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哥,我今天在“网易”新闻中看到这样一条报道:
近日,专家向媒体透露,中纪委已经作出决定,今后领导干部涉及职务犯罪,将不再是中纪委先介入办案的模式,涉及到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将由检察院直接介入办理。专家表示,此举提高了反腐进程,更能体现依法反腐的特性,保证检察权和审判权的独立性。
如果,这条新闻属实的话,我觉的是对以前那种对贪腐官员“党判在前、法判在后”模式的否定。
实际上,咱们在这个楼的讨论过程中,也多次谈到这个问题。咱们假设济南的两级法庭在这次审判中,做出了与中纪委不同的调查结论,将会出现什么局面?所以,在没对薄判决前,咱们都说过给薄定的三项罪不会与中纪委的调查结论有什么不同,那样,党中央就太没面子了。
所以,新的做法才更符合法律的那条规定:即只有公检法等司法机关才有刑事侦查权、羁押权和判决权,其他任何个人和社会团体都没有这个权利。
现在还无法核实这个消息的真假,但我希望是真的,因为这是在中国不断实现司法独立的一个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