抓呢?还是等他进屋作案抓现行呢?
这个不用警察来回答,估计谁都能得出来。且不说他这个位置还离警方太远,做套就是让他钻的,鲁智深可没有跑到村外把周通揪进来的道理。那时候通讯条件不比现在,但早已经按照预定计划进入阵位的警察都做好了出击准备。
那个黑影且藏且进,离村子越来越近,在村外的一座谷草垛后面停了下来,显然是在进行最后一次观察。观察的结果,看来让他十分满意,便跃出谷草垛,直奔妇女主任家。
只要再有一两分钟,就可以收网了!但是,就在此时,一个意外的情况发生了,那个黑影突然停步,愣愣地看了妇女主任家一会儿,好像在琢磨什么。常占魁的心往下一沉,他的直觉告诉他,一定有什么事情不对了。说时迟那时快,只见那个黑影忽然掉头,飞奔而去。常占魁立即发出行动信号,警察们打开手电,一边呼喝一边开始追击。“肯定抓不到了”,参加过此案侦破的警员回忆,“距离太远,那小子跑得跟一道轻烟似的,而且周围还有雾”。
果然,追踪一个小时,那个黑影还是悄然消失在了周围的田野中。气急了的常占魁回头下令严查,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是什么惊动了那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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