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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打架发生在1970年深秋的一天。
记得好像是因为三号地烧荒的缘由吧。那天我正在连队脱土坯,突然看见佟德娟气喘吁吁地从3号地跑回连队,大喊:“地里着火了,快进林子了,和林场的人打架了,大家快去救火、救人....”
那时候,火情就是命令,根本用不着连干部组织,只要是火警,大家都会不约而同的参加战斗的。随着连队敲响的钟声,所有的知青都从四面八方跑出来,大家拿着扑火的铁锨、埽除等工具跑步去近5公里远的3号地,机务排开动了“东方红”,我跑到马厩随手牵出了一头马提着一支镐把,连马鞍都没有装就骑上去飞驰着奔向了3号地....
还没有到地头,就远远的看见一片烧焦的草地和一大群人在那叽叽喳喳的相互推搡着,原来是附近林场的职工在和我们连队的知青打架....
我快马加鞭赶到现场,翻身下马把马拴在一颗小树上,就奔向殴斗的人群,只见一个身穿蓝色上衣黄色军裤的林场职工正和富拉尔基知青张振东撦拽着,我举起镐把朝着那人的头上就打过去,恰好他们撦拽时稍微偏了一点点,我的镐把重重的打到了那人的脖颈上,一个趔趄就倒在了地上,我大声疾呼:“援军到了,打啊!”顿时斗殴场面发生了逆转,战友的士气大增,此时,机务排的拖拉机也赶到了,我和其他战友一拥而上,把林场的职工打的四处逃窜,不一会,大批跑着赶来的战友汇聚在了一起,大家在刘文志的带领下冲进了林场的驻地....
此时的我已经打的精疲力尽了,早把骑来的马忘掉了,就随着大伙冲进了林场厂部的房间,当时林场的人和我们情绪都几近失控,大喊大叫各说各理争论不休,为防止意外我们许多知青就把厂部堆放的可以作为凶器的铁锨、树钩控制在手上,就在厂部房间角落里的一张桌子上,放着一把插在牛皮装饰套里的约18公分长的匕首,我就顺手抄起来以防万一......当然了,这把漂亮的匕首一直作为战利品跟随了我很多年。
争吵、理论、喊叫一直持续到晚上,天黑了连队派来了拖拉机和马车,才把大家接回到连队,我呢也就随着大伙乘车回来了。
最后的结果我倒了儿也不知道,因为没有人通报也没有人再提及此事,只是听说连长为找到那个把马栓到小树上不管的人着实费了劲儿,直到第二天才找到我质问:“为什么把马拴在树上就不管了?为什么要骑这匹已经怀有身孕的母马?”我的回答是:“我光顾着打架救战友了,确实给忘了还有马拴在小树上。”“当时情急之下拉出了一匹马就骑着走了,根本不知道那是一匹怀孕的母马啊!”还听说,林场的人打过来电话,询问失却一把匕首请求归还的事,连部也没有询问追查就不了了之了。
之后,我既没有受到表扬---英勇救战友,也没有受到批评---擅自骑母马,还丢了马,更没有被追查---匕首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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