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往事 (参照叙事电影《黄金岁月》拍摄模式而作) 《原错》 【又名:灵之殇】 万缘空 著 ------------------------------------------------------------------- 2016年3月 (7) 都说是福不是祸 是祸终究躲不过 (城乡通婚) 【1968年---1969年】 然而我和龚丽欣的恋爱立即遭到了她哥哥的强烈反对。龚维山直接以“朋友妻不可妻,朋友妹不是妻”的理由,指责唾弃我为“卑鄙小人所为”。甚至私下很真诚很友好地对我说:“正因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丽欣是我最疼爱的妹妹,我对你们两个人都非常了解,我知道你们在一起绝对不适合,所以我才强烈反对。”我回答他:“这事你和丽欣说吧,现在已经不是我所能决定的了。” 后来他软硬兼施地找龚丽欣做了很多思想工作,继而把她软禁起来,最后家里人于1968年6月15日龚丽欣20岁生日那天,硬生生把她送到了远离滨海市数百公里外的她二哥所在的工地去了替二哥照顾小孩了。 龚丽欣临走前并没和我告别,走后也从未来信,从此两人天各一方,音信全无了。真的很讽刺:从1968年3月28日到6月15日只有两个半月,向来自命不凡的我,人生第一次神圣的自由恋爱竟如此弱不禁风地夭折了。 龚家反对我和龚丽欣在一起的唯一理由就是我家太穷。虽然我很健康也很勤劳,但我是一个一无所有的连自己都养不活的知青,对他们一家人所做出的决定,龚丽欣本人也同意了。我除了理解接受,除了逆来顺受,我能咋样? 龚丽欣离开滨海后我是如何度过失恋难关的?我服了大量安眠药自杀,幸亏我12岁的妹妹及时发现才捡回了一条命。后来除了天天在日记里给她“写信”以外,我一次也没有到过龚老师家,也没有向人打听过她的下落。虽然那些日记后来她还是看到了。但她并没有认真看。 就这样大约中断了半年的联系后,1968年12月毛泽东向全国发出了“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很有必要。”的最高指示,滨海市所有老三届毕业生必须全部到偏远山区插队落户。这时龚丽欣不得不从她二哥工地回到滨海市区接受“分配”。 当时母校所有学生都必须把户籍迁到本省山区,在穷山恶水之间“扎根一辈子”。这是当年举世皆知的由毛泽东亲自发布的国家安置政策。是谁都抗拒不了的命运转折。更别说龚丽欣还是一个“资产阶级狗崽子”。 当时政策还规定上山下乡必须无条件服从统一的安排分配。不允许投亲靠友到临近相对富裕的农村。龚家曾经通过很多关系试图让龚丽欣投奔她四哥以躲避非去山区不可的一劫,但最终未能如愿。 后来他们知道了,当时还有另一条政策规定,就是只要是属于城乡通婚,则女方可以把户口迁到男方户籍所在地。这么一来,龚家人自然就想起我了。 首先提出可以重新考虑让龚丽欣和我“结婚”的是她母亲,龚老师也很快就同意了。龚家父母都是知识分子,他们都通情达理心地善良令人敬重。半年前活活拆散我和龚丽欣的并不是她父母,而是他三哥和四哥。所以龚丽欣找我说起这件事时,我毫不犹豫就同意了。 1969年5月15日上午,龚丽欣带着户口簿从滨海市区到了我下乡所在地的公社找到了办公室主任,当场和我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了结婚证之后马上又办理了户籍迁移手续。一桩终身大事就这样无喜无悲却夹杂着双方的些许无奈中一锤定音了。 此后龚丽欣返回了滨海市家里,不无庆幸地一次次到滨海市火车站送走了一批又一批哭哭啼啼地登上开往山区列车的同学。而我已经在村里紧锣密鼓地布置“新房”,开始“迎娶”她的一系列准备工作了。
未完待续,敬请期待(尽快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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