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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连载《京城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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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2 09:43:00 | 只看该作者

惊动只因吸烟事,

却疑内部通知之,

警犬派出也不济,

地形众因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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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2 11:19: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龙行天下在2014-4-12 9:43:00的发言:

惊动只因吸烟事,

却疑内部通知之,

警犬派出也不济,

地形众因有限制。


总结非常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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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2 20:08:00 | 只看该作者

      这“特别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呢?萨有点儿好奇,脑子里想着不定是什么特殊的东西呢。陈娟在《昙花梦》里提到过:国民党时代,警察为了不困用过所谓“百宝提神丹”,含鸦片量达百分之八十,用开水吞服下去,一粒可以提神六小时。难道我们丁也……

      老孙说出来的答案让我大跌眼镜。老孙说,就是一截干辣椒。“冬天蹲守不许喝酒,带一截干辣椒,困的时候一舔,当时就不困了。”真是土八路有土办法。

      当时抽调侦破这个案子的,都是各个部门的精兵强将。老孙进这个案子,是因为他一天就侦破了“何须五谋杀案”。

      这案子出在怀柔,挺偏的一个村子,死了一个治保主任。老孙这是第—次出枪击案的现场,感受很深。他回忆当时的现场,依然十分清晰:“洽保主任家就一口人,老鳏夫。冲北开的院门,治保主任倒在门里离门五米的地方,头冲西北,脚冲西南。第一枪打手,肯定是治保主任用手去堵枪口了,手骨头部打在墙上;第二枪心脏;第三枪右胸。”

      为什么记忆清晰呢?他说因为那老头死后双目圆睁,满脸的不甘,那人死得有怨气。现场没发现什么,都觉得这案子不太好破,下一步得排查周围所有有枪的……

      “那这案子怎么一天就破了呢?”

      老孙说,别提了,吓出来的。你们现在管这叫“八卦”,结果“八卦”把嫌疑犯吓自首了。当天夜里,村民兵队长何须五跑到公安人员这里来,说要投案自首。这案子是他干的,属于报复杀人。看着送上门来的好运气,警察们不动声色,审问起来步步为营,何须五更是竹筒倒豆子,一个小时,案子就确定了。能三枪杀人的主儿,让什么给吓自首了呢?“让闪光灯给吓的。”原来,办案民警为了照现场使用了老式的镁光灯拍照,那种在民国时期电影中经常轰然出现的玩意儿使用起来声色俱全,蔚为壮观,给人印象十分深刻。 何须五作案胆虚,没敢靠得太近(毕竟是村干部,还得来的),冷不丁里面“扑”的一声一道闪光,他没见过这玩意儿,不由得疑神疑鬼。

      警察检查现场以后,村民们七嘴八舌在大树底下议论。有个老头子以前在城里干过说书的,大概这么多年老实慎言地憋坏了,有这个机会正好炫耀自己的见识。老头子说起破案来口沫横飞,出神人化,越说,何须五心里越沉重,觉得自己那两下子断难瞒过京师来的捕头。

      说到那镁光灯,老爷子说你们没见过吧?那可是不得了的东西。这人被杀的时候啊,眼睛里头最后会留下来杀人者的影子,跟照片似的。可是呢,这影子一般人看不见,是刻在眼底的(看来老头子还懂些医学)。人家公安局得有办法,用这灯一照啊,里面的人影就纤毫毕现,比照片还清楚。

      “那——”何须五忍不住问了一句:“警察为什么还不抓人呢?”

      老爷子斜楞他一眼,说这就是警察的规矩。八门金锁阵还得留个生门的,那犯案的也是条生命,得给他个出头的机会。人家知道是谁干的,可是今天晚上不抓,古时候那得拜狱神,现在得向毛主席汇报,毛主席说让抓,那才能抓呢。你看那警察干吗不走(老孙说了,我们倒想走,可还没做调查呢,怎么走),闹不好这杀人的就是咱们村的:“你看着,三遍鸡叫就抓人……”

      一席话古今中外,道理严谨,村民们连连点头。唯独何须五回去越琢磨越不对,熬到快天亮,鸡叫头遍的时候,终于撑不住了,只好到警察那里投案自首。“这案子破的纯粹就是运气。”老孙说了,“现在都看电视,没有这么天真的罪犯了”。

      不管运气不运气,破案就是硬道理,于是老孙也就因此进了十八里店“飞毛腿”这个案子。虽说破何须五案是运气,老孙蹲守的时候可不靠运气。巡逻也就罢了,蹲守的时候,老孙总是选一个几条田埂汇合的地方,找个稻草堆或者秫秸秆捆子钻进去躲着。周围几块水田,多冷的天,他都会先下去摸摸,大致弄明白道路。而且,他这一组四个人,老是布成一个菱形,把大道放在 菱形的中央。那年头夜里行人少,除了有数因为工作往返的人,多一个就是嫌疑人!

      功夫不负苦心人,别看老孙这使的像是笨办法,终于有了成效。一个初秋的深夜,老孙刚舔了口辣椒,忽然隐约听到大路上有动静。老孙循着声音悄悄从稻草堆中拨开一线空隙,眯缝起眼睛往外看——这正是“飞毛腿”经常出来作案的时间。巧得很,他一张望,正看见一个影子沿大道而来,虽然是雾中看不大真切,但可以肯定不是自己人。近了,影绰绰能看出是男的,腿脚灵便,但步态鬼祟,尽量把自己缩成一团,似乎不想被别人发现。

      依靠多年公安工作的底子,此人一看就不正常,肯定是“有事’的人。

      眼看对方接近到离自己不到十米,老孙猛地一挑面前的稻草,大喝道:“站住!警察!什么人?”只见对方全身一震,根本不答话,掉头趟着稻田就跑。老孙跟上去就追。虽然预先摸过道路,老孙还是被他甩了下来。“站住!再不站住开枪了!”老孙“哗啦”一声拉开保险,对着天空开了一枪。

      站住了?没有,跑得更快了,这小子在稻田里居然跑得飞快。不过,一看他跑的方向,老孙就乐了:这小子正对着赵保国的方向去了,而且雾中l经可以看到赵保国的影子从对面出现!

      赵保国可是擒拿科目的一把好手。与此同时,另外两个侦察员也从两边的田埂出现了,正把这个黑影围在中间,形成包围之势,两人都提着枪,大家的心思很明白:第一,看赵保国能不能活捉他;第二,捉不住就朝他腿上打;第三,要跑得太快,那就只能往死里楔了——打死也不能让他再祸害人。

      老孙边跑边尽量拉了一个斜线,心说,从这个角度开枪,就打穿了这小子,也打不着赵保国了吧?奔逃中的影子也发现赵保国迎面而来,被迫减速,试图从侧面逃出包围圈。因为距离已经很近,老孙说自己当时还真有点儿分心:警察有四个,嫌疑犯就一个,开枪,怕打着自己人;要不,干脆把枪收起来自己也上去抓算了?

      看老孙巨灵神一样的形象,觉得直接上去抓可能更合他的心思。忽然觉得应该对研制警械的部门提个建议:这年头都讲究个性化,警械是不是也应该针对警察的不同情况配备呢(这不是老萨的发明,007里头那个Q先生,不就是这么干的)?比如北京火车站的追逃模范老尹,应该带上古代侠客用的百宝囊,什么带钩的带刺的带刃的铁链子金钱镖一应俱全,好对付那些各有特点的逃犯;老孙呢,你给他根狼牙棒或者开山大斧带着,绝对比让他拿把手枪威慑力强啊。

      警察在执行任务中误伤自己人的情况不是没有。比如,有一次担任抓捕的侦察员进入嫌疑人的住宅开始动手,意外的是嫌疑人正招集一批小兄弟“开会”,抓捕对象数量超过预期。发现情况不对,嫌疑人持械反抗并拼命外逃。掩护的警察在门外忽然听到里面枪声大作,有侦察员喊“跑了,跑了”,便立即将枪口对准嫌疑犯可能出逃的门窗。说时迟那时快,有人破门而出,门外的警察当即开枪射击。结果,因为视野不良,误中在对射中退出门外寻求掩护的自己人。

      这事儿,就不发挥了,因为是我一个朋友自己亲身经历的事情,至今谈起来仍黯然神伤。但是,赵保国的手艺轮不到老孙为这事儿费心,三步并作两步贴上去,一个手刀切在那影子的颈动脉上。对手顿时瘫软在地。按住一看,30来岁(推测嫌疑犯是25 - 45岁),身材不高但是肌肉发达,说话当地口音,在他经过的地方还扔了一个大帆布包,显然是赃物。一切都和假想的嫌疑犯十分接近。

      漂亮!铐上狼牙铐,喜气洋洋的侦察员们拖着死狗一样的嫌疑人,马上呼叫指挥部。30分钟以后,喜气洋洋化作了怒气冲冲。经过审问查明,被抓的原来是个偷青的农民,因为也是当地人,熟悉地形,所以跑起来也……

      抓,是没有抓错,但和原来的心理预期相差太远了。类似的事情,在抓捕十八里店“飞毛腿”的过程中还发生过好几次。有一回,一个供销社刚盗15分钟,案犯就被抓获归案。几十名侦察员日以继夜地巡逻蹲守,朝阳、通县交界地带的治安为之一变,连偷看女厕所的都没了。除了“老流氓’依然如同梦魇一样不时出现。但是,别忘了这帮侦察员蹲守是为了什么,从全市抽调精兵强将,可不是为了抓偷看女厕所的变态老头来的。所以,供销社给公安局送来“破案如神”、“神兵天降”的锦旗,警察同志们却讪讪的,很提不起精神来,也就容易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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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3 09:23:00 | 只看该作者

提神使用干辣椒,

围捕设伏技艺高,

可惜破案好几个,

本主还是没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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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3 19:23:00 | 只看该作者

        好讲    惊险    曲折     有下文       很过瘾

 

        静等待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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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4 10:18:00 | 只看该作者

           4.  “疑阵”让老、小神仙也无奈

 

      这中间,张良基等指挥员想到了一个人——中国步法追踪术的创始人马玉林。马玉林是中国公安界科学侦破的先驱。因为创立了实用的足迹分析技术,他可以通过脚印科学地判断嫌疑人的年龄、身高、体重、性别等,多次据此破获重大案件。在公安界内部人送一外号“马神仙”。

      有位朋友提供了一个马神仙的小案例:“有一年我老家的煤矿发生了一起电缆盗窃案,当时公安机关就把马神仙给请来了,老人家那时就已70多岁了,名声在外。他来到煤矿以后先是看了案发地点的现场,后又把丢电缆的工厂所有工人的脚印看了一遍,看完之后让其中的一个人当他面剪电缆,那个人用右手去剪电缆,剪完后马老盯着他的眼睛说你用左手剪,那人遂用左手剪,剪完后马老看了一眼电缆的痕迹判定就是他了。在这次案件的侦破中马老不光看了脚印,还观察了案犯剪断电缆的痕迹,而且他推断出了案犯在实施犯罪的时候就是用左手作案的。”

      张良基认为,“飞毛腿”虽然跑得快,到底不是鸟。只要他着地,就得有脚印。有脚印,马神仙就有下手的机会。侦破“飞毛腿”一案的时候,马神仙年事已高,足迹跟踪的工作,交给了马神仙的弟子孙忠升。孙忠升深得马神仙的真传,屡破奇案,他给侦察员们讲述的案例和分析方法令人大开眼界。孙忠升的现场表演更加精彩,例如,军人、农民、司机脚落地的时候,足迹重心的部位明显不同。所以,让侦察员们随意收集来脚印,孙从足迹中不同部位的深浅,竟然可以判断出嫌疑人的职业来。这一套技术,让侦察员们十分佩服,直呼孙忠升为“小神仙”。孙忠升的到来,为案件的侦破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值得一提的是,孙忠升的爱人李松枝也是警察,是北京市公安系统的打扒模范。问题是,由于知道警方在抓他,“飞毛腿”作案后,很注意清理痕迹。此前和“飞毛腿”遭遇的案子,飞毛腿活动的地方,不是在水田里,就是在柏油路上,始终不能取得其清晰的足迹。

     

      功夫不负苦心人,机会终于来了。孙忠升加入案件侦破之后,1976年冬天的一个深夜,蹲守的肖伟民小组和“飞毛腿”对上了头。

      据老孙回忆,肖伟民报告和“飞毛腿”的遭遇是在半夜两三点钟,双方打了对头以后,老奸巨猾的“飞毛腿”掉头就跑。警方喊话无效后发现对方正在逃跑,于是开始追赶,因为天色太黑,而且地形复杂,这次追击又以失败告终。

      由于时在隆冬,地面坚硬,对案犯的追踪十分困难。但是,天亮以后,肖伟民带着两个队员,根据案犯留下的细微痕迹,耐心地寻踪追迹,还是准确地跟出了两公里之远,到达了双桥火车站东300米,一个叫做显宁侯村的小村子旁边。追在这里,肖伟民忽然笑了。几天以前下了一场雪,由于风向的原因,显宁侯村周围有些地方积雪仍未融化,还有一到两厘米厚的残雪。在积雪上,赫然出现了案犯的足迹!

      “叫小神仙来。”肖伟民一面小心地把这些足迹保护起来,一面有些得意地呼叫指挥部。“小神仙”孙忠升立即赶到,对案犯的足迹开始进行分析。意料不到的结果出现了:此人,从步幅看,身高应该在一米五零到一米九零之间—这就完全没有了参照价值,要知道平时孙忠升判断一个人的身高,最多只有两公分的差异;此人,从步法的深度看,应该是一个肉球一样的胖子,但这与受害者形容的嫌疑人完全对不上号,肖伟民等侦察员更是完全不同意:“要是个大胖子,我们早就追上他了。”

      其足迹的重心也忽前忽后,奇特无比。平时做分析头头是道的小神仙,这回却完完全全地被难住了。不过,他还是把此人的行动路线分析出来了:此人到达显宁侯村后,曾经绕着一家村民的院子转圈奔跑,把脚印踏得凌乱异常。这个类似死循环的怪圈让孙忠升费了很大力气,才发现一条极不显眼的足迹,直奔双桥火车站隧洞而去,最终消失在煤矸石铺成的路基上。

      马忠升推测,案犯是为了扰乱警方的跟踪,对足迹进行了伪装。,有些无奈的小神仙把足迹的样本拍摄下来,寄给了老神仙。后来,马丰神仙回了信,他对这些足迹的分析表明,案犯确实对足迹进行了伪装,在那些绕着村民房子转圈的脚印中,有正着走但是在蹦跳的,有倒着走的,还有把脚立在鞋子子里斜着走的。由于跳着走,他的步幅变得极不稳定,由于倒着走,他的步伐重心发生了颠倒。甚至,案犯在逃走途中,还背有重物,造成对其体重判断的困难。可惜,当时马神仙身体已经很不好,不久就去世了(当时案子还没有破),未能在这个案子上提供更多的帮助。

      难道,这小子是一个对公安侦察十分熟悉的家伙,竟然懂得故布疑阵来干扰我们对步法的调查?而且在后有追兵的情况下居然敢绕着人家村民的房子转圈跑,此人的胆量实在够大。事后,警察们才明白,这只是因为和案犯的思想方法从来不同而已。

      警方高看了这个“飞毛腿”。他绕着这个房子布下疑阵,只因为他突然发现自己脚下居然有积雪,他又蹦又跳只为了把脚印踏乱,不断改变重心是怕房子里的人看到自己,背负重物只因为那房子附近有他抢劫来的东西,他要转移免得被警察看到。倒穿鞋子确有误导警方之意,但绕着那所房子转圈,却完全是因为另一个原因:他担心自己家门前雪地上的足迹,会把警察引来。

      警方没有注意到,显宁侯村被“飞毛腿”绕着转圈的这所房子里,住的是一个兽医。

      在今天双井桥向南不远,河的东边原来有个兽医站(现在拆了),岁数大的人多半还记得这个地方。甚至有人会告诉你那个兽医站有两个兽医:一个老得不能再老,另一个姓李的其貌不扬。

      这个姓李的兽医,就住在显宁侯村的这所房子里。

      1973年,兽医李宝城曾经被列为十八里店“飞毛腿”一案中的嫌疑人,但因住宅距离发案地点太远而未被重视。未能进一步对其进行调查还有一个原因:调查期间,公安干警曾让多名受害人听过嫌疑人的录音,无人对李宝城的录音有异常反应。

      如果警察中有熟悉兽医工作的,知道有的兽医会控制喉部肌肉模仿动物叫声来获得治疗中的“沟通”,可能会对李宝城多加注意。但是,由于没有受害者能够辨出李宝城的声音,对他的嫌疑未能得到升格。当时周围的嫌疑人太多了,个个监控是控制不过来的。然而,案件破获之后证实,这个李宝城,正是那个苦苦困扰了京城捕头十年之久的十八里店“飞毛腿”、“双桥老流氓”。

      李宝城,1 944年出生,显宁侯村人,平时被评价“工作认真,为人热心”,他的妻子是河北香河县人,经常上夜班,导致二人性生活不和谐。同时,也正是因为妻子经常上夜班,给李宝城提供了极好的作案条件。案发后,李宝城的妻子大为惊讶,公安人员认为她的惊讶如果是演戏,那都可以拿百花奖了。

      因为是兽医,李经常要走村串乡,到农民的田地里为牲畜作检查。所以,他熟悉当地几乎所有荒僻小路和水旱田中的通道,也对各乡各村受害对象的家庭情况了如指掌。此外,他在兽医站要为各村农民的牲畜提供治疗,闲谈中农民们常常露出“警察到我们村抓‘飞毛腿’了”之类的消息,加上李宝城有心套话,往往不经意间他已经掌握了警方的布防情况。这些,都给李宝城十年不能归案打下了伏笔。

      有意思的是,李宝城这个兽医,却并不给狗看病。那怎么连黑背都那么怕他呢?这也是开始警方不理解的地方。直到审讯中了解了一些兽医的知识,才明白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怪事。原来,兽医这一行,狗和马用的主要药物都是一样的。虽然李宝城身上的味道人闻不出来,但狗能分辨出来。狗和小孩儿一样,都不愿意和穿白大褂的、和打针吃药这类事情打交道。要搁现宠物医院里头,狗比人都享受,对大夫倒不会有什么反感。可那是运动期间,人道主义都不可靠,更不要提什么狗道了。狗要有个啥毛病的,治起来普遍简单粗暴。所以一闻李宝城身上这味儿,那狗的毛马上就立起来了。

      至于后来驯犬员死活赶着狗都不追,那狗也有自己的道理:你这当主子的大多数时候还义气,唯独碰上穿白大褂的,就一准他娘的作叛徒,一点都不罩我。这回又逼着我去找白大褂,不是打预防针就是灌肠,准没好事儿!我不去……

      李宝城开始对警犬也颇为忌惮,后来发现狗一见他就哆嗦。毕竟是干过多年兽医的,他马上就明白了自己对狗的威慑,顿时胆壮起来。

      让“小神仙”犯晕那回子事儿,原来是这样的:李宝城和警方遭遇,狼狈而逃,眼看跑到家门口了,忽然发现周围还有尚未融化的积雪,上面清晰地印着自己的脚印,“天,我这不是把警察带到家里来了?!”慌乱中李宝城绕着屋子飞奔,并跳着把自己的脚印踩得纷乱,希望能混淆警方的视线。他还把门口放置的偷来的粮食口袋背上,通过双桥火车站旁的涵洞藏到附近的田野里。然后……然后天就快亮了,他也不回家了,直接去兽医站上班,警方自然没能找到他回家的脚印,又让他在败露的门槛上缩了回去。

      胆大、敏捷、熟悉当地情况,习惯作伪装,而且从来没有和监狱打过交道,思路上毫无和惯犯一致的地方,让李宝城一次次逃脱了警方的陷阱。

      冬去春来,虽然下了不少功夫,十八里店“飞毛腿”依然毫无踪影,处理这个案子的干警带来了极大的苦恼。80年代前后,重大案件少了,80年代前期堪称中国治安的黄金年份,整个社会风气也一片蓬勃向上,人心安定。十三处分家,张良基有新的工作,但是对十八里店“飞毛腿”耿耿于怀的他愣是立了军令状,把这案子带着走,可见跟这个案子使了多大的别扭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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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4 11:08:00 | 只看该作者

      十八里店“飞毛腿”成了北京警察的麦城。老孙说,当时做了一件很繁琐枯燥的事情,后来证明这是警方对该案破获的最大贡献:警方根据案犯的犯罪特点、遗留痕迹和作案目标,把三百多起不同时期不同地点的案件归纳到了一起,设立成为一个卷宗。按照警方的结论,这些案子,都应该是一个人所为,所以,一破皆破。

      本来,是想多写点儿失败中的警察有哪些甘苦,看了一段文字后,觉得还是不要画蛇添足为好。这段文字是咱们一个从警的兄弟写的,从背景看,好像是有个“教授”和警察同志同甘共苦,考察一番后写了报告来谈一线警察的艰苦,发表在公安内部刊物上。按说,这是个好事儿,可是警察看了,几乎雷倒。

      原来,这位“教授”是这样写的:“该省民警90%以上有胃病、关节炎等职业病,一线民警几乎全部有病,没病的,都是刚参加工作的。”

      写到这儿,虽然说咱们有病吧,警察们还能接受,毕竟人家这是好心。然而,再往下看:“一线有三分之一的民警因为心理压力大,而患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病症状,这三分之一中有一半完全符合精神病患者症状。”

      警察同志对此总结道:以此类推,我国很大程度上是在依靠疯子维护社会治安。随后,该局办公室和政治处几位无聊的,便按照民警名单分析,看是否能在全局找出30个疯子来……可见,外行,有时候表扬也做不好的。

      还是专心说案子吧。

      话说,1979年以后,“老流氓”沉寂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警察们见面谈起,都有一个不好的推测:这老小子恐怕是年龄大了,干不动了,闹不好,真会让他这一辈子逍遥法外。这说着说着,老孙可是没有想到,一个意料不到的机会,像一块砖头一样,“哐当”一下砸到了他的脑袋上。老孙说邪了,这案子破的,竟然是因为公安局要整党……

 

      5.  一万米智擒“飞毛腿”

 

      “飞毛腿”被抓的经过十分吊诡。话说北京通县梨园有一个退伍军人,那天家里没盐了,去供销社买盐。供销社这个玩意儿,年轻的朋友可能都没印象了,想当年,它就是一个社区的经济中心。百货商店不能到处都开,每个社区里头总得有一个买东西的地方吧,这就是代销店。它不但卖东西、订奶订报、居委会发通知,甚至法院枪毙人贴布告,都围绕着供销社转。这种商店没有竞争对手,也无须打广告,所以连个名都不需要。

      题外话,那时候大伙儿钱少,东西更少,所以小时候供销社售货员的地位和今天外企白领相似。因为她们总能提前知道什么时出口转内销处理品卖,或者私分硌窝鸡蛋,这不是我说的,柯云路老师练功之前写过一本《新星》,里面有个土包子书记,给高干子弟、县长小蜜开的条件就是“干得好明年调你去供销社当售货员”。

      这种要买东西得走后门的现象,足以让今天的商店老板们羡慕到翻白眼。有趣的是,如今走在日本街头,看见24小时营业的Lavvson连锁店,老觉得它像供销社。供销社的确有点儿像连锁店,因为它里面的东西从吃到用什么都有,当然品种你不能计较,糖就是黄油球和话梅糖两种,零食就是榆皮豆加杏话梅,肥皂是灯塔的,漱口缸子是红星的,代销店要多了一种货,周围居民有可能奔走相告。从这个角度说,供销社又似乎脱胎于部队的服务社。

      退伍军人是上午去供销社的,这时候人都上班去了,那里比较冷清。走到供销社门口,正看见里面出来一个人,见了他神色一滞,停了一下又往前走。退伍军人有点儿好奇,对这个人看了一眼,那人也还了一眼,两人擦肩而过。刚要进门,忽见供销社的女营业员从门里探出头来,看到退伍军人,马上大声喊:“他抢我钱!”

      抢劫啊!退伍军人回头一看,刚才那人已经跟兔子一样跑了起来。

      退伍是退伍了,部队受的教育可没搁下,这退伍军人一转身,一边喊“站住!”“抓住他!”一边就追了出去。这边他追出去,那边女营业员扯开嗓子叫起来:“快来人啊,抓小偷啊!”听到喊声,周围的路人也都注意到了这两个一追一跑的。当时虽然没有什么见义勇为的奖励,但碰上抓小偷,普遍十分踊跃,中国人喜欢凑热闹,当时小偷少,大伙儿看着新鲜。转眼间,就有四五个人加入了追赶的行列,有人还抓了铁锨棍子,一边追一边喊:“抓小偷啊!”

      这一喊不要紧,前面那人立即加速。

      退伍军人一边追一边暗挑大指:行啊,这速度,侦察兵的水平啊!

      附近是个居民点,有些下夜班的工人正好回来,一看这个情形,也纷纷边喊边跟了上来,一时竟然凑了百十来人。一个跑,百十来人在后面追,在当时的京郊堪称壮观。这一场大赛跑,几十年后老孙提起来还津津乐道,印象极为深刻。

      追的人一边追一边在喊:“抓小偷!”“站住!”“狗X的还跑!”……眼看追出去五六百米,可能是嫌喊的话太单调,不知道谁喊了一嗓子:“抓流氓啊!”前面那主儿“噌”地一下,跟踩了油门似地,跑得更快了!

      退伍军人看得咋舌,也顾不上细琢磨,只能继续跟着追吧。跑的那个蹿小道、跳矮墙、进树林,哪儿难走往哪儿走。架不住这退伍军人也是本地人,寸步不让。可是,跑了有两三千米,退伍军人忽然觉得自己这边喊声弱了。回头一看:好么,刚才那一百多人,稀稀拉拉地在后面拖着,拉长了足有一里多地,自己身后也就剩下四五个年轻后生,跑得呼哧带喘,也都顾不上喊了。

      又追出去两三千米,那小子连减速都没有。退伍军人再一回头:这回身后一个人也没有了。全让那小子给跑趴下了!其实,路上不断有人听见“抓小偷”的喊声,加入进来,但都跑不过这小子的两条“飞毛腿”。这退伍军人一琢磨,说不行啊,就剩我一个了,这么追上去,他要是有刀呢?我不是要吃亏?当过兵的一般反应都不慢。想到这儿,退伍军人慢慢收住脚步,开始左右踅摸:好,旁边有个石头矮墙,退伍军人跑过去,从墙头上卸下一块大砖头来。回头一看,周围一马平川,那小还没跑太远。“你给我站住!”退伍军人一边喊,一边举着这块砖头追上去了。这一追,就追到了一万多米(老孙有“材料”,双方确实追逐了一万多米)。退伍军人心中佩服,说这小子别是练过吧,跑一万多米全程冲刺啊!

 

      那小子终于跑不动了,回身摆个架子,好像要鱼死网破。退伍军人上去,一砖,就把这小子拍那儿了。

      ……

      然后,退伍军人就在那儿喘,喘了半天以后追兵跟上来,一通拳打脚踢之后,这小子就被当作抢劫犯“扭送当地公安机关”。还真不错,居然有二三十人是从梨园一直跟着追过来的。有个小伙子说了:“我就不信了,他还能跑到顺义去?!”

      到了当地公安机关一说,,人家讲这个案子我们处理不了。

      “为什么,他抢钱了啊,你们怎么处理不了?”

      “他在北京抢的钱,我们得跟北京警方联系,让他们处理。”

      “嗯?同志,这是哪儿啊?”

      “三河,同志,俺们这儿是河北,三河县,我的同志……”

      ……

      说到这儿,不用多讲,这个被一砖拍倒的,就是北京警方十年追捕的十八里店“飞毛腿”——李宝城!全程冲刺一万米,“飞毛腿”果然名不虚传。李宝城当即被移交北京市公安机关。

      这跟公安局整党有关系吗?

      您别急啊,听老萨慢慢道来,要知道,他这次抢劫,一共才抢了90块钱,如果是盗窃根本不够刑事处理的。

      不过,李宝城被抓时犯的案子是抢劫,抢劫不同于小偷小摸,只要你抢,就够拘留的资格了。正因为这样,老孙他们才会审他,要这90块钱是偷的,估计也就是送派出所教育教育。另外,90多块钱现金,在当时相当于一般工人两个月的工资,和现在的90多块还是不太一样的。

      然而,李宝城虽然被抓,而且是因为抢劫被抓的,所以并没受到太大重视。李宝城进供销社,连刀都没带(有性格啊),就是拿块黑布把脸蒙上,手照着柜台上一拍,喝一声:“老子缺钱花了,给我拿两百块烟钱出来!”他是抢劫,不是持械抢劫,情节并不太严重。李宝城在作案过程中一直没有伤过人,他主要靠的是威慑。到后来一听他报自己是“老流氓”,受害人就多半吓得哆嗦,根本不敢反抗。不断作案成功助长了他的骄横,所以什么都不拿也敢抢供销社。

      供销社的女营业员要是个孙二娘,那李宝城可就惨了。不过,这女服务员还真没母夜叉的本事,真让他吓住了,乖乖地拿钱箱出来。拿是拿了,可往柜台上送的时候,手一哆嗦,“咣叽”,又把钱箱掉柜台里头了,零钱毛票撒了一地。女营业员赶紧往起捡。这一来时间就给耽误了。本来,李宝城作案前曾反复观察,认定周围没人才进来下手的,这一耽误,就耽误进一个退伍军人来,成了他的克星。

      威慑力太大,也是个问题。而且,这女营业员还不是纯粹的窝囊人,等李宝城一出门,她就往外张望,她的想法是这强盗不能走大街上都蒙着脸吧,要能把他长什么样记下来也好。

      李宝城出门就把蒙面的黑布摘了,一抬头,正看见那个退伍军人。接着看到有人进来的女营业员就开始叫……

      不过,对李宝城来说,随后的事情很古怪。被河北的警察交给北京警察,一扔,搁拘留所里就没人理他了。每天是咸菜窝头,窝头咸菜……一直吃了20多天咸菜窝头,终于把李宝城吃毛了。跟专政机关打了多年的交道,李宝城在法律方面的知识比大学生还丰富。按照他自己的记忆,这公安局抓了人,怎么也得在15天之内审问,哪儿有一扔20多天不理我的,这不正常啊!

      李宝城理解得不错,对这种情节不重,过程清楚的犯罪行为,既不需要取证,也不需要调查,公安机关把他一扔20多天不理既不合情也不合理。发生了这样不合情不合理的事情,李宝城的弱点就暴露了一他没让公安机关抓进去过。这就意味着他对抗审讯无论在技巧还是在精神上都有不足之处,只能凭本能和警方积累上百年的审讯经验对抗。结果,20多天不审不问,让李宝城渐渐陷入了抓狂的境地。他开始怀疑:是不是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我的事儿啊,要不怎么连问不问我呢?

      其实他这种想法一点都不合理,如果真知道他是“老流氓”,不突审他才怪呢,哪能一放20多天呢?问题是关在里头,既不能上网(玩笑了,那个时代连电话都是新鲜东西呢),也不能看电视,也没人理他,连数蚂蚁都没地儿数去。整天关在屋里就琢磨这点儿事,带着300多起案子,李宝城的心理不出问题那才怪呢!到了这个时候,巴不得警察叔叔赶紧跟我谈话,就成了嫌疑人一种近乎病态的心理。可是,警察叔叔就是不理你,怎么着吧?

      不断受到煎熬的李宝城终于出了昏招:为了换得警察叔叔早日提审,他主动供认了自己曾经在两年前作过的一起盗窃案。结果,过了三天,终于有人审他了。审他的是老孙和另一个刑警,俩人来的时候,还真没把这案子当回事儿。没当回事儿怎么把人搁那儿20多天不理啊?原因很简单,公安机关当时接到上级命令要整党。这整党是政治任务,全局上下都被忙得晕头转向,工作中不由自主地出了纰漏:李宝城这案子被归错了档,造成20多天后才发现此人居然没审的问题。

      无心插柳,阴差阳错啊!

      要搁现在,李宝城是可以投诉的,公安机关肯定得道歉,还会有人受处分。80年代初期法制建设还很不健全,虽然比“文革”时群众组织就可以抓人打人强多了,对“坏人”的人权保障,还没什么概念,“嫌疑犯”改叫“犯罪嫌疑人”那还是十几年以后的事情。当然,如果李宝城较死理和公安机关就此事进行坚决的斗争,也许可以促进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

      问题是李宝城哪儿有那个心思啊!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案子是河北警察交过来的,案卷主要内容都是李宝城对抢供销社的细节描述,记录了抓住他的“革命群众”姓甚名谁,家住哪里,因为不是自己抓的人,印象不深刻,也就没怎么提他那个万米大赛跑。

      河北警察对双桥“老流氓”没概念,只是惊讶于这人比较能跑而已。假如是北京的警察,一听说追出一万多米才抓住他,马上就会跟十八里店“飞毛腿”联系起来。所以,老孙他们审李宝城,是后来才知道那个大赛跑的事,他们重点还是问抢供销社的事儿。李宝城也好像觉出来警察审他并不像审“老流氓”,于是一口咬定自己当时是喝多了,不知道干了什么。这种小伎俩倒瞒不了老孙他们,听这小子不说实话,两个警察就开始跟他泡蘑菇。审着审着,老孙的搭档忽然看到这小子还交待了一件盗窃案:这盗窃案偷的是财务室,金额一千多,在当时算比较大的案子了,于是一五一十和李宝城核对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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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4 11:49:00 | 只看该作者

      估计这时候李宝城已经开始咧嘴:早知道这样,自己供这个案子干吗啊?现在也没办法了,只好实话实说吧。说着说着,正记录的老孙脑子里灵光一闪:嗯?这个案子怎么有点儿熟呢?他停下笔想了想,忽然想起什么来了。老孙不动声色地挪了挪位置,胳膊肘一撞他那搭档,小声问了一句:“哎,这个,不是‘飞毛腿,那卷里头的案子吗?”那位正听李宝城白话呢听了这话一愣,低头去看案卷,脸上猛然一抽。“靠,不会是天上掉馅饼砸我们俩脑袋上了吧?”

      敢情这位对这案子也有点儿印象。但是,案卷不在手边,吃不太准。俩人过去,把李宝城拨拉过来一看,又犹豫了。为什么呢?

      对十八里店“飞毛腿”,警察多次遭遇都在深夜,看不清情况,所以说不准他的个头。而受害者普遍反映此人是一彪形大汉,完全无法抵抗。现在看看这李宝城:形貌猥琐,土里土气,最要命的个头才一米六几—小个儿,能涮肖毓敏……像吗?

      事后才想明白,这种受害者的描述为了表达自己确实无法反抗,往往夸张到离题万里。俩人交换了一下眼色,那哥们儿冲外边一努嘴儿,低声说:“我跟他聊着,你给良基打个电话。”

      随后的事儿呢……用老孙自己的话说这次审讯是这样的:“那天下午,上边说通县抓了几个流氓,案卷放错了,该审该放的得快定。我们赶紧就去了。到了县局,两点吃饭,三点审人,第一个打架伤人,放了。第二个,进入一个小卖部,抢劫。案子本身没什么,中间发现不对了,一个电话给良基打过去,没半个钟头,七处来了十几辆车,张良基亲自带队,跟打狼似地就来了,当场就钉了死铐!”

      三百多个案子,都归纳出来了,一个人干的,他供的正是其中之一,不是他是谁?一看这个架势,李宝城两眼一翻白就过去了,他再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那就不是十八里店“飞毛腿”。

      李宝城被抓后很配合,问哪个案子说哪个,看来,是早有思想准备。这小子是想明白了,到这个时候,干脆利落的,少给别人找麻烦,也就是少给自己找麻烦。就冲他作这些案子把警察们折腾的,想生吃了他的心都有。

      刚把他铐起来的时候,老孙还有点儿犹豫,说不会归纳错了吧?等后来一了解情况,说抓他的时候追了一万多米,嘿,没跑了,就是他!最后算起来,一共三百八十起案子。半年以后,李宝城被执行死刑。因为老孙的灵机一动,他在此案中荣获三等功一次。不过,说起这个三等功来,老孙自己并不是特别高兴。问其原因:第一个是这案子投入太大,却并不很成功;第二个呢……“当时没反应过来,反应过来我先给他一大耳贴子,犯纪律我也认了!”老孙对这事儿一直耿耿于怀。

      其实,我觉得他倒是没必要这样想,无论如何,十八里店“飞毛腿”和双桥“老流氓”的影子,终于从京东大地上彻底地消失了。这大概是北京百姓以手加额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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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4 20:21:00 | 只看该作者

       虽然是误打误撞的抓住这个“双桥老流氓”   也算为民除了一害 

 

       虽然办这案子的警察很窝囊的结了案    辛苦没少累      也算了了

 

       这案子     总算是为民除害了      故事不错    等着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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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5 09:31:00 | 只看该作者

一件小案遇对手,

万米追踪落网后,

阴差阳错出端倪,

终于破案大事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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