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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林翔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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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鼻子品天下(连载2):民办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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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 08:41:34 | 只看该作者
武斗不断在升级,
枪炮无眼命不济,
表哥白白丢了命,
死后也不得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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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 12:15:57 | 只看该作者
所谓波澜壮阔的文化革命,变成硝烟弥漫的武化革命。年轻人抱着“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的信仰冲锋陷阵,最终沦为无辜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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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2 15:31:24 | 只看该作者
第十五章 “地下黑工厂”
由于各地武斗不断,虽然报纸上天天在吹“抓革命促生产”,即使还有一些工厂勉强维持生产,但交通经常出故障,日常用品常常无法供应。先是煤油买不到了,城乡都“恢复”用食用油(花生油、茶油等)做灯油;接着是火柴短缺,让我们有幸看到古人用“打火石”点火甚至“钻木取火”的真实情形;肥皂没有了,只能用草木灰、茶枯饼洗衣服;药品也缺这个断那种,于是“鸡血疗法”、“六二六疗法”(把盐卤煮干烤成灰,据说可以“包治百病”)大行其道;镇上有人收购旧棉絮,弹过以后纺纱,织成“土布”,再用青黛(靛蓝)、荔枝树根等染成蓝黑色、黄棕色出售,古代的“汉装”衣裤开始“流行”……
邻居陈高产,跟“官府”往来多些,有时候高朋满座,有时却门可罗雀,偶尔“拿”到一些小工程,出去当当“黑包头”,赚了钱回来吃好的穿好的,香烟要抽名牌的,“飞马”、“大明珠”、“老头”、“大前门”烟壳丢得遍地都是;酒要喝“四特”、“双沟大曲”、“春生堂”的;茶要喝高级的,茶具也都是上等级的——从他嘴里我才懂得什么叫做“铁观音”、“大红袍”、“普洱茶”,还有宜兴出产的“紫砂壶”。但有时候好久不出门,钱赚不到了,让他老婆到集市上摆个粥摊卖粥,他在家里熬粥。
陈是个“瘾君子”,一个小时不抽烟就会打哈欠,在过穷日子的时候“发明”了一种“生财”的办法——用番薯叶、龙眼树叶、番石榴叶、樟树叶和其他各种无毒的树叶、草叶,或者去茶厂捡些人家丢弃的茶梗回家煮水当茶喝,一天多小便几次,以便多卖些尿液给农民,得到的钱用来买土烟丝和土烟纸,有时发动邻居几个小孩到街上捡别人抽烟后扔下的“烟屎”,撕开去掉烟纸,再用其他纸张包装成为“烟支”吸,我常常帮着他卷制这种又脏又臭的大杂烩烟支以满足他的烟瘾。
陈高产有个女儿叫秀贞,在这段时间里和我经常同进同出,我们两家有时吃同一锅饭,喝同一锅汤,我还常常同她一起抬着一大桶粥到集市上给她妈妈卖。秀贞把我当成是自己的亲哥哥,我也有同感。
陈高产夫妻俩有意与我们家结成“秦晋之好”,许多事情故意让我们一起去做,可惜我的妈妈却不喜欢秀贞,有一次看到秀贞光着上身、只穿一条短裤紧挨着我在玩“五子棋”,大发雷霆:“女孩子长这么大还不知羞耻,赶快回家去穿好衣服,别把我孩子也教坏了!”
我听到骂声才瞟了秀贞的上身一眼,第一次发现女孩子跟男孩子真的有点“不大一样”。
陈高产喜欢我还有一个缘故——他喜欢猜谜语、玩智力玩具,他出的谜语每一次都是我最早“猜”出;有一次他不知从哪里得到一个“九连环”(一种古代传下来的玩具),自己解了几天解不下来,我拿过来一会儿就解开了;“五虎将捉放曹”(有的地方叫做“关羽放曹操”,一种古代传下来的智力游戏玩具)到我手上也是几分钟就“玩完了”;……
陈还喜欢同我的爸爸谈论“国家大事”、名人轶事、小道消息、八卦新闻,讲周恩来的口才有多棒,讲陈毅让红卫兵找“毛语录”里面“陈毅是个好同志”的故事,讲老蒋娶了几个老婆的故事,当然“顺便”也讲老毛娶了几个老婆,刘少奇的老婆有多漂亮,讲梅兰芳男扮女装让一些高官们看得口水直流的故事。我爸爸小心翼翼不敢多讲,要讲的话也是讲“东周列国”、“楚汉相争”、“三国演义”、“隋唐演义”里的故事,但我觉得爸爸每一次讲的故事好像都有所指,跟竹器厂的黄师傅讲的故事如出一辙。
一天清晨,我还在睡梦中,被一阵阵叫喊声吵醒。走到大街上,看到几个公安人员把蔡维涟押上刑车,我问一个熟人:“发生什么事了?”
“听说蔡维涟刚才用斧头破开文化站大门,进去里面把毛的石膏像砸碎了,好像还喊了几句反动口号。”
谢如明的三哥谢汉全有一天在车站边碰上一个熟人请他帮忙看管一下几包化肥,扯上了一桩“偷窃案”——有一伙人偷窃农资公司仓库里的化肥。公安局把谢汉全抓去关了一年整,严刑拷打也审不出任何证据出来,只好把他放了。放人的时候有人到看守所对他说:“你没事了,滚蛋吧。”于是他灰溜溜地回家了。
我问谢汉全:“你当时为什么不问‘我犯了什么罪把我关这么久’?”
汉全说:“一听说放人,我高兴都来不及,还敢问话吗?再问的话,说不定又弄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把我再关起来。”
汉全给我们讲述了蔡维涟的故事——他在看守所里同蔡关在一起,本来就是同乡,现在同病相怜成为好朋友,蔡有一个亲戚在公安局里当个小官,劝蔡说:“你只要承认那天喝了酒或者让你的家人举几个实例说明你精神有点毛病,就不会判死刑。”
蔡的回答非常坚决:“我没有毛病,也从不喝酒,我就是恨死这个杀人魔王!我要是能找到他就拿包炸药把他炸死、跟他同归于尽!”
有一天早晨看守所来了几个人对蔡说:“你的死期到了。”把他五花大绑、往喉咙中插了一个竹管(怕他在刑场上呼唤“反动口号”)押去枪毙了,真可怜。
陈“狗头”当上镇革委会副主任兼竹器厂厂长,其他“红联”成员也大都“官复原职”。而“红总”的头头们本来全部是“无业青年”,这一次彻底失业了,又不能“重操旧业”当小商小贩,但每人都有一群“小喽罗”愿意跟着自己“干一番事业”,就利用各个居委会的名义办了几个“集体所有制”的小化工厂——东街办了个蜡烛厂,我的同学黄家喆是厂里的技术头;南街把原来的鞭炮厂恢复起来;北街生产蚊香和“臭丸”(樟脑丸);西街想做肥皂,请我当厂里唯一的技术员。
我教会工人们制造纯碱、烧碱、泡花碱,再用这些碱和各地收购来的废杂油脂(“地沟油”)、松香等原料熬煮做出了质量相当高的洗衣皂,销路极好,在临近许多地方要“凭票供应”或“开后门”才能买到。
几个化工厂全都生意兴隆、财源滚滚,掌权的“八派”哪能容许昔日的敌人在他们眼皮底下过好日子!于是动用“无产阶级专政工具”把厂长们通通抓起来判刑,罪名是“办地下黑工厂”、“复辟资本主义”、“挖社会主义墙脚”,侯“司令”被判了五年有期徒刑,其他人有的被判三年、有的被判两年。我因为年龄太小逃过了一劫。
镇上流传着一个说法,说是有一次公安局接到邮电局送来的一个电报稿,内容是“大炮试制成功”,惊动了上头,认为这里有“反革命分子准备武装暴动”的苗头,于是下来追查,真相是南街的鞭炮厂厂长发给销售科长的电报,原意是“大型鞭炮已经试制成功,可以订货了。”这一次追查连累到所有的街道工厂全部倒闭。我觉得哪有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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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 22:21:0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大哥......看上瘾了,期待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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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3 07:59:55 | 只看该作者
大乱导致啥都缺,
地下工厂开始现,
小伙技术作指导,
可惜都没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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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9:00:42 | 只看该作者
第十六章 “消灭城镇居民”
县革委会主任陈知笔是个不可多得的乱世奸雄,他的口头禅也是一生信奉的教条是“材料都是人造的”,公开宣称“满清时代做官靠风水,民国时代做官靠狗腿,解放后做官靠奸宄”。据说一九六四年陈伯达来我们这个县“社教”蹲点时是他陪同,其时他只是县里某科室一个小小的“科员”而已,善于钻营的他充分发挥阿谀奉承拍马屁之能事——有人说他用人参熬汤煮“番薯粥”给陈伯达享用,这一招深受陈伯达的赏识。陈伯达接见各地的红卫兵时曾说过“我在南方有两个狗腿子”,其中一个就是陈知笔。
此公看到全县各市镇大部分居民的“观点”都倾向于“战派”,对自己的“交椅”构成威胁,便想尽千方百计要“治服”这些“刁民”,却都不太“奏效”。看到《人民日报》头版头条报导《我们也有两支手,不在城里吃闲饭——甘肃省会宁县城镇191户居民到农村安家落户》和伟大领袖“再一次”号召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最新指示”,陈知笔一夜之间想出了一条“彻底消灭城镇居民”的妙计——先是大力宣传“备战备荒为人民”,说是“帝、修、反”“亡我之心不死”,要“准备打仗”,在全县狠抓阶级斗争,把地富反坏右资黑一个个分别游街示众几次,接着株连九族,不让做生意,工厂也几乎全部停工,切断所有居民的生路,然后百般威胁所有不“自觉自愿”的人们。
陈派出一个心腹干将名叫“许一贯”的组织了一个工作队来小镇“动员”全体居民“上山下乡”。许表面文质彬彬、笑容可掬,人称“笑面虎”,办起事来却“雷厉风行”,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的指示,短时间内即搞得全镇鸡犬不宁——街道上天天可以看到有人被游街示众,先是批斗像我爸爸这种“死老虎”来“揭开阶级斗争的盖子”,接着揪斗各种小商小贩,罪名当然是“投机倒把”、“走资本主义道路”,再后来连在国有企业、集体单位工作的职工也开始遭殃。
“侯司令”的爸爸侯起在县供销社的一家食杂店当店员,这食杂店有时候炸油条卖给镇上的居民当早餐。工作队进驻以后让每个人自己写一份“罪状”上缴,否则就没完没了。侯起绞尽脑汁也想不出自己犯了什么错,交了白卷,工作队队长把他叫进办公室审问:
“你炸的油条好吃不好吃,自己知道吗?”
侯答:“当然知道,我吃一条试试。”
“你炸的油条用什么包装?”
“用废报纸。”(当时没有“报纸不能包食品”这种说法)
队长又问:“你上厕所时用什么擦屁股?”
侯答:“也用废报纸。”
“一天上几次厕所?”
“一般是一次,拉肚子的时候好几次也有。”
“那好,每天按两张算,一年七百多张,十八年你总共盗窃了一万多张报纸!加上你一天吃一条油条,总共吃了几千条,贪污了多少你自己算一算!”
于是就把侯起抓起来批斗,然后“下放”了。
这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做法在古镇里天天上演着,不久镇上所有的公职人员都“下岗”失业了。
由于被惩罚、批斗的人太多,小镇直至今日还流行一种吓唬儿童的有效方法——晚上小孩子哭闹时只要说“笑面虎来了”,小孩便吓得不敢再哭。许一贯则装出一幅大慈大悲的样子,对居民们说:“还是上山下乡好,不愁吃,不愁穿,又不会犯法。”
起初“上山下乡”还打着“知识青年自觉自愿”的旗号,许一贯创造了一个空前绝后的新量词——“公岁”。起因是这样的:镇上有个五十几岁还没有结婚的老光棍陈大花,是全镇居民人人知晓的“名人”,绰号“丙花”,也就是我们从小就会念叨的“丙花今年五十七,没老婆不用急”那个“丙花“,镇上几乎天天都有他想讨老婆想疯了、被一些无聊的年轻人骗了的“新闻”和笑话。许一贯骗他说“山区漂亮的姑娘多的是,你到那里一定可以娶到老婆的。”
在填写《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时,许在“丙花”的“年龄”一格上填了“29”,填完后对周围的人说“像他这样的人可以按公岁算,一公岁等于两市岁!”从此“公岁”的说法传遍全中国。
很快地,全镇居民百分之百写下“申请书”并“强烈要求上山下乡”了。在周边有亲友可以投靠、该地公社和大队又愿意“接收”的家庭是最幸运的,否则只能到全省最穷的一个县——常田县的山沟里插队落户。我爸爸想起老家乐东公社还有族人,便去碰运气。起初大队、公社都不同意“接收”,因为当地人多地少,人均土地面积只有一分多,每年分的粮食根本不够吃,还要吃国家的“回销粮”。爸爸“眉头一皱、计上心来”,让居委会、派出所写一份“遣送四类分子下乡监督劳动改造”的“勒令”和“通知”,又到县革委会盖了个章,签了几个字,乐东公社一个负责这方面工作的干部不知什么“来头”,只好答应“接收”,一家人又一次因祸得福。
我傻傻地高兴了好几天,期待着到“广阔天地”去“大有作为”一番。直到有一天决定“拍卖”家里唯一一件“值钱”的家具也是传家宝、就是当年我冒着危险保护下来没有被红卫兵抄走、破坏的红木大衣橱,无名的悲哀才袭进我的内心深处。
    那一天兄弟几个费了不少力气才把大衣橱搬到操场“拍卖”。操场上人山人海,比“物资交流会”还“风光”,附近农民们都来看热闹,有的也想买点便宜货,四处都是讨价还价的声音。我们的衣橱几乎没人“问津”——实在太旧了,不实用。等到中午总算有人“看上”,随便地卖了十几块钱,够“搬家费”了——我们一家全部家当总重量不超过两百公斤,距离又不远,租一个手推车就可以拉走了。
    “大分别”前夕,我和几个平时要好的同学和朋友们吕培明、黄家喆、戴金水、黄丽慧等在张水晶家里聚会。“最后的晚餐”一结束,大家迫不及待地从各自的口袋里拿出互赠的礼品。张打开我送给他的小笔记本,见扉页上有字,就念了起来:“离乡千里去,何日杀一棋?”几个同学顿时“诗兴”大发,当场做了几首诗词。即兴之作,虽然有的“不合平仄”,不讲究“格律”,其意境却是后来再次“创作”时不及万一的。
我写给众人的“七步诗”是:
谈笑夏日晚,
远别秋风软;
故乡冬无雪,
寒去春又转。
最后一句成了大家临别时郑重的话题:但愿今年冬天分别,明年春天就能相聚;明年聚不了,后年聚;后年聚不了,大后年……(想不到四十几年过去了,大家再也没能全部聚在一起!)在常田县聚也好,在小镇聚更妙。
提到“小镇”,大家心里一沉:陈知笔前几天已放出风声,等居民们一走,就让附近的农民来拆房,把小镇“从地图上抹去”。
张水晶八十几岁的老奶奶听到同学们的议论,又说出她已经重复说过好几次的话:“我是死也不会走的,他们要拆房,就让房子把我压死好了……反正我已经活够了,再活也活不了几年。”
大家急了,看着张水晶,张说:“不要紧,明天我那住在乡下的姑妈会来照顾她的。”
丽慧他们全家要到红梅公社插队落户,虽然离小镇不远,但今后见面的机会也不多。我送丽慧一个小小的日记本,希望她写一些“下乡见闻”,扉页上写着:“暂别不需流泪,欢笑直到永远。妹妹珍重!”
不知为什么丽慧不高兴了,托张水晶把日记本还给我。张对我说:“别自作多情了,人家一个千金小姐会看上你这个穷光蛋吗?!”
    第二天拂晓,老天爷竟然动了感情,下起了毛毛细雨(古镇这个季节是从来不曾下雨的),操场上男女老少居民们的哭声和风声雨声交汇在一起,就是铁石心肠的人看了、听了也会掉泪。我送走了张水晶、陈琳、陈秀贞等要去常田县插队落户的所有亲戚、朋友和同学,然后回家收拾“行装”——我只关心那几本化学化工书籍,用一个大麻袋装好,其他“家私”也只用一个大麻袋装就够了。租了一辆手推车,全家人就一起推着车步行十几公里到乐东公社乐西大队种田去了。
陈知笔“消灭城镇居民”的“创举”得到陈伯达的高度赞赏,欲向全国推广。南昌军分区、江西省革委会、济南军区、山东省革委会、湖南省革委会等都派了大批人马来小镇“取经”,回去也着手“开展”起来。湖南的行动较快,在短时间内已有几个城镇做好“坚壁清野、准备打仗”的前期工作了,长沙、株洲和湘潭的街道上贴满了“消灭城镇居民,彻底消除脑体、工农、城乡三大差别,快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
其时红色高棉的头头们正在湖南的某山区里学习游击战,“消灭城镇居民”的口号和一些做法让他们牢记在心。几年后,他们回老家“解放”了柬埔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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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4 08:36:47 | 只看该作者
只因居民不听讲,
想方设法赶下乡,
消灭城镇真极左,
红色高棉学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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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6 20:34:13 | 只看该作者
“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里吃闲饭。”其实被迫下乡的城镇居民原来就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并没有吃闲饭。我的同学中有的原来在城里已经当上了企业的临时工,有的家长就是郊区的菜农,想返乡务农。却被一刀切,全部动员去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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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9 13:39:21 | 只看该作者
第十七章 “反标”事件
乐西大队男人几乎全部姓黄,林姓是“少数民族”,只有五六十人,还不够一个生产队的编制,集中在十四队。这个队土地最少,人均还不到两分地。“大跃进”的时候,这里还有“中队”的编制,后来的十一、十二、十三、十四队都属于“第五中队”,简称“五中”——这里的青年农民们喜欢对外人说:“我们是五中的”,让听的人以为他是第五中学的学生或者曾经在五中念过书。
四个生产队人员穿插混居在一起,不象大部分农村生产队一个村落一个村落离得较远,泾渭分明。我们一家被安插在十三队里,这个队的社员本来都姓黄,但没有人计较“姓氏”的差别——几百年来,林姓同黄姓已经不分彼此,彻底“同化”了,只是在考虑婚姻大事的时候,才想到姓氏不同的“好处”,因为以前同姓是不能结婚的。林家人叫姓黄的高辈份者“某某伯”、“某某叔”,姓黄的年轻人叫我的爸爸(虽然是“阶级敌人”)和我们林姓的长辈者也是“某某伯”、“某某叔”,单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这里的“阶级观念”要淡一些,“阶级斗争”看起来也不像古镇那么“尖锐”。
这里的人们长期以来都认为是我们姓林的祖先先来开发,姓黄的祖先是养鸭子的,借我们林家的地建鸭寮,搞养殖业,后来发了,就定居下来了。黄姓子孙繁衍昌盛,发展到数万人,而我们林氏却几乎每一代都是独子独苗,“单丁过代”,但是只要一离开这地方到外地去,则家家人丁兴旺、子孙满堂,也不知道是什么缘故。去外地发展的林姓家族有的已经多到数千人,有时还会来此“寻根”——这可能也是黄姓不敢欺负林姓的一个原因。
我听人说过,在农村“大姓”人家要欺负“小姓”人家其实很容易,而且可以很“文明”。比如祖先诞辰,“大姓”人家可以把“小姓”人家男女老少全部请去大吃大喝,而“小姓”人家祖先诞辰时就不可能把“大姓”人家全部请到了——真要全部请到的话,非倾家荡产不可。但这里人有解决的好办法——干脆黄林两姓的祖先一起祭奠,也就是说,黄姓祖先诞辰我们“有份”,林氏祖先诞辰姓黄的也“有份”,这就不会有矛盾了。
与乐西大队隔溪相望的明心大队和心明大队的农民都姓侯,每年端午节几个大队的年轻人都会先在自己的村子里焚烧垃圾、硫磺、艾蒿和杂草等“驱邪赶虫”,然后每个人带一支还在熏燃的草把到溪中间的沙滩上,嘴上念念有词:“熏啊熏蚊虫,赶去对岸咬老农”。对岸的人们也念:“熏啊熏蚊虫,赶去对岸咬老农”。双方听了都不高兴,争吵起来,先是小孩子动手,后来连大人也参加进来打群架,每一年都要打伤许多人,有时候还打出几条人命。久而久之,侯姓与黄姓结仇了,“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黄姓人发誓不与侯姓人通婚,侯姓人也这样。但偏偏又经常发生黄侯两姓的儿女自由恋爱“打死都不分开”的事,这时候就需要林姓的老人来当“和事佬”了。
    我们家租了两间房住,每个月租金两块钱。屋主领着我们到房子前面,一股强烈的牛粪臭直扑过来——原来这两间房是牛棚!上午几头牛才刚刚“搬家”,我们就入住了!房子破陋不堪,大概是前清的“文物”吧——后来生产队分给我们一块菜园地,就在离家不远的地方,人们都叫那块地为“衙门地”,据说清代就是“乐西分县”的衙门——我们在挖地准备种菜时果真挖到巨大的花岗岩地基——货真价实的历史文物,但我们不敢动它。
    把牛粪和厩土清理干净以后,简单地支个灶台,用土坯和邻居们送的几块木板架起“新床”,一个六口之家的“窝”就这样搭成了,虽然还得忍受几天牛粪臭味的折磨,但我们一家人都已经心满意足了!邻居们非常热情,有的送菜,有的送柴草、盐巴、煤油灯,屋子里开始有了生气。
我们全家人都成了“人民公社社员”,参加生产队的农业劳动。爸爸干不了重活,队长安排他去放牛——这一时期可能是他十几年来最美好的时光了——他把牛牵到河边草地,给那些放牛放羊的孩子们讲故事,中午吃妈妈给他准备的午餐,直到傍晚才把牛牵回生产队的牛棚里。
队长安排我“挑水肥(人粪尿)”,从生产队“公共厕所”的粪坑到田里差不多两公里,大概是想试试我这城里来的“长期吃闲饭”的“白脸书生”吧,谁知我一声不吭,跟其他“强劳力”一样一天完成了六担的任务(来回得走二十几公里路程,一半时间挑着重担),回来的路上还不时蹲下来玩一玩路边的小草,有几次社员们还以为我肚子疼呢。
妈妈是我们家最强的劳动力,不管队长分配她干什么,她都做得比别人好,超过妇女队长,还常常督促其他社员积极劳动、不怠工——她真把生产队当成自己的家了。
晚上参加生产队的“政治评分”,我早就知道这种“工分差一厘,吵到鸡欲啼”的农村“夜生活”主要内容,这一次是身临其境了:按惯例人到齐了队长宣布“政治学习”开始,还要点名,迟到、早退、缺席都会遭受严厉的惩罚(扣工分);接着由“政治队长”带领大家“读”一段“最高指示”(毛主席语录),再念一篇当日报纸的重要文章(主要是“两报一刊”社论),有时候还要听一段公社王书记的“训话”,然后才“言归正传”——“评”工分。“强劳力”(会犁田、耙田的)十分,次者九分,女的“强劳力”即使会犁田耙田最多也只能“评”到八分(极其明显的重男轻女,我曾经问过队长“这是为什么”,回答是“男人当然要多些,不然怎么有钱讨老婆?”),这都是只有“贫下中农”才能得到的待遇,“中农”成分要扣一分,“上中农”再扣一分,“四类分子”(我的爸爸就是一个)表现得再好最多也只能“评”到五分!
我今天的表现特好,被“评”了八分,跟女队长“同酬”——她今天挑的“水肥”同我一样多,与她相比我觉得并不吃亏。社员们没有把我看做“四类分子家属”,而是他们新认识的一种人——“下乡知青”,听说“知青”在各地经常闹事,所以公社里开会说“对下乡知青要‘照顾一些’、‘体谅’一些。”
我妈妈今天只能得到六分——以后的几年间也永远得六分工分,理由是“四类分子家属”,这多少伤了妈妈的自尊心。我劝妈妈不必再争了,别的“四类分子家属”最多也只能“评”到五分!
    第一天没有看到“评工分”争吵的现象,我觉得有点“遗憾”。时间还早着,社员们开始注意到我这个“新农民”了,我拿着当天的报纸,看到一整版的“革命历史歌曲”,哼了一句“到敌人后方去”,没想到“政治队长”突然建议我“给大家唱一曲怎么样?”所有的人都鼓掌起来,我不敢违命,唱了一首《大刀进行曲》,其实我还从来没有唱过这首歌呢,只是听爸爸哼过,就按照报纸上的歌词唱出来,获得满堂喝彩。队长干脆让我教大家唱歌,从此我就成了队里的“教歌员”了。
生产队里有七个“队委”:生产队长,政治队长,妇女队长,会计,出纳员,仓管员,记工员。老人们说,这已经超过清朝一个县“衙门”官吏们的“编制”了——县“衙门”有县官、师爷、通判、捕快、押司、狱长等,其余(衙役等)都是“临时工”。我是“教歌员”,被社员们揶揄为“老八”,算是“编外干部”吧。
也许是因为“老八”的缘故,我天天享受“八分”工分的待遇,始终未变过,再加上后来县“四面向”通知每个知青一个月发八元钱生活补贴费(发了几个月,以后又没有了),我自诩为“三八农民”。
队里的老农和“强劳力”们好心要教我学犁田耙田,说学会这活可以多挣工分,我每一次都借故推脱不学,其实我压根就不想呆在农村“滚一辈子泥巴”。
有个八十几岁的老农认识我爷爷,给我讲了我们的家史——原来我爷爷在乐西是个远近闻名的“糊纸匠”,这糊纸匠在农村可是技术含量最高的带有艺术的工作了——破竹、修篾、竹编(原来我的竹编技术来自遗传!)、剪纸、画画、书法、裱糊得样样精通,每年村里几十个“迷信”活动和各家各户的婚丧喜庆都是他大显身手的好时机,我爷爷又长得帅气,这样的年轻人不知有多少姑娘暗地里喜欢,但谁都没有想到他竟然与我奶奶私奔到古镇,而那时候我奶奶还带着前夫留下的女儿。当然,我奶奶的美貌也是早已闻名附近几十个村庄,尤其是她的一双“三寸金莲”小脚,不知她怎么逃走的,又怎么走到“那么远的地方”。所以乐西的人们从此有了一句新的俚语“小脚女人也会私奔”。两人自从到了古镇相依为命站稳脚跟就再也没有回来乐西村过。我算了一下他们离开这里到我们现在又回来故土刚好整整六十年,真是“六十年一轮回”啊。
就在我插队落户前不久,这里发生了一个“天字号”的“反标”事件,起因是这样的——有一天早晨,天刚蒙蒙亮,乐西小学五年级的“红小兵”黄澎湃上厕所时看到墙壁上有一行字“打倒毛主席”,敏感的他立马报告大队部和驻队工作组,并说“肯定”是自己的语文老师黄汉中(按辈分算还是澎湃的叔叔呢)写的,因为他进厕所时,黄老师刚好“鬼鬼祟祟地走出来”。工作组张组长原是省委宣传部的一个干事,见此立功的大好机会,立即把汉中抓到大队部“审问”,叫汉中写几条标语“辨认笔迹”。写完以后,看到的人都认为“一点也不像”。大队长黄金标说:“一个老师要写‘反标’的话,是不会这样写的,因为‘毛主席’是‘尊称’,‘反标’里很少有‘主席’这种称呼的。这可能是小孩子或者弱智的人写的。”澎湃说:“我老师很会写字,各种字体都写得出来”,并信誓旦旦地说他“曾经”看过老师在黑板上写过这种字体;还有一点“需要强调”的是:“我老师”是“非常狡猾”的,“别看他平时很少说话”。
一生老实巴交、连蚂蚁都不敢踩死的汉中在张组长等人的淫威下很快就“招供”了,几场惨不忍睹的批斗大会后,张亲自把汉中押送到县公安局“正式逮捕”,县法院在极短的时间里来乐东公社召开万人“公审大会”,宣布判处汉中十年有期徒刑——据说本来要判处死刑,因为“教师写反标”罪行更为“严重”,但由于“证据不足”只能判“轻”一点,现在想想荒唐吗?——张立了大功,很快就升官到异地上任去了。
省报以醒目的标题“乐西红小兵在前进”、大篇幅的文章详细报导了这件事,澎湃也成了“大义灭亲”的“英雄人物”——这澎湃果然是个“人才”,念完书后走上社会很快就当了官,而且“官运亨通”,直至今日。
可怜汉中的老婆天天以泪洗脸,但每天还得照样出勤挣工分养家糊口。我看到她时不知为什么总要想起鲁迅笔下《祝福》里的祥林嫂,虽然她几乎从不说话,但潜台词分明是“我真傻,真的,那天早晨我不应该让他上厕所……”
汉中的堂弟汉兴有一次在田里突然偷偷问我:“你是城里来的,见识要广一些。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人要是犯错误,自己去自首,是不是会判得轻一些?”——他看起来把“犯罪”说成“犯错误”了。我马上猜到“反标案”一定与他有关,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且汉兴智商明显偏低,也许乱讲,我只能说:“这话你千万不要再对任何人讲起,要惹麻烦的!”汉兴果然从此三缄其口了。
(五年以后,我已离开此地,听说汉兴又同别人讲起这话,终于被抓入狱判了八年徒刑,而他的堂哥汉中被枉关了几年放了出来。已经在省里做大官的“张组长”立即到乐西大队看望汉中,讲了许多“道歉”的话,大意是当年“阶级斗争”抓得紧,“不得不”这样做,“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等等。汉中一句话也不吭,半年后得了肝癌死了,张热心地帮汉中的女儿“补员”到附近一个小学里教书,乐西大队的人们都称赞他“有情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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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0 08:13:37 | 只看该作者
全家落户在村乡,
小伙得作教歌郎,
村中反标闹得欢,
教师受诬年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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