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张汇款单
这是40多年前我在牧区下乡时,给家里汇款的几张收据,无意中被保留了下来,今天放在这里与大家分享,并共同回忆那一段往事。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最后一年——1969年,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已经搞了三年了,我们这些本该毕业或升学或参加工作的六八届初中毕业生,仍留在校园里参加文革运动或逍遥或游荡在社会上无所事事。那时曾经提倡过一阵的复课闹革命,但大家的心已经散了,书再也读不进去,再也无心留在教室里上课学习。那时我家生活比较困难,主要靠父亲一个人的工资维持一家七口人的生活,虽然大哥已经当了临时工,但收入微薄,并不能改善家里的生活条件。所以渐渐地就产生了一种想法或愿望吧,觉得自己不能总是呆在家里靠父母养活,应该为家做点什么。那时我家生活十分拮据,我总是看到这样一种现象;父亲发了工资,母亲要先拿出一部分还债,张家5元,李家十元的。剩下的钱也就够一家半个多月的开销,余下的日子又是靠母亲找街坊邻居你家五块、他家十元的拆借,如此循环,月复一月,年复一年。那一年我已经17岁了,觉得自己已经成年,应该为父母为家庭做点什么了。恰好那时正在提倡“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里吃闲饭”,又恰好毛主席发出了“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的号召,这都使我备受鼓舞,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既可以帮助自己实现革命理想,又可以减轻家庭负担,还可以外出挣钱,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所以当学校动员上山下乡的时候,我便义无反顾地报了名,并争取到第一批走,这便有了四年多的知青生活。
我们到内蒙草原的第一年,依靠国家拨款,我们知青每月可以领到十元的生活费(女生可能要多2元),生产队按照多半个劳力给我们记工分。第二年起,我们便和当地牧民一样同工同酬。像我们羊倌一个工10分,牛倌9分,下夜的(夜晚露宿外面看护畜群)9分,负责做饭的老板娘7分,马倌12分,一般的生产队干部及后勤人员等依据其贡献给8-10分不等。那时一个工(10分)大约2元左右,各生产队根据自己的收入和经济实力不同而略有不同。我所在的阿尔山队在我们公社来说相对比较富裕,不过一个工也没有超过两块钱的时候。那时每个月生产队发给我们30元钱,有时是自己到队部去领,有时是队里的出纳按月发送到我们手中。那时牧区的消费水平很低廉,物质也很贫乏,有钱也买不到什么的东西。我们在蒙古包里放牧的知青,每月交给牧民家的生活费一般也就5-7元,自己开伙做饭的,也不过10元,像我这样既不抽烟也不喝酒,生活上也就没有什么开销了。所以每月都有结余,也就能每隔一段时间给家里寄点钱。每到年底还能分红,但那些年具体分红多少,或者干脆地说,队里给我们分过红没有,我是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因为,每年知青回家过年都要找队里借钱或者叫预支工资,一般都要借个一二百元。所以后来,1972年底草地知青被调离牧区重新安排工作的时候,据说多数人都是欠了生产队的债没还。因为那一年我提前回家没有赶上重新分配的日子,后来直接去了农场也没有回草原,所以我至今也不清楚我是否也亏欠了生产队的钱。
那时,在下乡的地方一天能够挣到两块钱,一个月能拿60元,这在知青中是不多见的。生产建设兵团、农场的知青每月工资大约32元,一般插队的知青,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农村一个工才几毛钱。记得那年回家时遇到许多同学,当他们听说我们一个工2元钱时都羡慕的不得了,那些到河北农村插队的同学说,他们一个工才一两毛钱,干了一年还欠队里的口粮钱呢!每逢听到这些,便觉得自己很幸运,虽然牧区条件艰苦,环境恶劣,生活孤独、寂寞,但毕竟能够拿到一点钱,而且时不时地也能给家里寄点钱,也为父母排解过一些困难。
其实在牧区的几年,总共往家里寄去不过几百元,但确实帮助家里解决了不少问题。因为那时的钱,的确是钱,跟现在的概念可不一样。那时的几百元怎么也抵得上现在的几万元吧?
牧区的通讯落后,交通不便不是一般而是特别,它比内地起码落后了50年。那里的人们没见过飞机,没见过大海,很多现代的事情都没听说过,唯一常常挂在嘴边的也就是哪的草场好,谁家的羊群不错,谁的马好跑得快等等。所以那时我们常挂在嘴边的一个词就叫做“单调”,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总是一个模式,一样的无可改变的生活状态。那时往家里寄钱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每次寄钱都要骑马走上几十里路到公社。公社粮站的长志是满洲里知青也是我的知青好友,所以几乎每次我都把钱和地址留给他,由他再委托来公社的邮递员将钱带回旗里,再通过邮局电汇到我家。一周后邮递员来公社送信送报时,再把这收据通过长志交到我手中,而我也许几个月才能去公社一次,有时父亲来信告诉我钱已经收到了,而我还没拿到收据呢。
这几张泛黄的收据,圆形邮戳上面蒙汉文字清楚地显示着内蒙古新巴尔虎右旗,时间有69年、70年和71年的,收汇员的印章也清晰可见,望着它们又不禁让我浮想联翩,所以写下这些,让自己铭记那一段艰苦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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