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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文献看对黑龙江兵团的认识和评价 (孙仁松)
黑龙江兵团网 2007-06-24 09:46:17 作者: 孙仁松
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存在的八年,是黑龙江农垦史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由于种种原因,对这一段历史有所忽视,或者说评价不够全面和客观。这次,由黑龙江兵团网发起的兵团史的征稿和写作活动,有望补上这方面的不足。
如何客观真实地评价和反映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那一段历史,需要我们进行多方面的研究和深入细致的考证,其中包括尽可能多地搜集有关历史资料,作为分析、评价的重要依据。
最近,我翻阅了部分农垦历史文献,发现有三份资料对我们的研究工作会有帮助。即:1970年10月全国生产建设兵团会议领导小组写给中央的《关于生产建设 兵团会议的报告(摘要)》;1973年2月8日《总参谋部、农林部关于生产建设兵团领导管理体制问题的调查报告》;1975年12月27日国务院、中央军 委《关于改变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体制问题的批复》,附:1975年10月30日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革委会、中共黑龙江省军区委员会《关于加强党的一 元化领导改变生产建设兵团体制的请示报告》。
以上刊于由农垦部政策研究室等主编、农业出版社1983年8月(内部)出版的《农垦工作文件资料选编》的三份文献,虽然其内容不可避免地会打上那个时代的政治印记,但我以为总体上还是比较客观可信的,是我们研究生产建设兵团历史的不可多得的重要文献资料。
下面,我摘录其中部分内容,并做适当点评(注:为引述方便,将上述三个文献按照顺序简称“文献1、2、3”)。
一、 关于生产建设兵团的组建
“全国12个生产建设兵团,除新疆外,都是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期间,在毛主席‘要准备打仗’的号令下,以国营农场和农建师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文献1)”。
战备的需要,这是组建兵团最主要原因。从这一根本需要出发,才有体制和其他一系列制度的设计和安排。
二、 关于生产建设兵团的性质和任务
“生产建设兵团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领导的一支武装的生产部队,既是生产队,又是战斗队、工作队。平时以生产为主,劳武结合,亦兵亦农亦工;战时一面作战,一面坚持生产。”
“生产建设兵团担负着开发边疆,保卫边防,为国家提供粮食和工业原料的艰巨光荣的任务。是生产建设的一支突击队,是巩固国防的一支重要力量。”(文献1)
这是兵团组建初期对兵团性质、任务的诠释,其中突出军队领导和战备。但是到了1973年初,也许由于当时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总参谋部和农林部对兵团体制进行联合调查时,提法有了变化。
两部的调查报告指出:“兵团的基本性质是社会主义农业企业,主要任务是开发与建设边疆,同时加强民兵建设,屯垦戍边,寓兵于农。兵团必须切实搞好生产,实 行企业化经营,要求不断地提高劳动生产率,为国家提供粮食和工业原料,提供社会主义积累,并在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中起示范作用”。(文献2)
很显然,后面的提法不再突出战备和打仗,而是突出了兵团的社会主义农业企业性质和开发建设边疆的基本任务,这是一个巨大的转变和进步,也更符合农垦的实际。这个对兵团性质任务在认识上的根本转变,是导致结束兵团体制的重要原因。
三、 生产建设兵团的管理体制
“各生产建设兵团,属大军区建制。不论是大军区直接领导,或者是大军区委托省军区领导,都必须服从所在省区党的一元化领导。兵团党的建设、政治思想工作、 干部工作、行政管理、军事训练、指挥调动和战备、装备等,由军区管;生产、基建、财务和物质等,由省区革委会管;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由兵团统一编制,纳 入所在省区的计划和规划”。(文献1)
这样一种多头管理、非军非民的体制安排,不可避免地给兵团的生产建设带来许多不可克服的矛盾和困难,虽然后来又强调以地方领导为主,但仍然不能解决问题。
四、 生产建设兵团的功过与得失
客观公正地评价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的功过与得失,是这次撰写兵团史的一个关键问题。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对包括现役干部、复转官兵、知识青年和广大农垦职工家属在兵团八年中作为的评价,而且是一个是否执行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原则问题。
先看看1975年10月在兵团体制改变前黑龙江省委、省革委、省军区对兵团的评价:
兵团组建“七年多来,广大兵团干部、战士在毛主席革命路线的指引下,在党中央的关怀下,在沈阳军区党委领导下,在开发边疆、建设边疆、保卫边疆的斗争中, 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支援珍宝岛自卫反击战的斗争中贡献了力量。在兵团组建后,由于林彪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干扰和破坏,加之自然灾害的影响和工作上的原 因,生产曾一度下降。近两年来,兵团各级党委率领广大干部、职工和兵团战士深入开展批林批孔,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坚持农业学大寨,认真学习和落实毛主 席的三项重要指示,方向、路线不断得到端正,革命和生产都有了较快的发展。从兵团组建到1974年,开垦荒地600多万亩,生产粮豆175亿斤,上交国家 79亿多斤,为支援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在边防战备、基本建设、林业、畜牧业、工业交通、文教卫生等方面也有较大的发展。七年多来,兵团共接 收安置了39万多名下乡知识青年,其中有10多万人入党入团,并有5000多名被选拔到各级领导班子中担任领导工作,为无产阶级革命事业培养一大批接班 人。所有这些,都是毛主席革命路线的伟大胜利。”
我认为,以上对兵团工作成绩与缺点的评价是比较客观的、全面的。其中,对成绩表述比较充分,而对缺点则是点到为止。这也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因为毕竟成绩是主要的。
我们看到,当时国务院、中央军委对以上评价是认可的,因此在《批复》中指出:“经中央批准,同意黑龙江省委、省革委关于改变生产建设兵团体制的意见。” “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组建以来,在毛主席革命路线指引下,对边疆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边防等方面,做出了很大成绩。”
关于兵团成绩与缺点的评价我还有以下两点认识:
一是兵团的八年正好处在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的大环境中,执行左的路线是必然的。特别是初期许多农场老干部“靠边站”,不少现役干部不懂生产“瞎指挥”,生产建设受到很大损失,并因此受到中央领导的批评。
二是所幸兵团领导机关发现问题较早,纠正错误较快,所以后来的发展比较顺利。总的看,由于有军区和现役干部领导,兵团的政治形势相对稳定,派性与地方比要轻得多,武斗几乎没有发生,这方面损失也较小。如果不成立兵团,损失肯定要大得多。
五、 关于生产建设兵团存在的问题
兵团存在的问题很多,但历史文献中反映的是一些大的原则性、政策性问题,特别是体制方面的问题。主要是(见文献2):
1、性质与任务问题。兵团的建设方向不明确。在一段时间内,许多干部对兵团“是以打仗、育人为主,还是以生产为主;是按企业办,还是按事业办?”认识不清 楚,方针、任务不明确。因此存在重军事、轻生产,安置知识青年过多,在组织、制度、工作方法上,沿用军队的一套,不适应生产的特点。
2、 领导关系问题。“主要是领导多头,不利于党的一元化领导。”“兵团属大军区建制,党政、军事、干部等工作,广州、福建、山东兵团归大军区管理,其他兵团 都委托省军区管理;计划、生产、投资、物质等工作归省、区革委会管理。实践证明,军队、地方两家管理,没有主次,都管都不管。同时,党政工作与经济工作分 管,难于形成统一领导。”
3、组织编制问题。“兵团基本上是按照军队的组织形式编组的,与生产需要很不相适应。设兵团、师、团、营、连,层次多,非生产人员多,管理生产人员少,不 利于企业管理。黑龙江兵团机关设有司、政、后三大部,计划、生产、作训、炮兵、侦察、军务、通讯、战勤、装备、营房等25个处,干部420人,加上警通、 司机、门诊等人员,共781人,比原来的农垦总局和农垦厅编制多一倍。其中,直接管生产的只有3个处59人,仅占机关总人数的8%;师和兵团机关行政事业 费开支,1971年为1100万元,另由国防费开支460完元尚未计算在内。”
兵团“不注意经济核算,非生产性开支和非生产性建设显著增多。特别是兵团垂直领导,层次过多,与农业生产的地区性不相适应,生产指挥不当,一刀切的现象比较多,广州兵团橡胶生产尤为严重。”
六、 关于改变兵团领导管理体制的原因
1975年黑龙江省委、革委会、省军区给中央的报告讲了改变体制的三条理由:
第一、“兵团所属的各团,它既是一个全民所有制的企业单位,又都是一个较完整的小社会,好多事情和当地有密切的联系,但从兵团到连队是一个独立的垂直系统,不便于地方党委实行一元化领导”。
第二、“兵团的不少基层生产单位的土地、森林、草原、水源都同县、社、队插花交错,发生的某些争执纠纷,地方党委不便统筹解决,影响生产,妨害团结”。
第三、“在我省并存生产建设兵团和省国营农场管理局这样两个全民所有制的农业企业系统,两套领导机构,不便于省和地区统一进行生产规划、统一指挥,不利于精兵简政。”
应该说,以上三条理由是客观存在的,也得到中央的认可。但是,实际上,这些理由在组建兵团时就存在,所以,改变兵团体制的根本原因不在这里,而是由于形势的发展变化。因此,中央在《批复》中才说:“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目前改变兵团的体制是必要的。”
七、 对兵团现役干部的基本评价
黑龙江兵团的历史结束了,以“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取而代之,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但是,对于兵团的3000多名现役干部如何评价,如何安排,需要有个交待。
这一点,在黑龙江省委、省革委、省军区党委的《请示报告》中,作了回答。
《报告》说:“组建兵团以来,沈阳军区为加强兵团建设派来3000多名现役干部,他们在毛主席革命路线的指引下,发扬人民解放军的光荣传统和南泥湾精神,带领广大职工和知识青年,在屯垦戍边、发展农业生产等各项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兵团体制改变后,按沈阳军区党委意见:“对师以上干部,按军委17号文件,除省委认为确实需要留,本人又愿意留的外,由部队安排。团以下干部,经过做工作能就地转业者,能留多少留多少,确实不愿就地转业者,可以回军队所属单位,统筹安排处理。”
在此,黑龙江省还声明:“对于愿意转业留地方工作的现役干部,我们热情欢迎,妥善安排,使他们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新的贡献。”
我认为,这些评价是客观的,反映了历史的本来面貌,对现役干部的安排总体上也是比较妥当的。
(注:本文作者系本网编委,曾任《兵团战士报》编辑、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政研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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