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竹萍 于 2018-2-4 16:04 编辑
让公正不再迟到 党的十九大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的重大决策,仅三个月,今天,全国 31省市监察委全部成立,欣喜之余,发旧作一篇,感谢和支持党中央顺应社情民意和以法治国的举措和决心。 2018.2.3
错误的判决造就了现实生活中的“秋菊” 我没有看过《秋菊打官司》,只听说是得奖影片,不过我总感困惑的是,秋菊的丈夫不愿意,秋菊独自前往以自己的名义打官司,主体明显不合格,怎么竟然在国内仍然把官司打胜了,在我认识了现实生活中的秋菊后,才恍然大悟,影片之所以得奖,不在于它合不合符现行法律,极可能是在于中国妇女百折不挠、执着追求公平正义的求实精神吧。 认识现实生活中的秋菊,是投宿北京丰台区中央组织部招待所的一个晚上,同室有四人,邻床的两个女人都挨摸四十岁左右,非常亲密,一个女人的身上别着BB机,只要一有响动,她就爬起来,将BB机虔诚地交给另一个女人看,然后两人窃窃私语…… 第二天一早醒来,别BB机的女人不见了,只剩下她的同伴,一个很有气质,高雅干练……干部模样的人。 “你的同伴呢?”我友好的问,“什么同伴?”她鄂然的问。当弄清我问的是那个别BB机的女人时,她笑了,说:我是内蒙的,她是某省的,我们哪是什么同伴!不过这个女人太可怜了,一字不识,帮丈夫打官司,为了到北京找人帮忙,别了个BB机,但BB机响了,又认不了上面的字,所以拿来问我,看她的着急样,真不能不帮她! 好一个现实的、活鲜鲜的,一字不识的“秋菊”!这样我认识了她。
秋菊姓朱,是某省某县的农民,家中的老大,家中好几姊妹,为了给父母分担,和照顾弟妹、她没有上过学,成人后她嫁给一个小她几岁的张某,生了两个小孩,一女一男。张某擅长木工,在外找活干,秋菊做点小生意,日子虽说清贫,也很安宁。 然而天公不作美,95 年12日10日上午,张某与一同志受领导指派随四轮翻斗车装运建筑模板,两次往返出入厂区工地,均无人干涉和制止。当第二次车行至厂食堂西则拐弯处,张某被摔落于车轮下,车从身体上砸过,当即昏迷。由工地送县医院抢救后方脱险,总算从车轮下捡了条性命。 后由县医院转入某卫校附属医院住院治疗,确诊为: 1 颈椎第五、六椎间盘突出;2 脑外伤综合症。鉴定为六级伤残。 伤情十分严重,但厂里在张某发生工伤后仅支付了其在两个医院的费用,和队上用10天记工时的方法冲消了他105元的药费后,就以他是临时工为由,拒绝为他再承担任何费用,并且态度坚决,使朱某全家的经济一下子陷于极度的困难之中,张某痛不欲生,精神陷于崩溃,不能再受一点点剌激,全家处于绝境。并且家徒四壁,唯一可能换钱的只有全家用以栖身的老屋。 在此情况下, 秋菊望着年迈的双亲,年幼的儿女,残废的丈夫,吃不下,睡不着,丈夫丧失了劳动力,单位连基本生活都不给,一家老小可怎么活啊! 经过数天的不眠之夜,秋菊最后决定:卖掉老屋打官司,开始了长达六年多的诉讼生涯。 然而她一字不识,对法律一窍不通。 她开始频繁地出入律师事务所和政府机关,听别人怎么说,怎么讲;托人买些法律书籍,让孩子和有文化的人读给她听…;她向祥林嫂一样,见人就诉说她丈夫的不幸和冤屈;见人就诉说她家中的灾难和无奈;常常是声泪俱下,使听者也凄然下泪,但同情归同情,现实并不容人乐观,人们好心的告诫她,你一字不识,要和大公司打官司,能胜吗?然而她别无选择。 1996年7月28日,她以丈夫的名义向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1997年4月7日,劳动仲裁庭的裁决却竟然违背《劳动法》、《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以及劳动部办公厅96年10月9日,10月17日的复函中一再强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后,“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了”的规定和精神。仍以张某是临时工。公司仅支付他全部诊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和就医费、记人民币12156.8元;15个月的本人工资6450元;按伤残鉴定结论一次性给付12个月的工资5160元,合计23766.80元, 仲裁受理费20元则由张某负担。 秋菊不服,又于1997年4月14日,起诉于县人民法院。 1997年9月6日,县人民法院仍支持公司的意见,认定张某为农民临时工,以《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第13条、《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第21条判决公司支付张某:医疗费7838.80元;伙食补助费150元;护理费71.55元;交通费4200.53元;餐费717元;住宿,费13元;劳动鉴定费30元;伤残费4878元。合计22587.18元。 比仲裁庭还少判公司支付张某1179.62元(判决错写成22591。95元,多写了4.71元)。 官司越打,越要不断付出,而法官判给张某的钱却越来越少。秋菊真是欲哭无泪,借贷无门了! 当然她更加不服,于1997年10月23日上诉到某省市中级人民法院。但二审人民法院并未认真审理就草率下判,连一审法院计算错了4.71元都未查觉,就于98年6月15日下判: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另有二审受理费1371元,由张某负担。 这是终审判决了,显然结果不尽人意。 秋菊希望厂里能认定丈夫是工伤,负担残废丈夫终身的希望彻底落空了!这时的她,早已卖掉家中财产,债台高筑,负债累累,而且身心疲惫! 然而几年的诉讼生涯,已使秋菊了解了一些法律知识,她知道了解决劳动纠纷的法律是劳动法,而两审法院的判决却只字不提劳动法!从而她坚信判决是不公正的,决心为丈夫讨回公道。 于是她加入上访大军,又开始了八方申诉、借贷、…… 不分严冬酷暑,无数次地到北京等地上访,申诉。硬着头皮向一切可以给她提供邦助的人苦苦求援,…… 一字不识的她,得到了一切了解案情的好心人的同情和帮助。比如那位内蒙的女干部…… 终于苍天不负苦心人,去年年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再审的形式终于撤消了一、二审判决!启动了再审程序。 今年又以再审判决,确认了张某为工伤,保证了她丈夫的合法权益:即法律规定的工伤应享有的福利,终生领取伤残抚恤金……。使这个绝望的家庭,重获了新生。 一字不识,历尽艰辛,卖掉老屋打官司,终于战胜了两审法官,这在现实生活中是少有的,故一时在当地传为佳话。 但秋菊说,这个公正来得太迟了,她和她的家人为此付出了六年多的光阴、精力和无法计算的代价,她衷心希望天下的法官们真正的做到公正高效,以减少老百姓上诉,申诉之苦。 同时她说,执着就有希望,执着就意味着可能获得胜利!
最后 让我们赞美《秋菊打官司》的作者,您对中国社会和中国妇女的深刻理解,换来了您的作品得奖的必然! 真应了一句老话:“戏上有,世上有;世上有,戏上有”。 但愿象这类的优秀作品能源源不断地涌现。 2001年9月25日 在時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今天 ! 一个简单的劳动纠纷, 尽然搞得一个六口之家人仰马翻,苦不堪言 ! 并且耗時六七年········· 这显然可能是公职人员中有人在玩忽职守,或者有人不学无术,甚至有人贪脏枉法……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以习主席为㧡心的党中央明查秋豪 ,意识到深化改革现有对公职人员 的监督,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之路己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因此果断出手,立马改革! 据悉今年3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还要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审议通过监察法……。 让我们拍手欢呼,欢迎监督体制的重大改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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